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零開始學習勞動法-曆年制特別休假,到底要怎麼算?

更新於 發佈於 閱讀時間約 8 分鐘
先前在粉絲團分享:「如果法令概念、數學邏輯不是很好,我真的強烈、誠心建議,特別休假不要採曆年制」,沒想到引起滿大的共鳴。採用曆年制特別休假其實也有其好處-「統一給假、統一結清」,因此不需要於個別勞工週年屆滿後,「個別」提醒勞工新的特別休假,只需要「統一」於新年度告知勞工即可;不過,曆年制的運作終究與週年制不同,因此採用曆年制的先決條件,還是人資夥伴要了解其實際運作與概念,如此才可以因應實務上的問題。

一、特別休假得採週年、曆年、會計年或學年制

特別休假為勞基法第38條賦予勞工的法定權利,其運作原則為勞工任職滿一年「翌日」後取得休假權利(剛好任職滿一年,不會取得特別休假喔),因此也被稱為「週年制」;但勞資雙方如果經過協商,其實也可以不採「週年制」,改以其他方式進行週期結算,法依據如下:

  •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4條第2項:

「依本法第三十八條第一項規定給予之特別休假日數,勞工得於勞雇雙方協商之下列期間內,行使特別休假權利:

  1. 以勞工受僱當日起算,每一週年之期間。但其工作六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為取得特別休假權利後六個月之期間。
  2. 每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期間。
  3. 教育單位之學年度、事業單位之會計年度或勞雇雙方約定年度之期間。」 

請注意,曆年、會計年或學年制,都是從週年制變形而來,而實際運作方式為「分段給假」,請注意相關制度只是將計、給假區間改變,並不影響勞工實際總休假日數。

  • 勞動部105年08月02日勞動條3字第1050131754號函:

「勞資雙方如約定依曆年制分段或預先給假,並無不可,惟給假標準仍不得低於前開規定。」

以曆年制來說,其實運作概念就是將採「分段給假」的方式進行,但需注意運作「分段給假」的結果,可能導致年度可休假日數有一定程度不同、遞延給假、畸零數…等問題),因此當勞工離職而需結算特別休假工資時,應該再回歸週年制的日數進行驗算,因週年制為勞基法的標準規範,而勞資雙方約定不得低於勞基法標準。

二、曆年制(以1月1日~12月31日為單位)的計算方式

單純從計算來說,其實並沒有想像中複雜,只要有基本「將原週年制切割,分段給假」的基本概念就可以。

我們先假設勞工於6月13日到職,並先以大家較熟悉的週年制為例:

  • 113年12月12日,工作滿半年
  1. 113年12月13日(翌日)起,取得3日特別休假
  2. 請假期間:113年12月13日~114年6月12日
  • 114年6月12日,工作滿1年
  1. 於13日(翌日)起,取得7日特別休假
  2. 請假期間:114年06月13日~115年06月12日
  • 115年6月12日,工作滿2年
  1. 於13日(翌日)起,取得10日特別休假
  2. 請假期間:115年06月13日~116年06月12日

改採曆年制,則特別休假週期將強制從「6月13日~6月12日」變更成「1月1日~12月31日」,所以特別休假,便會被切割成如下圖:

圖片來源:勞動部特休假試算系統圖示

圖片來源:勞動部特休假試算系統圖示

原本的週年制的特別休假年度「6月13日至次年6月12日(黃色框框部分)」,採用曆年制後則強制變更為「1月1日到12月31日」(紅色框框部分),從上圖可以發現紅色框框部分:

  • 有一部分框到週年制-年資滿1年、休假7天,因此休7天的「部分」日數
  • 另一部分則是框住週年制-年資滿2年,休假10天,因此休10天的「部分」日數

這就是所謂的分段給假的意思,將原本的特別休假年度劃為「每年的1月1日到任職滿1年之日」,以及「取得特別休假權之日到12月31日」,並按各自比例計算休假日數。

以下,我自己將曆年制特別休假的計算方式,整理如下:

