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15|閱讀時間 ‧ 約 1 分鐘

學生的校園暴力勢不可擋

最近桃園某高職學生連日鬥毆成為話題,實在不意外。

學生的權利受到聯合國兒童(18歲以下)人權公約的保護,也因為家長/消費者心態的提高,學生受到的尊重愈來愈被注意。學校和老師動輒違規受罰,唯一法寶只有正向管教,好言相勸。

然而,學生並沒有被要求要尊重別人,這是政府以降人權教育最大的錯誤。只有別人要尊重我,我不用尊重別人。違背了權責必須相符的相處對待原則,學生年紀尚輕,很可能被養成無法無天、任性妄為的個性。

校園裡對於學生的行為,已經沒有處理的機制,就算老師想要求學生尊重別人,也無力執行,只能仰賴學生自發自律,這根本等於廢話,當少數學生對其他學生和教師霸凌得逞,只會讓他們愈來愈不尊重別人。部分家長又為學生撐腰,甚至爭取賠償或補償,殊不知未來孩子很可能也霸凌父母。

不意外。尊重是相對的。硬要委屈老師和學校去討好民眾,學生長不好是遲早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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