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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經意的線索將全盤崩壞,低調以爭取合法空間

閱讀時間約 4 分鐘
(Credit: Joseph Chan @Unsplash)
你就參考一下以前戒嚴時期,臺灣流亡出去的案例吧?成功做事的人的例子都是暗渡陳倉,無聲無息的。
低調有甚麼好處?低調的好處是運作空間大。
首先最基礎的問題是,就是協助者,基本上,協助者就是犯法。如果你曝光了的話,最低限度協助者也無法再幫忙其他人。成功的人能夠做多過一次而且沒有人知道,至於你能在新聞看到的,多數就是一些思慮不周、計劃不完整、保密不到家的嘗試。只有低調以及隱密一切資訊,才能夠令一切可以重複進行,而最大化效益。
這裡說的是「一切資訊」,不是部份,不要試圖去衡量哪些資訊可以洩露,哪些不行。如果你理解警方的偵查方式,你會知道情治單位的偵查是更深入的,一般人覺得不重要的情報,對於偵查方也是重要的線索。
我舉一個香港的例子,香港去年全球登報,導致了今年有社運組織成員被捕,原因就是因為其中一個登報底下,上了該社運組織的名字,而相關的成員則被視為疑犯被捕。當時有沒有人覺得這個線索很重要不要留下來?當時市民們都沒警覺。事實上沒有證據證明被捕的人與事情相關,但是光是「線索」已經足夠令一大堆人捲入麻煩:如果是臺灣戒嚴時期會死人的。
因此不要覺得很少的資訊就無傷大雅,就像你看偵探小說一樣,不經意的線索足以導致全盤崩壞。
那麼是否存在「敵方已掌握資訊,我再說也沒關係」呢?所有情報都可能有真有偽。
敵方掌握的資訊,事實上敵方也是保持保留態度,他們也能夠理性看待每個情報都可能是欺敵的假情報。同一個情報,又分為謠言階段,機密階段,去到被證實,去到被公開,這是不同的階段。
「我懷疑他有外遇」「有人告訴我他有外遇」「他承認了自己有外遇」「我拍到了他外遇的照片」都是同一件事,但可信程度有分別。你可以看到,在前期的運作空間大,當事人可以否認,去到後期的運作空間則是零,當事人不僅無法否認還要公開的面對法律問題。
所以就算敵方已經掌握部份情報,也是盡可能為我方提供運作空間,而不是覺得既然對方有了我就不妨承認。原則就是盡可能的達致「零資訊」,況且現實說,若有人不知除非己莫為,零只是理想,我們只能接近零。
一切隱密工作,本質就是犯罪,當事人的正確態度就是把自己看成是罪犯,把自己看成是走私客,強姦犯,小偷,假設自己做的事情一曝光就會被捕。以這樣的標準去行事,那有很多事情你自然不會做不會說,也會謹慎很多,所以前犯罪者比較適合做情報工作。
隱密工作是沒犯法也要當自己犯法,社運是犯法也當自己沒犯法,前者講求令人猜不透看不到,後者講求光明正大可以放上網上炫耀(例如在抗爭現場打卡),這兩者的邏輯是正面對立的,所以後者從事隱密工作大多會失敗。
至於運作空間為何重要?因為隱密工作和社運不同的是,社運講求過程公開,隱密工作則是追求「能」公開的結果。而隱密工作的過程很多都是有法律疑慮的,不應有任何部份公開的,所以他必須有大量的灰色地帶,重新作一個事情的劇本出來,讓事情重新變得表面上合法。
比方說,入境的方法如果保留了空間,即使外面有情報也可以指為謠言而不理。比方說逾期居留,法律上規定的做法,是遣返來源地,即你從越南來,就遣返越南,香港來就返香港。那麼法律上,有人在某處逾期居留,如果很確定是從香港來,那就只能丟回香港,但如果有辦法把他解釋成從越南來,那就算遣返也是返越南,你可以從越南再以合法的身份過來。畢竟你的船從哪裡出發,誰知道呢?都看你自己解釋。
你無法要求政府一概以特權處理,特別是民主國家的政府,林鄭月娥才有緊急法給予他一切權力,但民主國家的總統,哪怕你討好 Donald Trump 也難以突然一切法律、立即給予你一個簽證。
我想也沒有任何國家,會因為為了同情香港人,而打算授予總統一個可以隨意給任何人簽證和國籍的權力。法治本身就是限制政府做事的雙刃劍,他既限制政府去害人,但也限制政府去幫人。如果你想要一個熱心幫人的政府,法治恐怕是妨礙。
所以合理的做法一定是藉各種情報上的灰色地帶,讓事情表面上合法,空間是很重要的。
隱密工作的基礎就是空間與灰色地帶,看不到的地方,如果這些東西全部見光了,那工作也會死亡,光天化日之下全是敵軍的射程,沒有人能夠生還。
這不是道德問題,這是成本效益的問題,隱密工作本身就是不道德的,或者不談道德的,只有可行不可行,可行之下能做多少,要損失多少的分別。隱密工作講求的是低成本,安全,成功,其他事情根本一概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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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並不介意觸及一些可能你們覺得很敏感的問題,例如臺灣為何不是獨立國家呢?如何穩固中港臺的人的基本人權?要如何面對中國那不可定的未來,會帶來經濟、政治和主權上的種種疑問?</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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