  1. 將每年切割為「每年的1月1日到任職滿1年之日」,以及「取得特別休假權之日到12月31日」(以下分別稱為A、B段)
  2. 分別計算A、B段佔一年的比例
  3. 按A、B段的比例,乘以各自原本應有的特別休假日數

以下,我們以勞工於6月13日到職為例,套用上述邏輯試著計算看看。

raw-image

(一)任職滿半年、3日的特別休假

請注意,半年3日特別休假的計算需要小小的調整,因為滿足給假要件是「半年」而非「1年」。

第一步,以「每年的1月1日到『半年』之日」,以及「取得特別休假權之日到12月31日」將1年切割如下:

  1. A段:113年1月1日~12月12日,計346日,佔一年的比例為:94.7%
  2. B段:113年12月13日~113年12月31日,計19日,佔一年的比例為:5.2%
  • 為了後續計算方便,因此分別將A段調整為95%、將B段調整5%(合計一定要為100%),並依此比例計算特別休假日數:

A段:(年資為0年,尚無特別休假)

0日×95%=0日

B段:(年資達半年,取得3日特別休假)

3日×5%=0.15日

注意!!

以上計算,都是以「1年」為單位,但3日特別休假的取得條件是「半年」,因此日數應該再×2(因母數應從「1年」變更為「半年」,母數減少了一半)。

  • 實際休假日數:0.15日×2=0.3日(請假期間:113年12月13日~113年12月31日)

半年、3剩餘的2.7日(3日-0.3日),則會留到114年1月1日~12月31日進行休假,因此114年的特別休假別忘了要再加2.7日。

(二)任職滿1年、7日的特別休假

同理,計算114年的特別休假,以原本週年制的休假邏輯應該是:

  • 114年6月12日,工作滿1年
  1. 於13日(翌日)起,取得7日特別休假
  2. 請假期間:114年06月13日~115年06月12日

但因使用曆年制,因此請假的區間也會強制劃分為1月1日至12月31日,並以「每年的1月1日到任職滿1年之日」,以及「取得特別休假權之日到12月31日」將1年切割如下:

  1. A段:01月01日~06月12日,計163日,約佔一年44.38%
  2. B段:06月13日~12月31日,計202日,約佔一年55.34%
  • 為了後續計算方便,因此分別將A段調整為45%、將B段調整55%(合計一定要為100%),並依此比例計算特別休假日數:

A段(年資未滿1年,尚無特別休假):

0日×45%=0日

B段(年資已滿1年,取得7日特別休假):

7日×55%=3.85日

不要忘了,還有前1年的休剩下半年特別休假2.7日,因此共計特別休假日數為:

2.7日+3.85日=6.55日

利用勞動部系統驗算

利用勞動部系統驗算

(三)任職滿2年、10日的特別休假

計算115年的特別休假,只要套用相同概念計算即可,即分別將A、B段的特別休假×A、B段的比例,再將A、B段得出的日數相加:

A段(年資已滿1年,取得7日特別休假):

7日×45%=3.15日

B段(年資已滿2年,取得10日特別休假):

10日×55%=5.5日

共計:8.65日

利用勞動部系統驗算

利用勞動部系統驗算

曆年制,在計算上多會產生畸零數,如上面我計算115年特別休假日數為8.65日,但勞動部系統則為8.7日(其實依勞動部系統的公式算出來也是8.65日) ;此外,畸零數也會導致公司請假單位可能無法配合的狀況產生,因此需要注意相關配套措施。

三、 小結

週年制與曆年制其實各自有優缺點,但我個人比較偏好週年制,理由如下:

  1. 曆年制很可能產生遲延給假的狀況
  2. 曆年制需要計算日數,不像週年制固定日數
  3. 曆年制會產生畸零時數,公司請假單位可能無法配合
  4. HR工作者需要具備解釋制度的能力,且勞工需要願意接受HR的解釋
  5. 曆年制最終(勞工離職時),還是要回歸週年制度驗算

