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不少會員反映校長用道德綁架的方式,要求老師超時工作並拒絕給予補休。
聽到會員這樣反映,讓我不由得想到紅樓夢裡我最佩服的領導人—探春。
探春是紅樓夢中賈府的三小姐,以精明幹練著稱。
有一次,賈家要查一個案子,便開始搜每個主子的住處,搞得人心惶惶。
搜到三小姐探春的住處時,探春冷笑著說:
「我的丫頭自然都是些賊,我就是頭一個窩主。既如此,先來搜我的箱櫃,他們所有偷了來的,都交給我藏著呢!」
說著,便命丫頭們把箱櫃一齊打開,…請鳳姐去搜閱。
鳳姐陪笑道:
「我不過是奉太太的命來,妹妹別錯怪我。何必生氣。」
便命丫鬟們快快關上。…
探春道:
「我的東西,倒許你們搜閱;要想搜我的丫頭,這卻不能!我原比眾人歹毒,凡丫頭所有的東西,我都知道,都在我這裡間收著;一針一線,他們也沒得收藏。要搜,只管來搜我。你們不依,只管去回太太,只說我違背了太太,該怎麼處置,我自去領—你們別忙,…」
記得我在高三讀紅樓夢時,看到這一段時,忍不住拍手叫好,除了佩服,還是佩服。難怪探春手下的丫鬟個個能幹,因為強將手下無弱兵。
現在反過來看看會員反映的問題。
這次會員反映的是校長要求老師超時工作的問題,也就是要求老師每週執勤超過法規所定的40小時,而且不是偶爾的超時,是固定的、天天超時,唯一的不同點是超時時間的多寡。有的明定每日超時半小時,有的明定每日超時10分鐘。
另一個共同點就是,不給補休,不給任何補償方案,要老師「做功德」、「有愛心」、「犧牲奉獻」。
看到這裡,我不禁要問:
從何時起,校長居然將老師的「犧牲」視為理所當然?或是認為老師「被犧牲」理所當然?
難道老師不是人嗎?老師沒有人權嗎?
猶記得多年前我曾參加教育部某個會議,與會的家長代表振振有辭地說:
「學生在,老師就要在。老師在晚上10點前不得拒接家長電話。」
當時與會的一名公務員忍無可忍,說了重話。大意是說:
在場的委員要知道,老師不只是老師,他也是人民,他有人民該享有的權利。不能用各種理由剝奪老師身為人民該享有的權利。
那位公務員講完之後,全場安靜,再也沒有人敢提要老師「犧牲」。
身為一個領導人最重要的財富是什麼?是得到人心,尤其是下屬的心。
得到下屬的心,下屬才會同心協力把任務執行到最好。
什麼樣的領導人能夠得到下屬的心?是動不動要犧牲下屬,要強制下屬做功德的領導人嗎?
有點常識的都知道不可能是!
當然是能為下屬著想,幫下屬維護依法應有權益的領導人。
以這次的案件來說,若校長要求老師每週執勤超過法定的40小時,其基於職權該做的是提出相對應的補償方案,而補休(課務自理)已是補償方案中成本最低的,也是許多外縣市學校常採用的方案。
實在搞不清楚新竹縣為何會有那樣的校長,不願以補休(課務自理)做為老師超時付出的補償機制,而要用「愛心、道德」綁架老師。
這樣的校長如何贏得學校共事者的心?
一個無法贏得同事打從心底敬重的校長,其所領導的校務經營團隊士氣會好嗎?
教學團隊的士氣呢?孩子的受教品質呢?會好嗎?
總而言之,相信關心教育的國人,都會期許身為校長者皆能領略下面這個道理:
領導人所能仰賴的人只有那些與他共事的人。唯有大家同心協力追求成功,不然就是失敗。
如果校長不能讓全體教職員不僅在理智上接受你,使他們用心接納你、相信你,自然無法讓全體教職員愛戴你,希望你辦學成功。
當全體教職員都期待看到校長辦學失敗時,校長的領導人之路只會越走越黑。(註)
註:結語的論點摘自「力挽狂瀾—7個CEO拯救企業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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