爺爺殺婆婆事件
臺灣近日「老公殺老婆」的事件頻傳!他們共同點 :
「老人殺老人,婆婆都是長期臥床的病人。」
古人說「執子之手,與子偕老」,那是多麼幸福的終成眷屬的「老化」現象。但是父母可以一起變老,健康失能程度各自不同了,現場是殘酷的,看到失能一個老人,對另一個較嚴重失能的老人照顧,這不是愛情美麗的終結點,不是嗎?
不要輸在終點上
在臺灣,2000年6月台灣立法通過「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主旨 是讓「重症末期」的病人可以有選擇安寧療護,不接受積極治療的權利,以維護自 身的善終權。
2015年12月三讀通過《病人自主權利法》,希望賦予「具備完全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可經專業醫療團隊的充份諮詢後,書面立下拒絕維生治療與 其後接受緩和照護的指示,當其進入特定醫療臨床情境時,便得以接受緩和醫 療的身心照護,尊嚴離世。我只希望
「所有活著的人,你們真的不要輸在終點上」 我輸了,沒讓病人好死
我曾經多次,重症病患老人,身上插滿了多管子,這是我的醫療常規,依法不能延誤治療,平常我是以「醫師法」,處理即將死亡到來的病人,我每每心底痛苦掙扎,這些人,都是父母親,公公婆婆,老了,在死亡之前,就被所有家屬當作練習材料,如何坦然接受死亡😢😰😥
一個70歲的爺爺,不行了,只因為兒子聽人家說:你的爸爸只有一個,你一定要搶救到底。於是兒子拒絕「不施行心肺復甦術」,於是生命最後快沒有心跳,我急救、我電擊、我止血,我插管...一直脫肛流血,爺爺的兒子進來了,當我把爺爺肉體硬是摧殘了一次,又一次,他終於看到:「爸爸,我不要你死那麼慘⋯⋯我不知道會七孔流血的...」
大學4年級孫子要進來看爺爺最後一面,大家都已經把剛剛慘狀弄乾淨,爺爺安徉躺在床上,孩子要對爺爺説什麼的?但被爸爸禁止了。五年後,這位父親👨是心臟病發作,到院前死亡,可以想像以前的孫子,也是現在有決策權的這兒子,又開始向以其爸爸身體,拿來練習什麼叫肋骨斷裂,糞屎滿床⋯⋯在生命終點上了。
我每次做完,做滿的熟悉動作,我竟然高興不起來,我不能阻擋子女的決策,在臺灣,在你死亡邊緣,90%是由家屬決定了,老人家好不好死,而這些子女們,完全未受到死亡教育,完全未受到末期的訓練,怎麼處理生命課題呢?
在高科技下,一一慘死
當我們老年人口比例逐項提高,我們人類因疾病而死亡的年齡延後,我們平均年齡提高了。予我們的假象:老人延後死亡,就會如此快樂的活著。
人生無常會面臨很多的來不及,當 生命突如其來因急重症疾病入住病房或 加護單位,醫院往往盡一切提供現代化 高科技的醫療處置,但當面臨醫療極 限,在後關頭經常陷入進退兩難的困 境,或作出違反病人意願的決定。
其實,這些的延長,就是意謂老人的照顧需求增加,且會有更多老年人面臨死亡之 課題。 醫療研究指出老人們較年輕人 會有多重的疾病、身體功能喪失,以及 認知功能的障礙。我們都知道這些老人大多生活品質變差,預期生存的命也較短,即使積極治 療了,也不易有維持良好的生活品質。
醫療專家紛指出針對末期病人和非常衰弱的老人,應該避免不必要措施,例如心肺 復甦術(cardiopulmonary resuscitation; CPR) 。這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