不過,如果公司員工數較多,而且沒有一個比較好的人資系統輔助,這時候恐怕還是需要採曆年制,畢竟「雇主有義務主動提醒勞工特別休假」

  • 勞動基準法第38條第3項:

「雇主應於勞工符合第一項所定之特別休假條件時,告知勞工依前二項規定排定特別休假。」

  •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4條第3項:

「雇主依本法第三十八條第三項規定告知勞工排定特別休假應於勞工符合特別休假條件之日起三十日內為之。」

採週年制,有100個員工可能就有100個到職日,沒有人資系統輔助,恐怕人資每天光是確認勞工到職日、提醒勞工已取得新的特別休假,就不用做其他的事情了。

只是,上述問題要解決也很簡單,導入人資系統協助管理就好(正常說到這邊應該要開始進入業配了,但很顯然我沒有業配),如果公司沒有系統還是跟上面的人建議一下吧。

留言
avatar-img
留言分享你的想法!
Rody Chen-avatar-img
2024/07/03
解釋的非常清楚,讚!能否再舉例解析一下:如果中途申請育嬰流停,該怎麼計算呢?
勞資手札 -avatar-img
發文者
2024/07/04
Rody Chen 留職停薪期間年資不予累計,因此如果該年度有申請留職停薪,則把「當年度特別休假-留職停薪期間」的特別休假日數即可。
avatar-img
勞資手札 的沙龍
89會員
67內容數
勞動法其實是相對平易近人的法律,沒有太多艱澀的文字。我個人深信只要花點時間累積與學習,其實一般民眾(不管你是勞工、雇主或人資)都能妥善地處理多數狀況。勞資爭議的發生確實難以避免,但只要事前將相關概念了解清楚、處理時妥適援引法律規範進行風險管理,事後大多能將爭議較完整地處理。
勞資手札 的沙龍的其他內容
2024/12/19
在符合勞基法第10-1條的前提下,司法實務多肯認雇主擁有合理的調動權,即使未經勞工同意,也未必違法。文章探討了調動的核心要素、常見爭議及法院判決,以幫助讀者理解調動的法律界限及合適做法,特別是薪資及工作條件的變更影響,並提出如何判斷調動合法性的方法。
Thumbnail
2024/12/19
在符合勞基法第10-1條的前提下,司法實務多肯認雇主擁有合理的調動權,即使未經勞工同意,也未必違法。文章探討了調動的核心要素、常見爭議及法院判決,以幫助讀者理解調動的法律界限及合適做法,特別是薪資及工作條件的變更影響,並提出如何判斷調動合法性的方法。
Thumbnail
2024/09/11
「派遣勞動」是勞動市場彈性化下的產物,雖然多數人對於採負面評價,但其實派遣本身有其正面的存在價值與意義,例如:利用已具備一定工作經驗的派遣勞工,填補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的人力空卻;然而,在許多不肖業者努力地違法下與濫用,許多人對於派遣產生了很多錯誤,並認為派遣勞動者並不受勞動法上的保護。
Thumbnail
2024/09/11
「派遣勞動」是勞動市場彈性化下的產物,雖然多數人對於採負面評價,但其實派遣本身有其正面的存在價值與意義,例如:利用已具備一定工作經驗的派遣勞工,填補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的人力空卻;然而,在許多不肖業者努力地違法下與濫用,許多人對於派遣產生了很多錯誤,並認為派遣勞動者並不受勞動法上的保護。
Thumbnail
2024/08/28
