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後離職潮來了... 身為微資深上班族,也是換過幾個工作(不多,就那幾個啦),從10人新創工作室到萬人上市公司都有點經驗,特休假到底怎麼算真的是千奇百怪,要是自己沒遇到,根本不會知道原來休假這麼有學問呢!
週年制:以到職日為準
比較廣為人知的是週年制,也就是字面上你看到的意思,算法就是按照你的到職日,簡單說就是從你到職那天開始算。這個制度相對爭議較少,所以就用一個簡單的例子帶一下,大家應該能快速了解。
[舉例]小納於2018/7/1開始上班,半年之後,也就是2019/1/1,只要過了這一天,我就享有3天特休;而到了2019/7/1起,也就享有7天特休。後面就也以此類推,這部分應該非常的簡單明瞭吧?
不過如果特休真的這麼簡單,我幹嘛還要特定寫一篇呢?
因為有部分中小企業,尤其比較傳統的公司會以「曆年制」或依照會計年度給假,我知道看到這裡有些人可能已經覺得眼花,這兩個詞彙真的很難懂,但是拜託拜託,再給我幾分鐘,為了自己的權益千千萬萬不要輕易放棄!
什麼是曆年制呢?
為了讓實務上的方便(這個方便是對公司方便,對勞方一點都不方便),曆年制的算法是從每年1月1日開始,至12月31日結算。
那事業單位的會計年度又是什麼?
也是為了公司的方便,按照公司自己內部的會計年度時間來訂定起算日跟結算日,不過大部分的朋友可以先忽略,因為大部分的公司會計年度也是從每年1月1日開始,至12月31日結算。
這兩個計算方式,我們都一併來看,起算與結算日都以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來看。
[舉例]跟上一個例子一樣,小納從2018/7/1開始上班,但如果公司是採用曆年制,到了2019/1/1,小納工作滿半年了,但不要忘記,因為公司是每年12/31才結算,所以從2019/1/1-2019/12/31之間,公司會給小納幾天特休呢?
為什麼我不仔細告訴你該怎麼算?因為在職中的朋友,人在江湖,還沒想離職,我相信你也不能太激進的去跟人資吵架,所以就拿這個政府的網站跟他一起算吧!
不過接下來,我要講更重要的事情,眼尖的人應該有發現,因為曆年制是切割你在職的時間,然後按比例給你特休,有部分的假是會往後遞延的!這個現象,如果你一直都在職,原則上都沒有問題,反正即使假遞延,總是會休到,但如果你要離職呢?
當你要離職的時候,那些遞延的特休公司會給你嗎?公司會給你的數字是對的嗎?很難確認吧!我本身就曾經經歷這件事,在勞工對於法律知識不足的情況下,是很容易被公司吃豆腐的。
在離職那一刻起,所以假都須以週年制來計
這句話真的是我整篇文最實在的地方,一句話打臉那些複雜算式。不管公司跟你合約是以曆年制還是自訂會計年度計算,在你決定離職日那一刻起,在清算假期的時候,所有特休都必須以週年制計算來還給你~
如果你害怕說不過公司,或是自己語言表達可能力道不足。接下來再提供一個更實際的方法給大家,請打給中華民國勞動部諮詢,把自己的到職日期,以及預計離職日期跟諮詢人員說,他就會告訴你你該拿幾天假,同時,請各位將這段對話錄音下來,以茲證明。我曾經用了這方法,公司說的曆年制算法,我怎樣算都覺得不對,最後直接打給勞動部諮詢,然後要回了整整10天假的薪水~
真的不要怕打電話,勞動部電話送給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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