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力商人》的作者Tim Wu (吳修銘)指出,注意力產業由來已久,至今已經歷了四種不同階段。四個階段分別為:
- 報紙
- 電視
- 電腦
- 手機
然而這四個螢幕(階段)並非是獨立存在,而是不同時期的主要大眾媒介,也是廣告爭相搶奪注意力的來源。四個螢幕的分界點也各自不同;報紙到電視,從公共場合走向家庭;電視到電腦,從家庭走向個人;電腦到手機,從個人再度走向公共場合(可攜式)
然而報紙的影響力已經式微,電視也不遑多論;電腦跟手機目前為止仍然不分軒輊地在搶奪我們的注意力;現代的網站越來越多被設計成讓使用者一直在畫面到處游移,一層又一層的超連結怎麼點都點不完;手機上的應用程式提醒都是使用充滿警示意味的鮮紅,從通知欄跳出來就吸走我們的注意力,再加上移動性高,讓我們走到哪都能讓我們失控的指尖不停地滑呀滑。
在這兩個螢幕上,圖片、影音日漸增多,文字、貼文越來越短;然而這樣的設計都同時也把我們的網路使用環境包裝得越來越適合注意力商人。
Tim Wu認為90年代後「注意力革命」已進入尾聲。
事實上,90年代後,注意力商人發現傳統廣告已經派不上用場了,傳統的電視開始走向實境秀、大冒險類型(活蛛生吞、勇闖鱷魚池)的節目。一開始雖然有效,但長期且大量的感官刺激下,閱聽人的感官也會逐漸麻痺,注意力革命走向尾聲;然而這時期也是網路開始成長茁壯的年代,新奇的介面也開始讓大眾逐漸從電視走向網路,連上全球資訊網,每個人都能透過一條網路線在上頭找到志同道合的夥伴。
Tim Wu所說的注意力革命進入尾聲,我認為注意力並非是「進入尾聲」而是「進入轉型」。
在過往的廣告營利是透過將產品賣給顧客獲利;然而進入網路時代,這樣的獲利模式變成了「注意力收割」(attention harvesting)透過吸引顧客再將其賣給廣告主,點擊誘餌(click bait)、標題農場開始如雨後春筍般出現。
這原本是媒體在玩的把戲,然而現今卻是Google, Facebook的獲利手段。
我們從商品的買家變成在檯面上被交易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