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看過的題目怎麼回答?
108/9/22這一輪第四次的教學,來了九位學生,大多數是考高考一般行政,也有準備考律師、司法官,還有學士後法律學系的同學...等。
我的課程都沒收費,就是台灣法學基金會推廣的法律學習課程。
今天本來要繼續把民法總則的體系結構學習法傳授給他們,其中講到一頁簡報檔,提到沒看過的考題該如何寫答案?
民法是一門很生活化的法律,很多法律規定只要想一想,都可以模擬為立法委員來制定法律;只是我們習慣於填鴨式教育,喜歡聽補習班老師單方向的塞知識,卻不願意思考。
硬塞知識的效果很差,常常學了就忘;反之,經過自己思考後的知識,黏性會比較強,搭配上一些記憶法,雖然不至於想忘都忘不了,但要忘記會愈來愈難。
黏性儲存=思考咀嚼後的知識+記憶法
回到問題,沒有看過的問題,其實利用生活經驗也可以輕鬆解答,譬如說未成年人為何需要保護?
你當然可以看過書再解答,但也可以用自己的經驗來嘗試回答:「未成年人思慮未週,所以需要我們特別保護。」
簡報檔提到可以用上位概念思考,民法有一些上位概念,也就是立法的基本原則,像是未成年人保護、交易安全、公示原則等,只要從這幾個方向思考,很多回答都能接近正確的答案。
●從王澤鑑的請求權基礎來寫申論題
談著談著...想到了王澤鑑的七大請求權基礎,契、類、無、不、侵、物、其他,這個口訣大家都應該背過,不再這邊贅述詳細內容。
接著出了一個簡單的考題
甲的手機遭乙竊取,乙透過網路拍賣平台賣給不知情的丙,問丙得主張何種權利?
我先帶著大家思考這個問題,一層一層的想...
然後就帶著大家寫,可是補習班填鴨慣了,在家寫題目不習慣思考,都直接看解答,所以在課堂上要分享自己的想法很難。
於是我用接力的方式,大家用共同的無線鍵盤,每個人想兩三句話,慢慢地組合出答案,任何人包括我都可以提出修正
於是搖搖晃晃地完成了大家組合出來的答案
隔了一天看,雖然還是有很多小細節錯誤,甚至於標題下錯了,但大家都蠻有成就感的,這個版本很值得留念,等到在三五次的訓練之後,就會愈寫愈順手,信心會逐漸增強。
●分享是讀書會的關鍵
下一個考上的關鍵是分享,很多人得到一些考試資訊,都不太願意和別人分享,這會讓自己少了別人幫你修正的機會,陷入一個錯誤永遠存在的困境。
我的課程會讓學員發表意見,這一次上課還安排更多的機會讓學員上台,把之前學到的知識,利用這次上課的機會,把自己的想法分享給其他學員。
分享之所以重要,因為在說出自己的想法前,大腦會重新整編大腦中亂七八糟的知識,然後組合成一種合理、能讓人聽懂的內容,然後再透過嘴巴講出來。
在重新整編大腦雜亂知識的過程中,可以初步建構自己的知識架構,更可以發現自己知識體系還缺少哪些,以及因果關係還沒有建立、邏輯上有點矛盾之處,分享完之後再回去補強。
所以,有時候課堂上發現自己講錯,會很抱歉地跟學生說:「等我回去確認後,再補充一下正確的資料。」
分享=重新建構知識體系+發現自己不足之處
如果要考得好,一定要成立讀書會,並透過讀書會分享的機會,讓自己的大腦不斷升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