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開始撰寫文章的目的之一,就是紀錄我從事務所辭職、回學校念書期間的一些心得與經驗。
我目前已經順利修完碩一上的課程,以下紀錄一些自己的經驗與想法,提供給有需要的讀者參考。
修習科目
必修
我是就讀的是中央產經法律組一般生,必修科目包含:
- 產業經濟學(一):3學分
- 公司法:3學分
- 公平交易法:3學分
- Seminar:1學分
選修
我總共選修以下兩科:
- 網路法:3學分
- 英美法導論:3學分
由於研究所與大學的評分方式不同,多半採取書面報告(term paper)或上台報告(presentation)的方式,因此修16學分的課,期中的時候負擔還不算太重。但到了12月、1月期末時就非常、非常極限。學期的最後兩週,我幾乎快要住在學校準備期末考試、上台報告,還得一邊撰寫書面報告。
誠心建議未來要就讀中央產經的讀者,碩一上可以只修一門選修就好,不必急著在碩一就修完所有課,後面會再說明原因。
各科概況與心得
- 產業經濟學本課程為經濟組與法律組的共同必修課程,經濟組與法律組同學會一起在406大教室上課。課程由蔡柏昇老師教授,為「全英文」授課。使用Paul Belleflamme and Martin Peitz (2015), Industrial Organization – Markets and Strategies, 2nd Edition, Cambridge, U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denoted “BP”) 為教科書,上課主要使用老師自編的PPT進行講解。參與本課程的同學需進行分組,每組都必須同時有經濟組與法律組的同學,一組約3~4人。蔡老師每教授一個段落都會出練習題,以小組為單位繳交一份作業。期中、期末各有三份練習題,這些練習題非常重要,期中考、期末考的考題基本上都是從作業當中進行出題(數字與條件會換),雖然作業大部分都是由經濟組同學主筆,但法律組同學也必須把握機會弄懂練習題的概念與解法,否則縱使期中考、期末考時蔡老師允許同學攜帶一張A4大小的「大抄」(隨便你要寫什麼在上面),還是會答不出來。另外期末必須以小組為單位,自行選題並和老師討論後,於期末前兩週進行上台報告(presentation),至少一名組員使用英文報告(其餘可用中文),報告時間約20分鐘,主題需與課程內容相關。報告完後,每組必須再繳交一份書面報告(term paper)。由上述授課內容就可以知道,本門課程對於法律組同學來說負擔相對重,除了英文聽力、作業、考試和報告外,因為大部分法組同學都沒學過產業經濟學,是個全新的領域,又有非常多數學計算,法律組同學需要多花一些時間練習。但本門課程所教的模型並不算複雜,多為基本的經濟模型 (Bertrand model, Cournot competition, Stackelberg competition, Hotelling model, etc.),很多經濟組的同學都學過,法律組同學可以多和經濟組同學討論、請教,理解上不會有太大障礙。最重要的是,一定要自己花時間練習, 無論是作業的練習題,或是PPT上的題目,必須熟悉各種數學運算 (微積分、連鎖律、指數函數(exponential)、對數函數(log)等),實際考試時才不會算錯或化簡不出來。蔡老師剛至產經所任教不久,教學很認真,作業題、期中考題都會逐題講解,但不太會主動跟同學互動。我認為,對法律組的同學而言,仍然是一門收穫頗多的課程,請突破對數學的心魔努力算,畢竟是研究所的同名課程,怕修這門課就不如不唸這間研究所了吧。
- 公司法本課程為法律組的必修課程,但由於經濟組必修一門法律組課程,因此也會有很多經濟組同學修課,會一起在406大教室上課。課程由鄭有為老師教授,為「中文」授課。使用 Cox and Eisenberg's Business Organizations, Cases and Materials, Concise, 12th (University Casebook Series) 作為教科書,但同學無需購買,鄭老師會指定一些著名的Case做為課程講授內容。主要分為六大主題,實際上橫跨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領域:代理 (Agency)
合夥 (Partnerships)
企業社會責任 (CSR)
商業判斷法則 (BJR)
併購 (Mergers & Acquisitions)
內線交易 (Insider Trading)
每個主題都會有1~3個著名案例,修課同學需自行分組、每組2~3人,共同負責一個指定的case,需於上課時口頭報告case brief,簡介該案件的事實背景、法院見解,並蒐集該案件的相關國內外法規或資料。期末必須自選一個與課程相關的主題進行10分鐘的上台報告(presentation),以及撰寫書面報告(term paper)。鄭老師會安排一節課的時間個別和同學討論報告題目與方向,基本上壓力不會太大。本課程對於多數法律組學生應該不困難,唯一可能的瓶頸只有英文case的閱讀與理解,如果大學時期沒有接觸過英美法,就必須盡快適應閱讀英文case。本門公司法課程提供了與大學公司法課程不一樣的視角,也能釐清、貫串許多公司法、證券交易法的概念。此外,鄭老師上課時也很風趣。整體而言,是一門修起來相當愉快的必修課程。
