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學期上公民與社會課時,一些班級裡總會有幾位不安分的學生,大喇喇地於課堂中隨興講話,完全無視於正在講台前賣力授課的我。
今天下午20X班公民與社會課,聊天與講話情形一再的發生。當時,該班課程進度來到第五課經濟學外部效果之相關專有名詞-『寇斯定理(Ronald H. Coase註1)』。
我不厭其煩地說:「該定理由1991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蘿納德•寇斯所提出,其核心思想為外部性與交易成本……,例如:2013年10月高雄日月光廠涉及排放有毒重金屬廢水到後勁溪事件……。」
就在此刻,我再也無法忍受台下某三位女學生高調聊起天來,於是馬上一一提問她們何謂『寇斯定理』?只見女學生不約而同一派輕鬆地同聳起肩來,示意我並不清楚答案為何?我仍不死心趕緊提示:「三分鐘前,我有提到共有財、無主物與『草原悲劇(tragedy of the commons)』之間的關係,請問該如何解決……。」
卻見,其中一位女學生像是靈光乍現般大聲回答:「喔!應該是草原上的羊群迷了路,著急的主人遍尋不著,因此無法順利拿去賣錢,這樣市場就無法自行達到最大經濟福祉……。」話還未說完!立即遭到我白眼以對。
另一個同學則故意搞笑回答:「青青河畔草,鬱郁園中柳。盈盈樓上女,皎皎當窗牖……。」我哭笑不得回應:「那是古詩十九之閨怨詩青青河畔草啦!這是公民與社會課不是國文課,不要以為公民老師就不懂中國詩詞,好嗎……。」第三位女同學見狀,則是三緘其口不發一語。
我見機不可失!立即故意大聲說:「妳們三位果真是好樣(愛講話)的啊!我再說一次!可都得豎起大耳朵仔細給我聽好來!『寇斯定理』就是公民與社會課程愛講話平常分數扣你十分定理……。」語畢,只見全班同學哄堂大笑不已。
一分半鐘後,我刻意清清喉嚨說:「等等要是誰敢不乖!給我繼續聊天!我就提問她何謂『寇斯定理)』?答不出來或答不完整的人,出手決不手軟!平常分數一律扣十分……。」眼見台下鴉雀無聲,十分得意的我緊接著講述造成『市場失靈』的主要類型。
崔大媽小叮嚀:
『寇斯定理(Ronald H. Coase)』:
由1991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寇斯所提出,其核心思想是交易成本,描敍一個經濟體系內部的資源配置與產出,在外部性存在的情形下,其經濟效率所可能受到的影響。簡而言之即界定明確的財產權,然後將污染問題藉由私人部門自行協商解決,因此政府不需介入,一樣也可解決外部性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