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萬能的AI,讚讚讚
我因為個案服務的關係,結識一位法律扶助基金會的律師。
(法律扶助基金會,簡稱「法扶」,凡符合收案標準,法扶支付律師費並派案律師給協助弱勢族群打官司)
說來也很感動,以前都是得「拖」著服務對象一起去法扶或者去法扶律師的事務所做所有事情。
不過,律師知道要拖著服務對象出門有多困難,三個心智障礙者,其中還有一位坐輪椅,搭復康巴士,叫車、照顧人力等各種瑣碎的困難需要克服。
「沒關係。社工,我跟你約家裡,我帶助理過去。」
那一瞬間,身為以往需要克服萬難的社工,說泛淚絕不誇張。
律師便帶著助理跟我一起家訪好幾次,甚至,我們也一起去了機構探望了服務對象的家屬「兩次」。
那個機構,其實很遠,而這也是我之所以找上法扶律師的原因。
她曾問我:「所以你是哪一位(身心障礙者)的社工呢?」
「某某某。但你也可以說我服務他們全家。」我說:「全世界可能我最了解他們家的事情。」
是啊,我服務他們家八年,經歷了家庭遭到鄰居排擠、甚至是社福單位的排拒,成員患病、死亡。從一家五口,服務到一家三口,其中還有一人因為患病進入機構。
我陪著法扶律師訪視多次,而最後,我因為調職,所以不得不把這個案件移交出去。
最後一次跟法扶律師通電話,她告訴我。
「王社工,我必須要跟你說。你是我遇過最熱心的社工。」
「沒有啦。我只是做我應該做的事情。」
後來,我實在忍不住。
電話結束隔天,我其實有再傳訊息給律師,有點激動的告訴她。
我很感謝她這麼告訴我,而我其實也想說,我遇過的法扶律師也真的很多,但她確實跟其他律師不一樣。我很感謝她願意為服務對象「多做」這麼多。
「我遇過很多社工,真的。我是說真的,像你這樣的社工不多。」
我又忍不住。畢竟出了書以後,名片或許寫我來自於哪一間社福機構,做哪一個社會福利標案,但名片只能代表我「我的職位、工作,或許還帶有組織文化」。但真正代表我,由我內心由衷書寫的,其實還是我的文字。
「律師。妳喜歡閱讀嗎?」
其實我,出了一本書。我說道。
「喜歡。原來你之前說很忙,是在忙著宣傳。」
我笑著,雖然隔著螢幕。沒有。我是在忙其他事情,工作太忙才導致我無法全力宣傳。我想送律師書。
「太榮幸了!」但是,律師說:「我想要自己買書,支持作者。」
她立刻用我的名字搜尋,貼博客來的連結給我。
「是增勇老師寫推薦序嗎?我跟增勇老師也認識呢!」
他們之前共同在促轉會共事過。
「他(增勇老師)人很好,也很另類。」律師接著說:「我們都不是走正規的路線。非典型。」
「但我想,為什麼一定要典型呢?其實我們都不用按照模板做事,對吧?」我回答道。
「我覺得對得起自己就好了,人生畢竟很短暫。」律師同意道。她說的話,真的很有哲理。
「雖然跟律師合作的時間不長。但我相信這個世界有妳、有我,肯定會更好。這也是我想當社工或寫作的原因。」
「沒關係。雖然時間很短暫,但就是因為非典型,所以印象深刻。」
但願讀文的各位,都能夠遇見,能夠使你相信,這個世界有你、有我,肯定會變得更好的夥伴。
願我們都不被任何框架束縛,做我們喜歡的自己,無論是不是社工。
雖然被吐槽過很多次,但我真的很喜歡說:「願我們成為自己喜歡的大人」。
其實我們從來就沒有長大吧?
無論多大年紀,但都還是偶而會幼稚的不可置信,只是我們都必須在某些必要時刻,成為大人。
如果,當我們不得不成為大人時,能夠當自己喜歡的那個大人,那就太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