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是名為法爾道理。如是名為依四道理,觀察諸蘊相應言教。故知法性自爾。一切如然。未有一法而為障礙。了之無過。執之患生。但依觀待,作用,證成,法爾,四種道理觀察。則二諦雙通。一心無礙。
所以首楞嚴經,微細推檢。陰入界處,一一皆空。非因非緣。非自然性。非因,即是不自生。非緣,即是不他生。既無自他二法,無法和合,即是不共生。非自然性,即是非無因生。四句無生。陰從何有。
破五陰文云。
佛告阿難。譬如有人取頻伽瓶,塞其兩孔,滿中擎空。千里遠行,用餉他國。識陰當知,亦復如是。阿難。如是虛空。非彼方來。非此方入。如是阿難。若彼方來。則來瓶中,既貯空去。於本瓶地,應少虛空。若此方入。開孔倒瓶,應見空出。是故當知,識陰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釋曰。此破識陰也。瓶喻於身。空喻於識。若執有識隨身往來者。此處識陰滅,往彼處生時。如將此方虛空。遠餉他國。若此陰實滅。如於本瓶地應少虛空。若彼陰復生。如開孔倒瓶應見空出。故知虛空不動。識無去來。一陰既虛。四陰皆爾。
大涅槃經云。若人捨命之時,然心意識即生善道。而是心法,實無去來。亦無所至。直是前後相似相續,相貌不異。如是之言,即是如來祕密之教。
又佛告阿闍世王。如汝所言。先王無辜。橫加逆害者。何者是父。但於假名眾生五陰。妄生父想。於十二入十八界中,何者是父。若色是父。四陰應非。若四陰是父。色亦應非。若色非色合為父者。無有是處。何以故。色與非色,性無合故。大王。凡夫眾生,於是色陰,妄生父想。如是色陰,亦不可害。乃至阿闍世王,即白佛言,世尊。我今始知色是無常。乃至識是無常。我本若能如是知者。則不作罪。
持世經云。佛言。是諸菩薩,如實觀時。知識陰虛妄不實。從本已來,常不生相。知非陰是識陰。像陰是識陰。幻陰是識陰。譬如幻所化人。識不在內。亦不在外。不在中間。識性亦如是。如幻性虛妄緣生。從憶想分別起。無有實事。如機關木人。識亦如是,從顛倒起。虛妄因緣和合而有。幻人豈有心識。木像誰稱覺知。比妄識而況同。從幻緣而似有。
大智度論云。日初出時,見城門樓櫓宮殿,行人出入。日轉高轉滅。但可眼見,而無有實。是名乾闥婆城。有人初不見乾闥婆城,晨朝東向見之。意謂實樂。疾行趣之。轉近轉失。日高轉滅。飢渴悶極。見熱氣如野馬,謂之為水。疾走趣之。轉近轉滅。疲極困厄。至窮山狹谷中,大喚啼哭。聞有響應。謂有居民。求之疲極,而無所見。思惟自悟。渴願心息。
無智人,亦如是。空陰界入中,見吾我及諸法。婬瞋心著,四方狂走。求樂自滿。顛倒欺誑。窮極懊惱。若以智慧知無我無實法者。是時顛倒願息。故知色陰如勞目睛,忽現空華之相。
受陰如手摩觸,妄生冷熱之緣。想陰如人說酸梅,口中自然水出。行陰如水上波浪,觀之似有奔流。識陰如瓶貯虛空,持之用餉他國。斯則非內非外。不即不離。和合既不成。自然亦非有。若此況是實。則五陰不虛。既並世相而非真。審知陰入而無體。唯是性空法界。如來藏心。無始無終。平等顯現。
是以首楞嚴經云。佛告阿難。是故如來,與汝發明。五陰本因,同是妄想。汝體先因父母想生。汝心非想,則不能來想中傳命。
如我先言。心想酸味,口中涎生。心想登高,足心酸起。懸崖不有。酸物未來。汝體必非虛妄通倫。口水如何因談酸出。是故當知,汝現色身。名為堅固第一妄想。
即此所說,臨高想心。能令汝形,真受酸澁。由因受生。能動色體。汝今現前順益違損,二現驅馳。名為虛明第二妄想。
