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28|閱讀時間 ‧ 約 32 分鐘

中國歷史上第一部成文憲法 - 歷史上憲法修訂對社會所帶來的改變

哈囉!大家好!我是阿牛哥,2018年,當今聖上學習了俄羅斯老大哥普丁,不對?聖上也有大哥?(彩條)修改了憲法裡面,對連任的限制,解開了束縛,成為了新中國的皇帝。但…如果修改了憲法,就可以一勞永逸,永遠掌權嗎?畢竟中華民國的蔣中正可不敢直接修改憲法,而是用《動員戡亂臨時條款》來繞過憲法,來讓他他自己連任,兩者之間又有什麼區別呢?


所以今天我想來聊一下,歷史上憲法的修訂,對社會所帶來的改變。讓我們從中國歷史上,第一部成文憲法說起。

《欽定憲法大綱》

話說中國歷史上,第一部成文的憲法,是清朝末年的《欽定憲法大綱》。晚清政府在1908年8月27日,頒布的一部法律文件,確立了君主立憲制政體,也確認了公民的一些基本權利,同時也對君權進行了一些限制。


那好端端的,我大清朝爲什麽要對皇權限制呢?畢竟那時候是清朝末年,國勢都快要不行了,經過了義和團跟八國聯軍,清政府在列強的干涉下,開始實施「庚子新政」,慈禧太后根據大臣們,前往海外考察列強後的調查報告,實施憲政的內容跟意見進行改革,也制定了《 欽定憲法大綱》,希望讓清朝成為君主立憲政體的國家。


1908年8月27日,頒布的《欽定憲法大綱》, 內容以1889年的《大日本帝國憲法》藍本,但卻抄的沒有很到位,還刪除了其中限制君權的有關條款,也導致了日後變法失敗的原因。但爲什麽要參考日本憲法呢? 因爲就當時的時代背景,一個君主立憲制的東方小國日本,居然戰勝了農奴制的傳統歐洲大國,給清王朝跟社會各界強烈的刺激。


《欽定憲法大綱》全文共23條,「臣民權利義務」部分規定:在法律範圍裡面,所有言論、著作、出版、集會、結社等等, 不會遭受逮捕,監禁處罰。人們第一次可以合法討論時政,議論國事跟民主思想。而且還可以利用這種自由,揭露腐敗、抨擊政府,對於促進當時中國的進步,成功跨了一大步。


「君上大權」部分,第一次對以往君主專制做出了改變,雖然還是「君上神聖尊嚴,不可侵犯」,但對君主權力也作了一些限制,也意味著「朕即國家」的時代宣告結束。2018年聖上修改憲法,反而是再次把皇權是「最高法律」,從5000年的歷史垃圾桶給翻了出來。


欽定憲法大綱提出了很多改革建議,包括政治體制改革、權利保障跟司法體制改革之類的,但是清朝當時的政治體制,以及思想觀念還是根深蒂固,皇族內閣及既得利益者,不願意或是沒辦法快點實施這些改革。種種內外因素的影響,最終沒能阻止辛亥革命的發生。也讓這部中國歷史上,第一部成文憲法落下了帷幕。但大家其實連一點都沒有,為大清帝國的死亡而哀悼,因為立刻趕到戰場的是,我們的大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臨時約法》

話說辛亥革命以後,中華民國在南京宣告成立。 1912年3月8日,當時位於南京的中華民國臨時參議院,通過《中華民國臨時約法》,是中國歷朝歷代,第一次把「主權在民」的思想寫入法規。


抗戰結束以後,《中華民國憲法》在1946年12月25日,經過國民大會三讀通過。從此中華民國結束了訓政時期,正式進入憲政時代。


《中華民國憲法》是中華民國的根本法,擁有最高的法律地位。主要特色為彰顯三民主義,以及主權在民的理念,明定人民自由權利的保障,規定五權分立的中央政府體制,以及地方自治的制度,明示中央跟地方權限劃分,採取均權制度,並明列基本國策等等。


