敝校的閱讀課開在國一,已行之有年,我們的閱讀課跟別人不一樣,以一箱箱的班級共讀書目來操作,希望能讓學生體會到閱讀的樂趣,進而喜歡閱讀,樂在其中,培養出閱讀的習慣。
帶著這樣的目標,學生上國中的第一堂閱讀課,要怎麼把方向訂出來呢?透過什麼方式可以先了解學生閱讀的背景、喜好與想法?法國作家丹尼爾‧貝納( Daniel Pennac)提出的關於「閱讀的10個幸福與權利」是很好的媒介,透過一節課的交流,閱讀的奧祕與魅力能很清楚地傳遞給學生。
這張投影片秀出來時,引來學生一陣低呼:「原來我有權拒絕閱讀!」我問學生:「通常在什麼狀況讀不下去?」
「很累的時候。」「書很難看的時候。」「爸媽或老師一直逼著我讀的時候。」
所以,要閱讀也需要有體力、有心情是嗎?而且不能被強迫是關鍵嗎?學生紛紛表示贊同。
你們在什麼情況下會跳頁閱讀?
「只挑自己想看的時候。」「想知道結局的時候。」「無聊的地方把它跳過去。」
「書一定要讀完嗎?」剛開始帶學生共讀時,會透過很多方式檢核學生有沒有把書讀完,好像這樣才叫做盡責,然而若跳脫老師跟學生的角色,身為讀者,不想把書讀完總是有各種理由:前面精采,後面很乏味、沒有想像中好看、作者的觀點無法說服我、這類型的書根本就不是我的菜……如果學生有各種理由無法讀完整本書,我能以一個讀者的角度同理他嗎?
我跟學生分享女兒反覆閱讀《波西傑克森》的經驗:家裡好書不少,為何她總是一讀再讀?
女兒說:因為這本書太精采了啊,我反覆讀,書裡面的細節全部刻在我的腦裡,午休全班太吵,被老師叫出去罰站時,我看起來好像站得很好,兩眼直視前方,實際上,我的腦海裡正在播放著《波西傑克森》!
這個分享引起很多學生的共鳴,趁此熱度,發下第一張便利貼,邀請學生寫下:哪一本書會讓你一讀再讀?寫完貼到黑板上,之後放在公布欄讓大家有彼此交流的機會,我也能透過學生的便利貼,看見他們閱讀的喜好與趨勢。
這點也是讓學生驚呼的部分:真的可以嗎?我藉此說明閱讀課的「界線」:可以帶自己的書來讀,但是「漫畫」不能帶,因為與校規牴觸(學生murmur:好落後的校規)、「暴力」的內容不允許、「十八加」的更不用說不能帶了!
你在什麼情況會想遁逃到閱讀的世界裡呢?
「壓力很大的時候。」「難怪段考前都會很想讀小說!」「心情不好的時候。」「失戀的時候!」這個答案引來一陣哄笑。閱讀本來就能紓壓,暫時逃避人世的紛擾,跟著主角經歷我們不可能經歷的人生,閱讀帶給我們的有時候還是一種救贖。
這三個權利也讓學生很驚訝,尤其是「大聲朗讀」,某班還有一位同學表示,如果四下無人,她是很喜歡一邊閱讀一邊念出來的!
這一點最能啟發我,閱讀跟喜歡吃什麼是一樣的, 青菜、蘿蔔各有喜好,如果學生只愛奇幻類的小說,我能尊重他嗎?就像我不愛讀知識類的書籍我就錯了嗎?喜歡大量閱讀的學生就比偏食推理小說的學生來得優秀嗎?丹尼爾不斷要我回到讀者的角色思索閱讀的本質,幫助我反思閱讀課程設計是否真的能幫助學生成為一名樂於閱讀的讀者?
最後以ORID焦點討論法問學生四個問題,先聊過之後,發下第二張便利貼,邀請學生寫下他們「印象最深刻的權利」,有的班級認為是「不讀書的權利」,有的班級是「一讀再讀的權利」,還有「原來我可以不把整本書讀完」的訝異。
第三張便利貼最能回饋這節課的討論:「這堂課,你新的學習是什麼?」
原來閱讀是一件深奧的事,怎麼讀,讀什麼,都能讓你從中得到快樂,閱讀本身就是一件快樂的事。(陳○祐)
將「應該」化為「自由」,閱讀且快樂,快樂且閱讀,不讓閱讀成為囚禁,以權利去化解,讓閱讀成為你想做的事。(林○妤)
希望這為期一年的閱讀課,能使很多學生愛上閱讀,樂在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