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4/03/07閱讀時間約 6 分鐘

【演技解剖】2023台劇<模仿犯>

2009年有部美劇<別對我說謊/謊言終結者>(Lie to Me),片中核心建立在:人類無法控制的微表情將不自覺透露出許多秘密,這也是許多年前書市大熱一波的FBI教你的讀心術、識人術系列,是基於人類學、心理學、生物本能等理論技巧而衍生出的戲劇作品,而為了強化這些其實未經訓練將難以察覺的蛛絲馬跡,會刻意放大那些面部細節、肢體動作,成為影集特殊的戲劇橋段。
Netflix <模仿犯>
回頭來說,演員這個身分,某程度必須是個專業的騙子,必須讓人看不出詮釋上的「破綻」;當觀眾提到哪個演員演得很好,絕大多數卻是這個演員有做到了我們腦子裡所設想這個角色應有的表現,一如內心不安就要表演出眼神飄移那般,事實上,一個好演員,理論上是不能讓觀眾看出你有在「演」而應該就是那個角色本身,那些微乎其微的設定、理應有的舉止動作,根本不該被戲劇化,也因此演技就是一種悖論,演得,不能像在演,演得,要讓人忘記你有演技*。
這也凸顯了演員和觀眾之間的微妙關係:觀眾的素質絕對能驅動演員自我的精進,然而演技這門專業則應由演員本身來定義而非由觀眾來評定;另個常模糊化的原因則在於演員往往更多時候是處於觀眾這個身分,是從外部觀看、揣想一個角色的真實,從而陷入了如何「看起來演得好」的陷阱裡。
從近期大熱、Netflix上的台劇<模仿犯>來談,摒除對日本小說改編的完成度、台劇定型化的類型討論等,觀眾討論最多的正是演員群的演技。原本產業環境改變、演出歷練的不同,每個演員的內化與呈現本就會有層次的落差,這不見得與生理年紀有關,就算是資深演員也會礙於演出慣性和個人特色而有脫節感;從大面向來看,演員們本就需要不同的平台、類型、角色、機會持續磨練,而從每部戲來看,演技最終的呈現也必須由導演共同擔負,如何調整一票歷練不同的演員能做出和諧的表現甚至創造彼此之間相互成長的火花,是難以仰賴單一演員的優秀就足以做到的。而這則是另一個可以深究的題目了。
<模仿犯>中普遍獲得演技肯定的是飾演檢察官郭曉其的吳慷仁,在前述論點的吹毛求疵下,其實會發現他的演出存有隱性的鑿斧痕跡,用力、刻意做出他心中那個個性龜毛、過分正直的檢察官「形象」,卻不是一個活生生的人物,只是做足這個角色在一個一個場景下會有的反應,而沒有把他放進一個角色之所以是這個角色的脈絡之中,沒有融入角色與時代、與人際的共生關係裡。
Netflix <模仿犯>
從第一集中舉例說明,當郭從開場的兇案現場返回地檢署,在樓梯上與談笑風生的同僚擦身而過,此時吳慷仁以無意識掃過而並沒有實質明確眼神接觸的演法呈現郭曉其與眾人的格格不入,顯然就是為了「格格不入」的設定而刻意製作出沒有交流的演出,但試想這個角色若是一個真實的人物,或許更可能會以一種表面式笑容代替招呼敷衍而過─一個格格不入的人事實上是不會把自己放置在一個這麼醒目的位置,而會選擇以一種表面和平將自己和不認同的價值觀畫出一道界線,以藉此維持自己內心所堅信事物的純粹,某程度上他們並不會選擇正面的切割、樹立起鮮明的對立關係,而是具有有限度的圓滑,因為他們知道自己不能完全被體制所排除,否則便無法實現內心的理想、否則也就只是一個憤世嫉俗而不是一個捍衛信仰的人。此外,當他舉報學長時的振振有詞也全程扳著一張臉孔來強化他鐵面無私的形象,然而鐵面無私並不是麻木(不仁),反倒是因為「仁」也才會對法律仍然抱持著期望,也因此在親眼見到他認定的害群之馬時,他理當是有掙扎、是會痛苦的,就算是憤怒也好、消化過後的強自鎮定也好,都不太會是六親不認的一號表情,為了做出個性與信念一致:「黑與白之間還是有一條線,而你(學長)越線了」,卻忘記人的活著在情感上、動機上絕對不會是非黑即白的,更細膩的內心活動或許會是,正因為這個角色內心總是波濤洶湧、充滿矛盾、懷疑、不滿,在反覆辯證之中他才能不斷去釐清內心的那條界線,而這些都不是符號化的演法所能傳達的角色深度,而一號表情自然沒能承載這些極其細膩卻深入的情感真實。
Netflix <模仿犯>
為什麼一個影帝級別的演員會帶來這樣的演出呢?以大環境而言,台灣戲劇市場很小,演員們需要在有限的戲劇、舞台劇、電影機會中彼此競爭,反覆於大小螢幕橫跳間不見得都掌握住不同舞台對於演技的雕琢、需求,或能立即很快對應不同鏡頭的考驗;觀眾們也會發現不同戲劇,演員班底卻都差不多的現象,可能借勢前作的口碑、演員本身話題性等行銷考量,選角不再完全基於演員本身的演技、可塑性或他們對於角色的研究;再加上從古早的<包青天>、<台灣靈異事件>以來,台灣市場偏好犯罪、刑偵類型的戲劇內容,也都會限縮演員們演技的觸角甚至陷入演出疲態。
<模仿犯>仍處在這樣的大環境下,當然不等於就此失去創作價值和進步的空間,一如相似的題材類型不也提升我們對於真實的要求,就像是<模仿犯>使用了許多特寫鏡頭,便是意圖強調人們如何活在這樣的社會之中、對於罪性如何反應而不單單只是嗜血、獵奇的案件本身,因此演員的演技也需要具備鏡頭的敏銳度,當內心的細膩與幽微被放大、聚焦的時候,絕不是戲劇感而是自然、真實能使觀者滿足,全然代入角色所動容、矛盾、無力…之處。法國電影理論家巴贊認為,現實本身是無意義的,藝術的作用恰恰在於努力將無意義的東西(現實)取出並從中創造出意義,或者我們這麼理解:藝術如何從現實的「無意識」提取出嶄新的意義來,而「演技」正是這樣的一種藝術。
身為一個職業觀眾,應該停止被媒體的報導、評價給誤導什麼是好的演技,而與演員們成為最直接的共謀者,一同發現你和我和他和她、身而為人的本質。
*舞台劇的演出卻可能不是如此,因應不同舞台、文本,演技方法也會做出調整。此文主要以大小銀幕做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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