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很多人鬼叫性案件應該要有罪推論,我只能說這真的是愚蠢到不行,這不是想要解決問題,在擴大問題與製造問題,因為對造方這時反倒完全有理由證明這是蓄意栽贓,你這根本在自找麻煩。
對,我知道這類案件常有舉證困難的問題,廢話,如果很容易我們在精神科也不會有麼多陷入困境的人需要我們協助了,但舉證困難不表示你就可以胡來,如果你以為可以破壞司法原則憑單方面證言胡來,我跟你保證狀況只會越演越烈變本加厲,因為會陷入報復狀態。
所以我們要來討論「該不該」與「會不會」這兩件事情。
先說「該不該」,比方說性騷擾這種事情該不該發生?當然不該。人身安全該不該得到保障?當然該。性犯罪該不該受到處罰?當然該。我們該不該享有穿著的自由?當然該。
但到頭來我們會發現這只是沒意義的廢話,正如偷竊行為該不該?當然不該。交通規則該不該遵守?當然該。但結果怎樣我們心知肚明,因為這些話頂多用來約束你自己,就這樣而已,對於面對環境一點點用都沒有。
因為真正問題是「會不會」,比方說錢財露白會不會增加你被竊賊盯上機率,大家都會跟你說會,但穿暴露會不會增加你被色狼盯上的機率,有些人會堅持跟你說不會,但他舉例子是穿著保守「一樣」會出事,可是人家討論的明明是穿著暴露會不會「增加」出事機率,可沒否定穿著保守就不會出事,你不能隨便偷換概念阿!
(至於某「展覽」強調性犯罪與服裝無關,卻很奇妙的全面呈現出保守服裝,這代表的不是與服裝無關,而是保守服裝比較容易出事,是否該鼓勵穿暴露?這種刻意呈現的政治正確展覽很可惜被拿來當真理,以至於這幾年完全沒有任何真正科學研究被執行,因為根本不被允許做這類研究,光提出來就會受到SJW無止盡的攻擊,還好SJW的愚昧與缺乏美感--尤其是缺乏美感現在越來越引起反感了,因為
缺乏美感本身就是一種罪--司法研究告訴我們,俊男美女的判罪比較輕微,這證明人的外表--包含服裝在內--的確會影響人的情緒反應,不論正面還是負面。)
當然,自由選擇穿然是你的自由,這一點絕對沒問題,每個人都「該」享有穿著自由。
但這跟你會不會出事是兩件事情。要知道,歷史上從沒有哪種犯罪行為被徹底消滅過,他們全都「不該發生」,但偏偏就是發生了。
要知道,我們甚至有犯罪預防的專門研究所,如果所以犯罪都是「不該」發生,那犯罪預防也不需要了,因為真正問題是「會不會」而不是「該不該」。
偏偏我看到一堆人只會跳針該不該,卻一直逃避會不會這個問題。
要知道,這些人你甚至不能跟他談論預防犯罪,或者「個人」該如何預防犯罪,因為那是不該發生的事情,如果發生了,都是別人的錯。對,當然犯罪是罪犯的錯,但難道你完全不想設法」「避免發生」嗎?難道預防完全沒必要嗎?難道預防就是對你自由權益的侵犯嗎?你是哪來的巨嬰阿?
請問你家有加裝鐵裝嗎?難道我們不該享有居家安全?錯都是小偷的,為何我要裝鐵窗?
問題來了,沒人逼你裝鐵裝,但覺得擔心的人自然會裝,如果住家附近治安不好你也會考慮安裝,又或者不裝鐵窗改裝防盜器,總之你對住家多少會採取一點預防措施,甚至你自己也可能去練習防身術,或至少擺一枝球棒在家裡。
那你的外觀服裝呢?如果你去面試的時候會特別挑服裝,請問人家是不是限制了你的自由?還是你自己被限制了?就是這樣,你口中的自由從來都不是毫無節制的,不然找位女性現在去阿富汗穿短褲看看,看有多少人會跟你說萬萬不可。
對,人人都該享有穿著自由,只是自由從來都不是失序與無節制,很多人就是搞不清楚狀況以為自己可以徹底放任無視他人存在而不用承擔任何後果。要知道,如果你受到犯罪行為的對待,那當然是行為人的錯,這一點沒有問題,因為你的確不該出事,但不該不等於不會。與其出事再來強調自己沒錯,倒不如一開始就避開會出事的情況,這才是明智的作法。
我想知道如果你今天去應徵銀行員的職務,你會穿著西裝還是泳褲?對啊,這是你的自由,但也要搞清楚他人怎麼看待你也是他人的自由,只要他不犯法……或者說就連犯法其實也是他的自由,只要他承擔後果--對,請搞清楚,犯法也是一種自由,只是一切行為都有後果要承擔,所以我們有很多報復性犯罪發生,他的確「不該」發生,但你管得著嗎?何況有很多犯罪行為是很難舉證的。總之人家要怎麼看待你也是人家的自由,比方說看你不爽--正如你看人家不爽。
現在就是有太多人滿口自己有想要怎樣就怎樣的自由,卻又同時不許別人對你有意見,自大狂妄到這種地步還真不知要從哪裡開始吐槽勒。
沒有那種只有自己單方面享受自由而且不願意承擔任何責任這種事情,更沒有那種只有你的想法才算數,別人不能有意見這種胡說八道,你覺得合宜的服裝別人可能覺得爛透了,但兩個人的想法都是主觀而且正確的,並不是說保守就不好,前衛就比較進步了不起,這種觀點本身就是驕傲的愚蠢。搞清楚,「雙方都是正確的」,只是雙方可能觀點互斥而已(比方說香菜到底好不好吃)。
也因此法律要求客觀證據,因為主觀真的只對本人有意義,但不能只憑主觀說服別人。
現在就是有太多那種把「該不該」直接等同於「會不會」的人,而且堅持只有自己的觀點才是唯一正確,這根本超級獨裁又父權啊!
