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2-19|閱讀時間 ‧ 約 5 分鐘

那一年 ,我穿著糟糕的鞋,一個人傷心在異鄕街頭

那年我剛退伍。父親很認真地勸我:先不要急著去上班。你現在既無家累,亦無工作的責任,以後就會知道:人的一生之中,像這樣的時刻,委實十分難得。出國遊歷一下,爸爸還能貼補你一點兒旅費。
於是我有了生平第一次的自助旅行,獨自去倫敦和巴黎混了大半個月。這個「獨自」說來是很心酸的:那時我剛剛和交往五年的初戀女友分手,原本講好一起出遊的,這下訂旅館都是單人房價了。這趟旅行,就這麼變成了療傷之旅──說是療傷也不對,畢竟一時無藥可治,不如說是「咀嚼傷痛之旅」。
出國前我專程買了雙新鞋,店員說有點兒擠腳很正常,穿穿就鬆了,還說什麼冬天腳大、夏天腳小,我竟然相信了。結果在倫敦才走兩天路,雙腳磨出水泡痛不欲生,新鞋只好扔掉,幸虧臨行前父親提醒我多帶一雙舊鞋上路。此後我永遠記得:買鞋尺碼寧大勿小。
那是 1995 年冬,網路尚未普及,買機票、訂旅館都靠旅行社張羅。我帶著一部底片傻瓜相機,後來拿出來的機會不太多。首先一個人旅行就少了拍照的興致(想到原本兩人可以互拍,更是情何以堪),而且剛到倫敦沒幾天,相機就摔壞了,第二天參加「披頭主題街步導覽團」,去了 Abbey Road 斑馬線朝聖,只能睜大眼睛把一切記住。當時不會知道,再次重臨舊地是 17 年之後,我已是年過四旬的中年人了。
11 月是旅遊淡季,觀光客不多,天氣非常冷。倫敦陰陰的總在下雨,巴黎遍地狗屎和垃圾,店員的臉則比狗屎還臭。那間倫敦便宜旅店附 Continental Breakfast 早餐,一整顆巴掌大又乾又硬又冷的圓麵包,刀子鋸下去呱嗤呱嗤響。每在街頭覓食,暗暗換算匯率便心驚膽跳,幾乎不敢走進餐廳。後來到巴黎,人人都說遍地美食,我看看門口菜單,摸摸錢包,仍舊沒敢走進去。結果光顧最多次的是旅館對面那間麥當勞──價錢可以,食物是熱的,而且有肉。
那也是我初次在國外聽演唱會,省下的伙食費拿去買了門票。在倫敦聽了 Joan Baez,滿座鬢角飛霜的中年人,我可能是最年輕的看客。在巴黎趕上了 PJ Harvey 的演唱會,暖場團是初初爆紅的 Pulp,滿場歌迷瘋狂蹦跳,我險些被踩死。再次看到主唱 Jarvis Cocker,是在去年香港 Clockenflap 音樂節。四分之一世紀過去,他和我都老了,然而搖滾之心不死,我看得很是溫暖。
獨自旅行,經常幾天說不了三句話,滿腔感傷都寫成了日記和一封封航空信。一有空我就坐下來寫啊寫,那天我在倫敦一間冷清酒吧獨坐寫信,鄰桌兩個女孩來攀談,原來都是臺灣留學生。她們說:看你寫好長好長的信,一定有很多事情要交代吧?於是我收起紙筆,坐到同一桌聊了起來。那一下午我說的話,比整個旅程加起來還多。
後來我離座上洗手間,忽然想起老江湖的叮嚀:和陌生人共飲,不要讓酒瓶離開視線(那不是老藍調大師 Robert Johnson 在酒吧被毒死的故事嗎?)。於是回座之後,剩下的半瓶啤酒再也不敢沾唇。雖然自以為掩飾得很好,我想兩位女孩都看出了我心不在焉。回程我和其中一位女孩搭同方向地鐵,下車前禮貌地留了聯繫方式,後來自然並沒有下文。
一天傍晚我坐在巴黎盧森堡公園噴泉前面發呆,一位眼神抑鬱的流浪漢來和我攀談。他說他正活到耶穌死去的歲數,我說我不清楚,他有點生氣地說:三十三。他掏出皮夾,裡面夾著一幀東方女孩的黑白證件照,他說那是他的女人,雖然他窮,女孩仍然守著他,啊他好愛好愛她。他又從口袋掏出一張用過的戲票送給我,說:這戲男主角正好與他同名,送我做紀念。
我無以為報,拿出紙筆,寫下他和那女孩的名字,還有四個漢字「永浴愛河」。他聽了解釋,很高興地抱了抱我,彼此祝福道別。離開公園,我摸了一下口袋,沒摸到錢包,想起他那一抱,心頭一凜一驚,腦海搬演起各種觀光客被詐騙的情節。就在打算找派出所報案的時候,我找到了錢包,好端端躺在背包裡──那一瞬間,我非常非常羞愧,儘管並沒有誰會在乎。
將近四分之一世紀過去,我又去過很多地方,或許算是旅行老鳥了。然而父親說得對:像那樣既無家累、亦無工作責任需要掛心的旅行,確實是再也沒有體驗過。不過,那樣的旅行,一輩子有過那麼一次,好像也很可以了。
(寫給《小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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