由汝念慮,使汝色身。身非念倫。汝身何因隨念所使,種種取像。心生形取,與念相應。寤即想心。寐為諸夢。則汝想念,搖動妄情。名為融通第三妄想。
化理不住。運運密移。甲長髮生。氣消容皺。日夜相代。曾無覺悟。阿難。此若非汝,云何體遷。如必是真,汝何無覺。則汝諸行,念念不停。名為幽隱第四妄想。
又汝精明,湛不搖處,名恒常者。於身不出見聞覺知。若實精真。不容習妄。何因汝等,曾於昔年,覩一奇物。經歷年歲,憶忘俱無。於後忽然覆覩前異。記憶宛然。曾不遺失。則此精了,湛不搖中。念念受熏,有何籌算。
阿難當知,此湛非真。如急流水,望如恬靜。流急不見。非是無流。若非想元,寧受想習。非汝六根互用合開。此之妄想,無時得滅。故汝現在見聞覺知,中串習幾。則湛了內,罔象虛無。
第五顛倒,細微精想。阿難。是五受陰。五妄想成。汝今欲知因界淺深。唯色與空,是色邊際。唯觸及離,是受邊際。唯記與忘,是想邊際。唯滅與生,是行邊際。湛入合湛,歸識邊際。此五陰元,重疊生起。生因識有。滅從色除。理則頓悟,承悟併消。事非頓除,非次第盡。
是以若見五陰有,即眾生世間。若了五陰空,即真諦世間。若達五陰實相。即中道第一義正智世間。難此五陰三世間外,更無一法能建能立。為俗為真。一代時教所詮。
除此別無方便。悟此成佛。迷此為凡。唯是一心,開合無異。何者。以一陰名色。四陰名心。從心所生,故稱為色。心是所依。色是能依。攝能歸所。但是一心。本末元同。體用常合。宗鏡大旨,於此絕言。
破六入文云。
佛告阿難。譬如有人,勞倦則眠。睡熟便寤。覽塵斯憶。失憶為忘。是其顛倒生住異滅。吸習中歸,不相逾越。稱意知根。兼意與勞,同是菩提瞪發勞相。因于生滅二種妄塵,集知居中,吸撮內塵。見聞逆流,流不及地。名覺知性。此覺知性,離彼寤寐,生滅二塵,畢竟無體。
如是阿難。當知如是覺知之根。非寤寐來。非生滅有。不於根出。亦非空生。何以故。若從寤來。寐即隨滅。將何為寐。必生時有。滅即同無,令誰受滅。若從滅有。生即滅無,孰知生者。若從根出。寤寐二相,隨身開合。離斯二體,此覺知者,同於空華,畢竟無性。若從空生。自是空知,何關汝入。是故當知,意入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釋曰。此破意入也。疏云。覽塵斯憶者。憶即是生。失憶為忘者。忘即是滅。失憶不離自心。妄謂為境。故云是其顛倒生住異滅。吸習中歸不相逾越者。吸習生住異滅,歸識心內。故云中歸。前念滅,後念生。無雜亂失。故云不相逾越。
故經云。心性生滅。猶如猿猴。當知見境生滅者。即是自心生滅相故。故云心生種種法生。吸撮內塵,見聞逆流,流不及地,名覺知性者。
謂眼耳取外塵境,剎那流入意地。從外入內。名為逆流。眼耳唯緣現境。至第二念緣不及故。故云流不及地。唯意根獨取。名覺知性。此覺知性,因前塵起,畢竟無體。以妄知強覺,成內眾生。因滅想凝空,為外國土。
經云。想澄成國土。知覺乃眾生。迷湛寂一心,作內六入。更無別體。唯是真空。意入既虛。前眼等五入亦爾。
破十二處文云。
佛告阿難。汝常意中,所緣善惡無記三性,生成法則。此法為復即心所生,為當離心別有方所。阿難。若即心者。法則非塵。非心所緣。云何成處。若離於心別有方所。則法自性,為知非知。知則名心。異汝非塵,同他心量。即汝即心,云何汝心,更二於汝。