- 公平交易法本課程為法律組的必修課程,原本老師希望在823研討室上課,但本屆法律組人數有十幾位,空間過於擁擠,因此改至907階梯教室上課。課程由王明禮老師教授,為「中文」授課。教科書為 DOJ/FTC Horizontal Merger Guidelines (2010), Section 4 與 我國公平交易委員會出版的認識公平交易法(增訂第十九版),但王老師一樣會指定一些著名的或新的case做為課程講授內容。不同於公司法課程,本課程沒有分組負責case,而是修課同學於上課時自行舉手回答case的事實與法院見解,回答的次數為本門課程的分數計算基礎。但公平交易法並不是大學法律系的必修科目,我自己本身大學時也沒修過公平交易法,本門課程的內容也算是全新的領域。王老師幾乎是一堂課給一個新的case,case的頁數也不少,如果每個case都看的話,英文閱讀速度真的要夠快。我自己大概有落掉兩個case沒看,但還是強烈建議看過case之後再去上課,比較容易進入狀況。王老師會經常拋出問題請同學思考、回答,也會比較國內的公平交易法相關規定。學期間剛好有公平交易委員會舉辦的公平交易法研討會,修課同學需至少參加一天的議程。而本門課程的期末,今年首次改採辯論的方式進行,三人一組、共四組,兩兩為對手進行辯論。本次的辯題有以下兩個,抽籤決定上訴與被上訴方:FTC v. Qualcomm, Inc., 969 F.3d 974 (9th Cir. 2020).
US v. Apple, Inc., 791 F.3d 290 (2d Cir. 2015).
我是抽到第一案高通案的上訴方(FTC),但因為準備時間僅有一週,要整理一、二審的判決、爭點還是略為倉促,但是是個特別的期末方式。若能提早確定辯題,我個人認為比起書面報告(term paper)更有趣。
- 網路法本課程為選修課程,修課人數6人,在823研討室上課。課程由王明禮老師教授,為「中文」授課,並沒有指定教科書。課程初期王老師先請同學從網路相關新聞下手尋找相關議題,並蒐集資料、架構大綱,可以說是將如何發想並撰寫論文的方法,帶進課程中讓同學實作練習。而根據每個同學選定的議題,王老師補充相關網路法歷史、技術基礎、各國的相關法制,整體而言內容非常豐富,但對於資訊科技沒有一點點了解的同學,會需要花多一點時間去理解。期末並無考試,而是以各自選定的議題大綱為基礎,向大家說明選題、動機、研究問題、資料蒐集、結論,其他同學則負責評論。王老師在本門課程與同學的互動更多,且大綱的實作對於將來論文的發想與決定非常實用,我認為是非常值得選修的一門課程。
- 英美法導論本課程為選修課程,修課人數9人,在823研討室上課。課程由鄭婷嫻老師教授,為「英文」授課,以 Burnham's Introduction to the Law and Legal System of the United States, 6th 為教科書,並以該書的章節做為課程主軸。修課同學需分組,個別負責被分配到的章節,可搭配PPT進行說明,鄭老師會適時的補充或輔以中文說明。課程中,鄭老師也有聘請政大的臧正運老師到班進行英文演講,是不同於其他課程的地方。期中需以小組為單位繳交書面case brief,case會由鄭老師依據各個組別有興趣的議題進行指派。期末同樣是分組進行上台報告(presentation),並鼓勵同學全程使用英文,頗具挑戰。但我因為選擇不熟悉的題目,因此只有開場簡介使用英文,後續則使用中文進行報告。報告完成後需再繳交一份英文書面報告(term paper),作為期末評分的依據。綜合來說,即使我大學時就有修過英美法,仍然可以從本課程的教科書中理解英美法制的歷史淵源,而不僅只有閱讀case、了解法院的見解而已。鄭老師也不排斥結合線上工具,諸如遠距授課(Google Meet, Webex)、教學平台(Zuvio),課程中也會帶領同學使用判決檢索系統 Westlaw,對於充滿美國case的研究所來說,是一門不錯的基礎課程。
總結
無論是必修或選修課程,我認為中央產業經濟研究所的課程都很不錯。對於大學就讀法律系的法律組學生而言,可以跨領域學習基礎的產業經濟學,以及將產業經濟學結合到競爭法(公平交易法)領域,這是我認為產業經濟研究所的特色之一。
另外,我之所以修到16學分,原本是希望碩一就能修完除了Seminar以外的所有課程。因此碩一上勢必得修兩門選修,但16學分到期末時負擔真的有點重。且因為碩一下的課程表目前已經公布,法律組的必修課之一-法律經濟分析和必選修之一-產業經濟學(二)衝堂,註定碩二還是要修課。因此誠心建議未來有要修課的讀者,碩一上修一門選修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