中華民國政府退守臺灣以後,《中華民國憲法》就成為了臺灣的法律基礎,確立了民主共和制度、以及五權分立的政治體制,包括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五院。確保了公民的基本權利跟自由,建立了獨立的司法機構,像是最高法院、監察院等等,來保障法律的實施跟司法的獨立。期間也經過很多次的修訂,這些修訂對臺灣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1948年第二次國共內戰對國民政府漸漸不利,總統蔣中正發布戒嚴令,史稱第一次全國戒嚴令,而與戰場較遠未受到影響的新疆省、西康省、青海省、臺灣省、西藏地方則不在範圍之內。

直到1949年5月19日,臺灣省全境宣佈自20日起開始戒嚴。但你也知道的,中華民國政府後來在中國大陸的統治情勢持續惡化,決定撤守臺灣,1949年7月7日,代理總統李宗仁發佈第二次全國戒嚴令。

戒嚴,對社會造成了嚴重的政治壓迫,以及人權侵犯。戒嚴結束以後,臺灣的社會政治慢慢開放,修憲成為了重要議題;在1970年代後期,以及1980年代初期,進行了一系列的修憲,包括大幅擴大升高公民權利跟政治自由、限制總統連任、等等,用來回應當時社會的需求,還有民意的呼聲。 中華民國進入1980年代以後,民主化運動逐漸興起。民主運動跟政治力量,不斷的推動政治改革,要求更多的民主跟自由。


1991年,進行了憲政改革,其他政黨可以合法成立,中華民國從過去的一黨專政,到多黨制的轉變。 這場改革,對中華民國的政治文化和體制,產生了深遠影響,更讓中華民國成為了亞洲民主化的典範。


我們也可以看到,《中華民國憲法》在民主進程裡面,扮演的重要角色。 它確立了我們的政治體制,包括五權分立、民主選舉制度,政府機構的設立,奠定了我們民主制度的基礎。


憲法的規範跟原則,為我們的法律體系提供了基本框架,在民主化的過程中,民運人士往往用《中華民國憲法》,裡面的民主原則跟法治精神,來爭取民主自由,包括言論自由、 集會結社自由、選舉權等等。 它的存在為民主化運動,提供了法律基礎跟理論支持。 政治改革的方向跟範圍,往往受到《中華民國憲法》的限制跟指導。作為民主制度的法律基礎,還有政治體制的保障,為中華民國的民主發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和制度上的支撐。接著終於可以講今天的重點了!到目前為止都極具爭議的,中國人民共和國憲法粉墨登場。

《中國人民共和國憲法》

1949年中共建政。9月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這個綱領具有臨時憲法的性質。 1954年9月20日,第一部憲法經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這個憲法又經歷了1975年版、1978年版兩次修改。現行的八二憲法在1982年12月4日,由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在當日公佈施行。


而1954年的第一版,是中共建政後的第一部憲法,是以史達林憲法為藍本制定的,反映了當時中共對社會主義國家,體制的認識跟構想。 這部憲法強調了國家主權、人民民主專政、公民基本權利、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等等,但也受到了史達林主義思想的影響,重視黨的領導地位,強調國家機構必須由黨來領導。


不過也補充説明一下,在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時候,出席會議代表的1197人,全票通過。想不到吧!淪陷區的全過程民主,從這個時候就有了。(沒有!通過)


接下來講1975年的中共憲法:這個版本的《憲法》修改,發生在文化大革命後期,它的指導思想是「繼續開展階級鬥爭」,大量刪減了一般憲法,必須明確規定的內容,導致淪陷區忽視了經濟建設。把「文化大革命」給合法化,破壞了原本寫在中共憲法裡面民主的原則,也讓國家機構握有更大的權力。

其中規定,不再設置國家主席跟副主席的職位,縮小了公民的基本權利,以及自由的範圍,取消「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規定。不過亂了一陣子以後發現,哇!原來這樣下去不行啊!所以3年後又進行了修憲。所以也就有了1978年憲法。


這個對前兩個版本的憲法,進行了比較大幅的修改。畢竟文革就算放在整個中國歷史上,要說到他的浩劫,如果他說第二,可能沒人敢說第一。文革為中國社會,帶來了巨大的衝擊跟破壞,對國家政治體制跟社會秩序,造成了嚴重影響,這個影響直到今天都沒辦法挽救。1978年以後,中國開始進行對文革的反思跟總結,意識到需要透過憲法的修改,來糾正過去的錯誤,恢復社會穩定跟正常秩序。