若非知者,此塵既非色聲香味,離合冷煖,及虛空相。當知何在。今於色空,都無表示。不應人間,更有空外。心非所緣。處從誰立。是故當知,法則與心,俱無處所。則意與法,二俱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釋曰。此破意法二處也。夫分能標所。構畫成持。立境立心。皆是意法。先破其分別惑本。則前五根十處自傾。法處是所緣。意處是能緣。只如法處,為復即心不即心。若即心者,法則全心。心不見心,云何成處。若離於心別有方所,則法之自性,為有知無知。若有知,則名心。不成於法。若無知,則不屬自心。同他心量。以知二處,俱無自體。則善惡無記三性等法。四種意根等心。皆同一性。無有能緣所緣之異。心境皆空。
故論云。凡所分別,皆分別自心。心不見心,無相可得。則無相理現。有作情亡。因緣自然。名義俱絕。例十處色心,亦復如是。
破十八界文云。
佛告阿難。汝所明意法為緣,生於意識。此識為復因意所生,以意為界。因法所生,以法為界。
阿難。若因意生。於汝意中必有所思,發明汝意。若無前法,意無所生。離緣無形。識將何用。又汝識心,與諸思量,兼了別性,為同為異。同意即意,云何所生。異意不同,應無所識。若無所識,云何意生。若有所識,云何識意。唯同與異,二性無成。
界云何立。若因法生。世間諸法,不離五塵。汝觀色法,及諸聲法,香法味法及與觸法,相狀分明。以對五根,非意所攝。汝識決定依於法生。
汝今諦觀,法法何狀。若離色空,動靜,通塞,合離。生滅,越此諸相,終無所得。生則色空諸法等生。滅則色空諸法等滅。所因既無。因生有識,作何形相。相狀不有。界云何生。是故當知,意法為緣,生意識界。三處都無。則意與法,及意界三。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釋曰。此破意識界也。如十八界中,皆因意識建立。根本立處尚空。所生枝末何有。既無處所可得。又無界分可憑。事誑理虛。情危執劣。惡見之根株盡拔。妄識之巢穴齊傾。獨朗真心。圓周法界。
安國云。謂色等五塵界,是現量境。五識親證,都無塵相。如來藏中,頓現身器無塵相。六七妄想,謂有我法。想所現相,是分別變。分別變相,但可為境,而無實用。如日發焰,帶微塵而共紅。非實紅也。如水澄清,含輕雲而俱綠。非實綠也。若了藏性,則知塵境而為妄也。
故知諸法但從分別而生。分別既空。名相何有。夫人空易了。法我難除。不達法逐緣生,執有自體。
如攝論云。若執法體是有,名法我執。如二乘人,依麁分別事識修行。但了法中無我。不知法體全空。聞諸法空。生大怖畏。是知法空是本。人空是末。夜繩未曉。蛇想寧除。瞖目猶存。空華豈滅。
破七大性文云。
佛告阿難。識性無原。因於六種根塵妄出。汝今遍觀此會聖眾,用目循歷。其目周視,但如鏡中無別分析。汝識於中,次第標指。此是文殊。此富樓那。此目犍連。此須菩提。此舍利弗。此識了知,為生於見。為生於相。為生虛空。為無所因。突然而出。
阿難。若汝識性,生於見中。如無明暗,及與色空。四種必無。元無汝見。見性尚無。從何發識。若汝識性,生於相中。不從見生。既不見明。亦不見暗。明暗不矚。即無色空。彼相尚無。識何所發。
若生於空。非相非見。非見無辯。自不能知明暗色空。非相滅緣。見聞覺知。無處安立。處此二非。空則同無。有非同物。縱發汝識。欲何分別。若無所因突然而出。何不日中別識明月。汝更細詳。微細詳審。見託汝睛。相推前境。可狀成有。不相成無。如是識緣。因何所出。識動見澄。非和非合。
聞聽覺知。亦復如是。不應識緣,無從自出。若此識心,本無所從。當知了別見聞覺知,圓滿湛然。性非從所。兼彼地水火風,均名七大。性真圓融。皆如來藏。本無生滅。阿難。汝心麁浮不悟見聞,發明了知,本如來藏。汝應觀此六處識心,為同為異。為空為有。為非同異。為非空有。
