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參加某個活動,收到了兩個禮物,一個是迷彩花色,外型仿藍白拖造型的迷彩拖,因樣式不常見,沒拿到禮物的伙伴,還好奇地問哪裡買,想要一起團購,有人跑來跟我借去拍照;另一個禮物是是圖案是軍事風格的毛巾,主辦方是三個年輕人,可以想像這些文創商品,一定是他們費盡了心思去找來的,他們應該不清楚無意間犯了送禮禁忌。
活動結束後,我忍不住在想,都市化之後,人際關係愈來愈疏離,小家庭當道,缺乏熟悉婚喪喜慶習俗的長輩,在身邊耳提面命提醒,各種習俗也一再被簡化,傳統儀式日漸式微,甚至有人還將傳統禁忌視為迷信,是不符合時代潮流的八股思想,但真的是這樣嗎?
今天利用載小女兒去上學,途中我問她:「你覺得送禮物時該避開哪些物品?」她一開始說了時鍾,然後又補充了鞋子,最後勉強想到雨傘,可見還沒進入社會的她,也不知道喪家在收了奠禮之後,會送毛巾或手帕當回禮。
其實除了送鞋意指要他人「走路」之外,送鐘也有「送終」的同音忌諱,送傘(音同散)和梨子(音同離)也應避免,另外俗稱「戴綠帽」是妻子紅杏出牆的意思,也不宜送男子綠色的帽子,另外銳利的刀具有傷人之虞,也在禁忌行列之中,還有一說是白菊花常出現在靈堂佈置中,送花時也不宜出現。
記得有一年,同事好意送我自製的䶢年糕,婆婆知道之後,非常地生氣,把我駡臭頭,因為一旦家中有人往生,喪家就不過節、不拜拜,因此也不會製作年節食物,所以會由親戚贈送,為了化解禁忌,趕快拿了十元給她,她滿臉納悶,我不願多講,免得又傷了她的好意,事實已造成,何必又補刀,能化解就好。
不知者不怪罪,我並沒有向主辦方的年輕人反應,因為說了反而增加主辦單位的困擾,反正我也不覺得受到冒犯,但還是會給三個子女來個機會教育,畢竟職場上或親屬之間,仍有人會介意,將來選擇禮物時,絕對不要犯類似的錯誤。
我也期待未來人們不再被莫名無根據的習俗禁忌牽絆,但選擇禮物時,還是能避就避,多一分考量、少一分誤解,尤其是一些思想比較保守的長官戓長輩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