再次修改憲法主要包括,適應改革開放政策的實施需求、反思跟總結文革的經驗教訓、加強民主法治建設,以及回應國際社會的關切等因素。這部憲法取消了一些,過去在史達林主義影響之下,所設立的條款,更加重視民主跟法治原則,突顯了國家法律的地位,同時對公民的基本權利跟義務,做出了更為明確的規定。成為當時政治改革的重要內容之一。


1980年代初,隨著撥亂反正、改革開放逐漸深入,文化大革命已經被完全否定;而當時的第三部憲法,是在文革裡制定的,所以其中就有很多不適合的內容;「文化大革命」結束以後,以鄧小平為核心的第二代領導集體,深刻認識到了個人專制的危險,認為造成個人專斷的原因,是「權力過分集中」、「領導職務終身製」,跟虎爸虎媽一樣,幫小孩全安排了。「文化大革命」的教訓,說明「領導制度、組織制度的問題,更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跟長期性」,「如果不堅決改革,現行製度裡面的弊端,過去出現過的一些嚴重問題,今後就有可能會重新出現」。


1982年憲法建立了,反對個人專制的硬性制度。為了防止權力過分集中,恢復了國家主席的設置;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組成人員,不得擔任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跟檢察機關的職務;為了防止個人專制,所以就建立的最重要的制度,也就是國家最高領導職務的限任制,規定國家主席每屆任期五年,連任不能超過兩屆。在原有基礎上進行了全面修訂,明確規定了國家的根本制度、國家機構的組成跟職權、公民的基本權利跟義務、國家的經濟體制、國防建設等等。這次的修憲,突顯了法治精神,並強調了依法治國,還有尊重跟保障人權的原則,用來適應中共對外開放的經濟改革。不過這是官方的視角,其實民間還有一場修憲,在悄悄進行著,接下來我們來講零八憲章。

零八憲章

除了官方對歷史的反思,而自己修改憲法以外,淪陷區民間也呼籲政府,透過修憲來進行政治改革。2008年12月9日,第一批共303人簽署了的一份,由劉曉波等人起草修改的《零八憲章》,主張在自由、平等、人權的普世價值下,在淪陷區實行民主、共和、憲政的現代政治架構。


內容除了提出,促進中國大陸民主化進程、改善人權狀況以外,還提出了建立中華聯邦共和國,來解決兩岸問題跟各民族問題。原定於2008年12月10日,簽署《世界人權宣言》60週年這天,來舉行論壇並發表《零八憲章》。但你也知道的,這基本上可以說是不可能的任務,這件事情跟中共當局產生嚴重對立嘛!所以中共就正常發揮了,馬上逮捕了多名發起人。 最早簽這個憲章的303位支持者裡面,至少有70人遭到警方傳喚跟審問,而且國內媒體也不能採訪,任何簽署零八憲章的人。


零八憲章發表以後,劉曉波被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起訴。2009年12月25日,北京第一中級法院,用「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劉曉波有期徒刑11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他的主要罪證是,建立中華聯邦共和國的口號。2010年10月8日,劉哥因為,為中國基本人權,進行的長期、非暴力的鬥爭,獲得了諾貝爾和平獎。到2011年6月為止,在《零八憲章》上簽名的人數,已經達1萬3000多人了。但這網站目前已經遭到封鎖了。


一部憲法對社會有著深遠的影響,從1908年的《欽定憲法大綱》,到1912年的《中華民國臨時約法》、再到1946年的《中華民國憲法》,它至今還在中華民國境內施行,為我們進入民主社會,提供了堅定的保障;而淪陷區那邊,從1949年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到1954年的《中國人民共和國憲法》,至今還在淪陷區實施,之後的幾次修改,都伴隨著社會的巨變。


但是在經濟騰飛的30年以後,當今聖上再次修改了憲法,這次淪陷區會往哪個方向巨變呢?如果你對這個話題有什麽想法,歡迎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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