汝元不知,如來藏中。性識明知。覺明真識。妙覺湛然。遍周法界。含吐十虛。寧有方所。循業發現。世間無知。或為因緣,及自然性。皆是識心,分別計度。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釋曰。此破識大性也。諦詳佛旨,本契無生。但以有情,唯迷妄識。以昏擾之性,起遍計於覺原。逐雜染之緣,沈圓成於識海。眠三界之夢宅,一覺而塵劫不惺。造四大之幻身,生滅而恒沙莫算。今推此識,決定無體。從緣所起,悉順無生。四句檢之,自含妙理。
此識了知為生於見者。如無明暗色空,元無見性。見性尚無,從何發識。此破自生也。
為生於相者。不從見生,則不見暗明。明暗不矚,即無色空。彼相尚無,識何所發。此破他生也。
既不得自見之性。又不得他相之觀。自他既虛。即無和合。所以推云。見託汝睛,相推前境。可狀成有,不相成無。如是識緣,因何所出。識動見澄,非和非合。聞聽覺知,亦復如是。以動靜相乖。事非和合。此破共生也。
為生虛空,為無所因突然而出者。若生於空。非相非見。縱發汝識,欲何分別。若無所因突然而出,何不日中別識明月。日屬朝陽。月含陰魄。時候晷刻。今古不移。各有所因。無因非有。此破無因生也。
四句纔空。百非俱殄。則妄計所執,內因外緣,心和境合,無因自然等。妄想情塵。皆無實義。狂華之影跡俱虛,不真何待。戲論之名言頓息,意解全消。虛空之性既融。
六大之體何有。以地大無性,四輪所成。水大無性,凝流不定。火大無性,寄於諸緣。風大無性,附物影動。空大無性,對色得名。見性從緣,和合而有。識性無體,如幻即虛。
且如火大無性者。如首楞嚴經云。
性火真空者。古釋云。性是本覺性。火是本覺火。皆是眾生心變。如第六識心熱,遍身即狹。若第八識中變起,即遍同法界。悟法界性,皆是我心中所變之火。
如西京崇慧法師,於大曆四年,在京與道士鬪能,入火不燒。是求觀音之力。何況自證。證得已後。入地獄中皆不被燒。今世間火,隨處發現。應眾生業力,多少隨意。如龍鬪,亦起火燒林藪。乃至雲中霹靂火。
如人欲心熾盛,火燒天祠。皆從心火起。由心動搖,故有火起。但心不動,即不被燒。譬如人畏時。非人得其便。如來得性火。三界火燒不得。如來自起智火,焚得舍利。其火猛盛。諸大弟子將水求不得。乃至龍王求亦不得。唯天帝釋云。我本願力始求得。雖有性火而不自燒。如刀能割,不自割。如眼能看,不自看。
如火大性唯心。七大性亦如是。隨心俱遍法界。法界本遍。由執心故不能遍。如三界中,三乘天眼,俱不能遍。唯如來無執,性合真空,故能周遍。
如般若經中佛自言。我以無執故,得真金身,圓光常現。
火燒天祠者。昔有漁師,河上見公主過。因生染心。思求不得。身漸羸疾。其母遂問病因。與作方便。日送鯉魚一頭。公主怪問。母直陳其事。遂許云。我因拜天祠。即潛相見。子知便喜。公主後來,正見漁人睡熟。撼之不覺。便繫帛子在手上。公主去後,漁人睡覺。見手上帛子。知公主來。心生恨憶。心中欲火內燒,自身爛壞。并燒天祠,房室淨盡。
所以三界有法。識外無文。皆從四大內外成。盡是一心虛妄變。何者。最初因不覺,故有業識。從業識因動,故有轉識。從轉識起見,故有現識。因見分,成相分。能所纔分。心境頓現。
古鈔釋首楞嚴經云。明妄非他,覺明為咎者。六識取塵,由業識發起。後有第七識執第八識中明,變起外四大。四大引起六根塵。六根塵引起六識。六識依六根塵。因外有色,內引眼根等。
