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11|閱讀時間 ‧ 約 23 分鐘

希望若是有,絕望若是有,人生不枉的《流浪者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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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悉達塔最終沒有衣缽他的法,不,一個真正追尋者,真正找到什麼的人不可能依循任何法。然而找到的人,他就能接納任何、任何的法、任何的道路、任何的目標,沒有什麼能使他和其餘千百人分開來,那些活在永恆的人,那些呼吸著神性的人。」


    流浪者之歌,描述得是一位出世轉入世,最後找到自己信仰的故事。我最大的感觸是,有些事情、或者說人的成長、人的能力、人的感知,是需要真正遇到時、面對時、成為當事者時,我們才能真正的理解;理解那些我們以為從書本或是他人口中的經驗所得到的知識。


    美國律師─丹諾說,有些事情,是要到一定年紀才能夠明白的。倒不是說年齡與認知有必然的關聯性,而是,隨者社會經歷、知識經驗的累積,最重要的是,我們親身經歷了某些事件,所以,我有了不同於還未經歷這些事件時,所帶給我的主觀經驗。例如:失戀之前與失戀之後,我對「失戀」這個經驗或概念有沒有更多的知識與感知。


    我認為單純出世的人,無法體會入世的價值之外,出世的修行與相關經驗,在追求信仰與超越的過程中,入世的價值難道對於所追求的信仰沒有幫助嗎?我認為出世或入世,不過是我們所選擇的一種生活方式,這之中並沒有好壞的差別。其實道理是相通的,出世有出世的煩惱,入世有入世的煩惱,相同的是,事情必須經歷過,我們才有「理由」去相信自己的信仰、自己的法。


    出世的人每天都想著信仰,但是,是否就更接近某種超越的境界呢?如果我生活在一個安逸的環境,沒有經歷大風大浪,我能夠在死前說,我這輩子很「勇敢」、很「堅強」嗎?我當然能夠「相信」自己是勇敢的、堅強的,但是,我們會認為,你在「判斷」勇敢堅強與否的區辨能力範圍,是相較於經歷大風大浪的人的勇敢與堅強的範圍是小很多的,而我認為這是必須經歷事情後才能有更好的判斷力或更具說服力的理由。


    「你真的以為,或許能幫某人避開這趟歧路?也許你的兒子因為你愛他、因為你很想幫他省略這些苦痛和失望?即使你為他死10次,也不能為他省略一點命運的道路。」


    「生命會找到出路(Life finds a way)」很多時候我們以為我們所做的事是出於好意,但是,我們豈可能夠強加在別人生命上什麼呢?想改變一個人的命運,何其困難。況且我們連自己的命運都搞不定了。如果,人生是一場修練的話,那麼,人生所經歷到的所有高興的、快樂的、悲傷的、難過的,都是為了讓我們能夠找到、能夠修得自己的信仰、自己的法。而人生的經驗歷練,讓我們有更好的理由來說服自己,拓展個人的「自我知識」範圍。

    2016/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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