生理假確實屬於非常特別的假種,基於其不用提供請假證明的特殊性,因此雇主難以拒絕給假與查核,但又有性平法第21條特別予以保護,且因生理假逾3日部分應併入病假的規範,也使得許多人資對於生理假產生誤解進而衍生爭議,因此本文旨在說明生理假相關法律規範,包括生理假的申請條件、日數限制及薪資計算方式。
Thumbnail
2024/08/28
生理假確實屬於非常特別的假種,基於其不用提供請假證明的特殊性,因此雇主難以拒絕給假與查核,但又有性平法第21條特別予以保護,且因生理假逾3日部分應併入病假的規範,也使得許多人資對於生理假產生誤解進而衍生爭議,因此本文旨在說明生理假相關法律規範,包括生理假的申請條件、日數限制及薪資計算方式。
Thumbnail
看更多
你可能也想看
Thumbnail
「欸!這是在哪裡買的?求連結 🥺」 誰叫你太有品味,一發就讓大家跟著剁手手? 讓你回購再回購的生活好物,是時候該介紹出場了吧! 「開箱你的美好生活」現正召喚各路好物的開箱使者 🤩
Thumbnail
「欸!這是在哪裡買的?求連結 🥺」 誰叫你太有品味,一發就讓大家跟著剁手手? 讓你回購再回購的生活好物,是時候該介紹出場了吧! 「開箱你的美好生活」現正召喚各路好物的開箱使者 🤩
Thumbnail
介紹朋友新開的蝦皮選物店『10樓2選物店』,並分享方格子與蝦皮合作的分潤計畫,註冊流程簡單,0成本、無綁約,推薦給想增加收入的讀者。
Thumbnail
介紹朋友新開的蝦皮選物店『10樓2選物店』,並分享方格子與蝦皮合作的分潤計畫,註冊流程簡單,0成本、無綁約,推薦給想增加收入的讀者。
Thumbnail
這或許是大多數人理想的上班時間,但我發現這樣的模式,其實不適合我。
Thumbnail
這或許是大多數人理想的上班時間,但我發現這樣的模式,其實不適合我。
Thumbnail
我心中默默數著這日子,還有大約2年左右,計劃才會開始,現階段我就只好告訴自己要悠著點,有了這樣的心境,在工作上,有一種但求無過不求故功的想法。 每過一些時日,我就在盤點及預計要交接的工作項目,我想就大致交接,細項理應由未來工作者自己去慢慢發現,而不是用著我的方式,畢竟人都是不一樣的。 現階段的我
Thumbnail
我心中默默數著這日子,還有大約2年左右,計劃才會開始,現階段我就只好告訴自己要悠著點,有了這樣的心境,在工作上,有一種但求無過不求故功的想法。 每過一些時日,我就在盤點及預計要交接的工作項目,我想就大致交接,細項理應由未來工作者自己去慢慢發現,而不是用著我的方式,畢竟人都是不一樣的。 現階段的我
Thumbnail
特別休假,我個人還是比較偏好、建議採週年制: 1.曆年制很可能產生遲延給假的狀況 2.曆年制需要計算日數,不像週年制固定日數 3.曆年制會產生畸零時數,公司請假單位可能無法配合 4.HR工作者需要具備解釋制度的能力,且勞工需要願意接受HR的解釋 5.曆年制最終(勞工離職時),還是要回歸週年制度驗算
Thumbnail
特別休假,我個人還是比較偏好、建議採週年制: 1.曆年制很可能產生遲延給假的狀況 2.曆年制需要計算日數,不像週年制固定日數 3.曆年制會產生畸零時數,公司請假單位可能無法配合 4.HR工作者需要具備解釋制度的能力,且勞工需要願意接受HR的解釋 5.曆年制最終(勞工離職時),還是要回歸週年制度驗算
Thumbnail
1.「休み」、「休憩」、「休暇」、「休息」的差別 a.「休み」(やすみ) 這是用途最廣的單字 從短暫休息到請假、放假 甚至缺課、缺勤都算 b.「休憩」(きゅうけい) 是指短時間的休息 如會議或是體育競賽的中場休息 課堂間的下課休息等 c.「休暇」(きゅうか) 是公司、學校
Thumbnail
