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許惠菁律師主持央廣【生活有辦法】,節目中許律師要來談談醫療現場狀況層出不窮,到底醫生遇到什麼樣的狀況會有通報義務。
本集重點 - 醫生執行業務時,如何在告知義務與保密義務的權衡?
- 醫生可以不告知病人病情嗎?如果告知病人病情,會影響到病人的健康或對其生命有嚴重威脅的情況,醫生也有義務告知病人嗎?
- 醫生可否將病人的病情告知病人家屬呢?
- 醫生可否只選擇告訴病人家屬,而不告知病人病情呢?與外國法律規定有何不同?
- 臺灣有哪些法律規定醫生的通報義務?
- 如果醫生濫用通報義務會有什麼處罰嗎?
- 醫師如果發現病人想要殺人或有具體的犯罪計畫,是否有通報義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