當然,今天如果你「主觀感受到」被冒犯了,偏偏又正好是法律無法處理的狀態(其實很多,或者說絕大多數冒犯都是法律無法處理的),那你怎麼辦?尤其像性騷擾這種受害者與加害者有非常明顯性別類型的,更是容易讓討論失焦,雙方同樣使用相同的邏輯攻擊,都在講該不該,而不是講會不會。
犯罪預防與受害者療程是不同的兩件事情
我們明明討論的是犯罪預防對吧?但「該不該」本身就直接把「預防」這件事情給否決定了,不管是「女性該享有穿著自由」還是「女性該保護自己」,這兩個討論方式都是大錯特錯。
要知道,犯罪預防是一種「機率的科學」,我們能做的只是盡量想辦法降低發生率,歸零卻是不可能辦到,但「該不該」卻是一種盲目的宗教行為,直接把天國才有的事情搬到地上來,你在跟我開完笑嗎?塔利班的該不該跟某些極端性別主義者的該不該,其實愚蠢程度根本是一樣的(當然危害程度不一樣,端看取得的權力有多大而定)。
社會問題,討論的方式是我們每個人可以做哪些事情,看看這樣會不會讓犯罪率下降,所以法律常常修正,各種研究一直進行(當然被政治正確壓迫無法研究的題目可說是無奈),我們當然知道偷竊是「不該」發生的,但我們還是會設立警察機關、安排巡邏、裝防盜器、裝鐵裝,或至少裝門鎖。
我們也會學習防身術、提醒錢財不露白、不要炫富。
但我們也知道這些全是程度的問題,防身術要練到可以打K1嗎?錢財不露白要嚴重到裝窮穿破衣嗎?不要炫富代表你不能買好一點的車子,非得買二手頭又大嗎?
當然不是,「你自己去衡量」,這是「你自己的責任」,所以如果有人說不要穿太露,搞清楚,這句話沒有對也沒有錯,只是一個「依照個人標準」的提醒,只要不涉及強迫,全都是沒問題的。
我想絕大多數人都會認為穿比基尼走暗巷會大大增加人身安全風險--但妳絕對可以說那是你的自由,你自己負責,雖然犯罪絕對是犯罪者的錯,但請問你要等出事了再來強調自己有自由所以不是你的錯,要大家安慰你,還是儘可能事前避免這類的發生--雖然依然可能會發生。
有些人的重點擺在事後不要責備不要檢討,這很糟糕,責備當然不見得必要(而且可能出錯),檢討卻是絕對要做的事情,因為對大多數人來講,真正重點是「預防」。
至於安慰受害者……當然,受害者需要安慰,但沒那種整個社會被迫不能檢討只能安慰這種事情,何況安慰完依然要繼續檢討,因為這是受害者療程的完整步驟,受害者要真正走出陰影,最終依然要面對檢討--重點在於正確的檢討,不是逃避現實的檢討,尤其是逃避檢討自己,因為只有當你檢討完自己,才能真正認知到自己沒有錯,「只是下次可以做得更好」,才不是某些來亂的在那邊一直鬼叫全都是加害者的錯,因為實際上大多數案件在法律上根本無法成立,鬼叫這個完全無法減少「自覺受害者」的心裡壓力,甚至反過來加重受害者負擔,讓受害者永遠走不出來,只會陷入仇恨或負面情緒裡面,根本一點幫助也沒有。
其實各類犯罪受害者我們都看到類似狀況,有太多人不只會想像加害者的形象,連受害者形象也會一併妄想下去,我真的要說,你們最好收起這種無聊的關心,去關注案件還比較保險一點,你們根本沒有同理心更沒有輔導能力,少在那邊裝好心了。
老實說這是對於大眾最乾脆的建議,總之絕對要避免洩忿情緒,情緒真的很沒營養。
總之
很多涉及自由、人權、安全之類的問題,的確我們有很多關於「該不該」的想像,這些的確很真實,與我們心目中的理想世界有關,可惜現實上,先不談有沒有辦法辦到,其實每個人的「該不該」本身就有衝突存在,怎麼可能沒有摩擦?怎麼可能沒有衝突?
我們只能尋找公約數(通常也不會是最大的,別太理想化),然後不斷修正,因為我們要務實面對這些問題,該關注的是「這樣做會不會有幫助」,或者「這樣做會不會更糟糕」,然後試著想出更好的方案來。
例如對於闖紅燈,警察站崗與設置監視器哪個比較有效?哪個比較可行?這是可以討論的,甚至沒人敢跟你說哪個才是對的,我們只能試試看,當然無可避免的依然會出現受害者,所以我們要檢討制度、檢討設備、檢討文化、檢討教育、檢討個人,設法避免想去更好的應對方式來遺憾發生。
但絕不要只說這是不該發生的,接著把問題推給某個標籤族群,說這都是這些人要負責的。
喔,對了,我可以尊重與理解這種愚昧,但這跟我要不要理會完全是兩回事,更遑論聽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