香港流行一句俗語:載頭盔,意思是把話說在前頭,似乎很開誠布公,保護一下自己(或許實際上就是想說了話不負責任)。筆者的頭盔是:我是一名「神學票友 」。正如一般戲曲票友 ,筆者似乎「知道」很多,甚麼流派學者、概念術語等等,但都蜻蜓點水,深入免問。
上文提及,有神學家/聖經學者透過戲劇「做神學」,我將會提及以下數位:
巴爾塔薩 (或譯雲白沙) Hans Urs von Balthasar (1905-1988),撰寫《The Glory of the Lord》、《Theo-Drama: Theological Dramatic Theory 》、《Theo-Logic 》等著作; 范浩沙 Kevin Jon Vanhoozer (1957-),撰寫《The Drama of Doctrine: A Canonical Linguistic Approach to Christian Doctrine 》、《 Is There a Meaning in this Text? The Bible, the Reader, and the Morality of Literary Knowledge》(1)等著作; 賴特 N. T. Wright (1948-),撰寫《 Scripture and the Authority of God: How to Read the Bible Today》(2)、《 Christian Origins and the Question of God》Series (3)等著作; 還有其他,例如韋爾斯 Samuel Wells,撰寫了《 Improvisation: The Drama of Christian Ethics 》(4),未讀此書,暫時按下不表。
這些神學家不是撰寫一個劇本,把艱澀的神學「演」出來(5)。戲劇並與戲劇藝術有關的觀念,已經成為他們書寫、闡釋神學的工具。假如把有關戲劇藝術的字眼從他們的作品刪除,或者置換成其他字眼,他們的作品應該會變得支離破碎;甚至「粉身碎骨」。我嘗試引用他們曾撰寫的一些文字,或可令大家了解多一點。
不過大家要「體諒」,這些學者最重要的著作,不少都是語彙艱澀(巴爾塔薩作品的中文翻譯很難入口)的大塊頭巨構,筆者自己固然未曾第一手讀遍;即使讀,恐怕未有足夠能力讀得通透,欲撮要都不知從何入手。
但為何仍要硬著頭皮闖關?文章末尾再交待,是詳細的交待。
...... 教義能指引基督徒和群體如何正確地參與在神的故事裡。神的故事就是一齣救贖史劇,講述基督如何更新萬有。
聖經不但陳述真理,它是一部劇本,是神說話、行動的媒介。所以,基督教的本質就好比一門戲劇藝術 ...... 我曾將教義比作戲劇導演,探討它如何指引我們參與神在歷史中透過耶穌和聖靈的工作。神學家就好像戲劇顧問,負責研究一齣戲劇的原意 ......
可以說,聖經是記載歷史情節的劇本,幫助教會面對現今與未來。
K. J. Vanhoozer,《神學家何價?為何教會的醫生應開出教義為處方?》(6)
…… 聖經本身其實就含有該如何解讀聖經的模型;關鍵在於要知道自己在整齣戲裡的位置,以及在每一幕戲裡,合宜的行動是甚麼。這五幕戲是:創造、「墮落」、以色列、耶穌、教會;這五幕構成了聖經裡整齣神聖戲劇不同的階段。...... 如今我們正活在整齣戲的第五幕 ......
正是因為他們要忠於前四幕作為整個故事的一部份 ...... 不好好唸第五幕的台詞,反而把前幾幕的台詞給重新唸上一次,那這齣戲肯定糟糕 ...... 作演員的應該照那個時候的劇情來演,這樣整齣戲才會連貫。
...... 活在第五幕裡的人,不但要以前四幕為前提,還要能意識到整個故事,要藉由他們邁向終點。
N. T. Wright,《神話語的力量:談聖經與神的權柄》(137-141頁)(2)
聖經是上帝的拯救戲劇的劇本 ……
…… 如果說神學在內容和形式上均充滿了戲劇性的話,那麼強調其戲劇因素,提出一種戲劇的範疇體系就是恰當之舉了。這一範疇體系對於神學至關重。
上帝從創造萬物以來就已”投身”於世界。從那時起,已經有了上帝與人類之間的戲劇學,聖經啟示已記錄了這齣戲劇,因而在神學上非常重要。
…… 這一幕戲劇最終只會以上帝在基督事件中投身於世界的徹底性之啟幕而開幕。
在戲劇中生活與舞台之間的界限模糊了,同樣,上帝與人,演員與”觀眾廳”之間的界限亦消除了。人並非觀眾,而是上帝戲劇中的共同演員,一旦觀眾也是共同參演者,他就不僅在舞台上看到自己,而且也在舞台上實際扮演一個角色。
上帝針對人行動,為了人行動,然後又與人一道行動;把人牽涉到神性行動中去是上帝的情節。
Hans Urs von Balthasar,《神學美學導論》(236 , 242-243, 230頁)(7)
其實,單憑引述幾段文字,真的令大家更了解他們嗎?我(或一些戲劇同道中人)引介了一些神學思潮,用意/意義何在?又與戲劇何干?