明妄非他者。其妄最初,因自心動有風。因執有金。因愛有水。因求有火。皆是自心變起四大。還自分別結業受生。故非他累。
覺明為咎者。由強覺了本體明為咎。則無知覺明。有知明覺。如人見不淨,便生厭心。由分別故。以猪狗見,便生淨想。皆由強覺無明。但無分別妄見,唯見法性淨土。是知內外四大,地水火風,念念發現。
所以經云。或各各發明。若俱發明。
各各發明者。汝見圓明。知心欲取,失却本明性空。思想搖動,心生風輪。情愛相續,性感水輪。執心熾盛,金輪則現。求心若起,火輪方興。
若俱發明。初起強覺,四大俱現。如人恨憶,瞋則火生。身心動轉,以況於風。目中淚盈,而表於水。面發赤相,則表於地。是以內外四大,元是我心之性,以為自性。
又自第八識,變起根身器內外四大之相分,為自相。又因妄念而起。強覺而知。所以萬像森蘿欝然顯現。若能窮因體本。皆是自心之性。自心之相。於中妍醜憎愛,全是意識計度分別而成。既識根由。須存正智。但除強覺。一念不生。自然心境俱空。前後際斷。
故知七大之性,性真圓融。一一大俱遍法界。皆是一體。如七顆冰,將火鎔為一水。亦如因陀羅網,同而不同。如水與冰,異而不異。乃至五陰,六入,十二處,十八界等。皆滿法界。一一微塵,亦滿法界。一一毛孔,亦遍法界。一一身心亦遍。皆如來藏。
如香水海中,常說一切法。為諸菩薩,不見菩薩相。不見邪師相。不見生住異滅相。所以盡合真空。俱遍實際。如說龜毛兔角。焰水乾城。但有言說之名。且無實事。
例凡夫界中,所有見聞陰入之根。名色之境。亦但有其名。都無實事。今將世間共知龜毛易解之虛。破如今現執名色難解之虛。還同龜毛無所執著。即知從來所執一切境界。皆從識變。盡逐想生。
離識無塵,識寂則諸塵並寂。離想無法,想空則諸法皆空。因緣自然。俱成戲論。知解分別。本末無從。但有意言。都無真實。如此明達。頓悟前非。終不更待空裏之華,將期結果。取夢中之物。擬欲牢藏。杌見思空。繩消蛇想。渴鹿罷馳於陽焰。癡猿息弄於月輪。
遂乃靜慮虛襟,若陵空之逸翮。隨緣養性,猶縱浪之虛舟。畢故不造新。任真而合道。如是五陰,六入,十二處,十八界,七大性等。非是本來自然無因而有。非從今日和合因緣所生。但是識心,分別建立。
今破此識性。則七大性,乃至一切法皆空。如尋流得源。捕賊獲將。則無明怨對。生死魔軍。應念俱消。如湯沃雪。唯如來藏,妙湛明心。性真圓融,遍十方界。如波澄秋渚,含虛洞然。雲朗晴空,逈無所有。
所以首楞嚴經云。
佛告阿難。汝猶未明一切浮塵諸幻化相。當處出生。隨處滅盡。幻妄稱相。其性真為妙覺明體。如是乃至五陰,六入,從十二處,至十八界,因緣和合,虛妄有生。因緣別離,虛妄名滅。殊不能知,生滅去來本如來藏,常住妙明不動周圓,妙真如性。性真常中,求於去來迷悟生死,了無所得。
是以先令照徹。心境分明。後乃頓融,須亡心境。
如華嚴演義云。謂此華嚴經中,教人觀察,若心若境。
如頌云。
欲知諸佛心。當觀佛智慧。
佛智無依處。如空無所依。
此令觀佛心也。
又頌云。
若有欲知佛境界,當淨其意如虛空。
此教觀佛境也。
次空心境頌云。
法性本空寂,無取亦無見。
性空即是佛,不可得思量。
無取即無境,無見即無心。
又頌云。
若有欲得如來智。應離一切妄分別。
有無通達皆平等。疾作人天大導師。
即空心境也。菩薩凡夫所有心境。觀照例知。
故經頌云。
知妄本自真。見佛則清淨。
又云。
心佛與眾生。是三無差別。
《宗鏡錄》 卷六十九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