1.「休み」、「休憩」、「休暇」、「休息」的差別 a.「休み」(やすみ) 這是用途最廣的單字 從短暫休息到請假、放假 甚至缺課、缺勤都算 b.「休憩」(きゅうけい) 是指短時間的休息 如會議或是體育競賽的中場休息 課堂間的下課休息等 c.「休暇」(きゅうか) 是公司、學校
Thumbnail
今天是連續第60日的日更,明起暫停,調整發文方式。 原先在日常的運轉中,一直想盡各種方式要維持日更的原因是:深知自己一旦停下來或者幫自己放水之後,就很難再維持或者重新進入到一個有紀律的輸出狀態。 甚至,在遇到周末或者節假日整天不在家裡時,還會預設排程,維持每日發文。 不過,如果以第一性原理回頭
Thumbnail
今天是連續第60日的日更,明起暫停,調整發文方式。 原先在日常的運轉中,一直想盡各種方式要維持日更的原因是:深知自己一旦停下來或者幫自己放水之後,就很難再維持或者重新進入到一個有紀律的輸出狀態。 甚至,在遇到周末或者節假日整天不在家裡時,還會預設排程,維持每日發文。 不過,如果以第一性原理回頭
Thumbnail
許多國家已經開始實驗週休三日的政策,英國、冰島和日本的案例均表明,週休三日對於減少工作壓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創造力具有積極的影響。 文章提出了在臺灣逐步實施週休三日的觀點,並探討了企業的顧慮和成本。 最終呼籲讓臺灣的工作環境更進一步。
Thumbnail
許多國家已經開始實驗週休三日的政策,英國、冰島和日本的案例均表明,週休三日對於減少工作壓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創造力具有積極的影響。 文章提出了在臺灣逐步實施週休三日的觀點,並探討了企業的顧慮和成本。 最終呼籲讓臺灣的工作環境更進一步。
Thumbnail
請不要讓別人決定你的價值 自己的價值 由自己決定
Thumbnail
請不要讓別人決定你的價值 自己的價值 由自己決定
Thumbnail
工時計算在一般的狀況下就是將『結束時間-開始時間』就會得到工時數。 為什麼可以時間可以直接相減? 延伸閱讀:搞懂EXCEL最常用也最難搞懂的日期&時間 但是如果遇到有輪班的時候,結束時間有可能會跨天,這時候直接『結束時間-開始時間』就會發生錯誤,原因是跨天後的結束時間<開始時間,而
Thumbnail
工時計算在一般的狀況下就是將『結束時間-開始時間』就會得到工時數。 為什麼可以時間可以直接相減? 延伸閱讀:搞懂EXCEL最常用也最難搞懂的日期&時間 但是如果遇到有輪班的時候,結束時間有可能會跨天,這時候直接『結束時間-開始時間』就會發生錯誤,原因是跨天後的結束時間<開始時間,而
Thumbnail
每次到了星期五都很期待,星期日又過得特別快,每個小時都好像比平常少了好幾分鐘,心裡還特別累,真希望星期一不要來。 為什麼明明休了兩天假還是這麼累 ? 讀完《週末改造計畫》我發現,放假完會感覺累或是心裡沉沉的,跟你去哪裡、做什麼沒有太大關係,最主要的,是你的日子選擇怎麼過,是主動的還是
Thumbnail
每次到了星期五都很期待,星期日又過得特別快,每個小時都好像比平常少了好幾分鐘,心裡還特別累,真希望星期一不要來。 為什麼明明休了兩天假還是這麼累 ? 讀完《週末改造計畫》我發現,放假完會感覺累或是心裡沉沉的,跟你去哪裡、做什麼沒有太大關係,最主要的,是你的日子選擇怎麼過,是主動的還是
追蹤感興趣的內容從 Google News 追蹤更多 vocus 的最新精選內容追蹤 Google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