因為,筆者渴望的,不單是為戲劇取得一張「洗禮證」。
戲劇/舞台在教會的地位,不及聖樂,可能只是一件較時髦/有用的傳福音工具而已,但這個不影響我們的投入。筆者參與戲劇活動多年,戲劇/舞台對我們(部份人)的意義,跡近於安身立命之途,情況有如音樂及文學對於聖樂及文字工作者的意義。我們不單想到戲劇是否已受浸,歸入基督名下。我們會花時間、認真地思考一些神學課題,了解舞台與我們的信仰有甚麼交集,讓戲劇的意義超越「佈道工具」。不明白神學家們在磚頭書內寫了甚麼?那就先把文字讀下來記入去,慢慢咀嚼反芻。
問題出現了。回到第一篇的處境:筆者「似乎」「只不過是」為教會開太極班找個體面的理由/藉口嗎?怎麼會談到安身立命這麼嚴重?
起初參與舞台,不過是玩票性質,談不上安身立命。當精神、時間、心力漸次投入之後,舞台開始成為生命中的一塊,而且是很重要的一塊。只要認真一點,自然會想起保羅的提醒:
「有人認為這一天比那一天好,也有人認為天天都一樣;就讓各人確信自己心裏所想的。守某個日子的人,是為主而守。吃的人,是為主而吃,因為他感謝神。不吃的人,是為主而不吃,他也感謝神。要知道,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死,因為我們若活着,是為主而活;我們若死了,是為主而死。那麼,活也好,死也好,我們總是屬於主的。」 聖經‧羅馬書 14:5–8 (新漢語譯本) 我知道,參與舞台不再單純是個人興趣取向,甚至是一種「呼召」、一個崗位。除非決定與舞台「分手」,否則進深下去,必然會碰到種種信仰疑難、神學課題,包括受浸/轉化等問題。所以,要讀書。
愈讀愈發現:戲劇雖未「公開受浸」,卻可以(已經?)成為基督教其中一件器物:既可用作佈道奮興,亦可借來書寫神學(8)。故此,戲劇這個案例中某些狀況,施洗範式「似乎」應對不了。但施洗範式有一個不能忽略的重點:就是認耶穌為主,歸入基督名下,以此為中心。 故此,吸納文化器物的範式,施洗也好,嫁接也好,理應發生轉移效忠對象、引致器物內核/內涵更新變化、接通信仰傳統、投入神學思考等一連串後果。
所以,要找尋範式,還是要繼續讀書。
「太極班」怎麼辦?太極班/話戲班不需高舉甚麼安身立命,否則會嚇跑街坊。但施教的人需要,需要那一種生命力去感染別人、去關注學員的身心靈。然後,我們也期望太極班的學員們不單閒來上上課,天天混噩求存,也希望他們受到一點感染,懂得思考人生吧?
是否太理想太迂腐?也許。我想 : 看見基督徒享受生活、會驚嘆造物、懂得安身立命這回事,這些期望不太過份。
下一篇,要開始稍稍談及範式。 (……未完成)
註:
(1) 《神學詮釋學》,范浩沙 K. J. Vanhoozer (2007)/翻譯: 左心泰, 校園書房
(2) 《神話語的力量:談聖經與神的權柄》,賴特 N. T. Wright (2014)/翻譯:張奇軍,郭秀娟,梁碩恩,校園書房
(3) 中譯:《基督教起源與上帝的議題》系列,其中《新約與神的子民》 第五章,作者詳細講解使用五幕劇觀念詮釋聖經。
(7) 《神學美學導論》,巴爾塔薩 Hans Urs von Balthasar (1998)/翻譯: 曹衛東,刁承俊, 三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