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14|閱讀時間 ‧ 約 27 分鐘

20餘年「民間活力」大戲可休矣─論「強化社安網」的「大政府、大社工」爭議


本日媒體報導:強化社安網第二期計畫將於2025年期滿,衛福部舉行論壇,檢討社安網計畫未盡事宜及未來工作藍圖規劃有出席學者表示「過去社安網強調政府部門社工配置,今年起應是『民間元年』,讓民團力量回歸社安網。」「社安網第一期強調大政府、大社工主義,在政府部門增加大量社工,卻讓民間角色十分缺乏,而政府以節省人力、經費為出發點,追求『管理主義』,要求民間組織提升效率、效能,同時給予執行政府委託案的民間機構資源卻很低。」「社安網制度畫定公部門社工、民間社工薪資額度....公部門社工薪資比民間社工高,薪資不對等導致民間角色在社安網中愈來愈薄弱,同工不同酬並不合理,未曾看過政府如此掏空民間能量。」「民間團體應該扮演有如醫療環境中的『後送單位』,經過政府部門緊急服務後的案件,交由民間團體深化服務,政府應強化社安網的民間角色。


本人尊敬社福學者在專業領域的貢獻,但過去近1/4世紀,依靠政府預算苦撐的「民間活力」假象可以休矣。


台灣過去20多年來把大量政策的、法定的、常態的服務,用《政府採購法》的形式大量發包、委託、招標給民間團體去執行,是學1980年代英美在雷根總統、柴契爾夫人主政下,推動新自由主義、新保守主義,政府放棄原有的公共服務責任,轉嫁給民間。先不說這種作法正確與否,在台灣的執行也只實施了半套,長久以來所謂政府民間的「夥伴關係」就是「夥計關係」,用公部門資源養了20幾年,也只扶持幾個大的機構,並沒有創造真正多元的服務形式,更遑論充分運用或開發民間力量。


拿公部門資源,對民間團體來說像吸毒,是高度依賴又尾大不掉的雞肋,沒有政府資源活不下去,但為了資源就得犧牲自主性,在法規和政府主計財政制度下疲於奔命,「核銷」變成基層社工的惡夢;此外,為了持續拿到委託和標案,除了乖乖聽話,不敢隨便批評縣市政府福利政策,偶爾還要配合首長、議員的政績作秀,民間的反省、批判力量蕩然無存。


政府將福利服務委託民間團體之後,更嚴重的問題是權責和法律關係混淆不清,這次新北市「凱凱案」就是慘痛教訓。制定政策的衛福部、將服務外包委託的雙北市政府和執行的兒福聯盟,似乎都有責任,但又似乎都沒犯錯?這就是明顯的弊病,民眾權益受損或品質下降,是執行的福利團體的責任?還是把案件委託出去,有督導責任的社政單位承擔?常見的就是雙方踢皮球,最後只有撤銷標案、中止補助,限制該團體未來幾年內不得再承接或申請補助了事。


福利服務委外也是社工及民間基層社福人員,勞動條件成長停滯的兇手之一。惡名昭彰的「回捐」,許多案例就來自政府委託、招標和補助案,因為民間團體不願給付政府標準下那麼高的薪資,想「彈性運用」,就造成「回捐」陋規。


服務全部回歸公部門,政府就是惟一雇主,不但勞資關係清楚,且爭取權益的目標單一、清晰,爭取待遇和勞動條件,只要找雇主「政府」爭取即可。而非目前廣大的民間社工、社福人員,散在成千上萬分佈各地、零零星星的民間團體,工作內容、勞動條件、專業標準、職場風險.....天差地別,極不利團結爭取權益。西方國家的社工常常集結爭取權益,甚至發動罷工,這往往讓台灣的我們羨慕,但少有人注意,西方國家的社工多半在公部門服務,包括醫院、學校等,雇主明確、單一,勞資關係清楚,而且可以跟政府其他部門的雇員結盟,如教師、警消、醫護...等,組織聯合工會,共同爭取權益。不像台灣,只能加入縣市的「職業工會」,進行個案式的爭取,勞動組織實力發展困難。


政府服務不再委託服務,並非民間就沒有活力,剛好相反,民間團體要從招標、委託案的窠臼中解放,活力才能重現。台灣社會福利運動蓬勃發展的1990年代至本世紀初,是民間活力能量最強大的時期,推動了許多制度變革。當福利服務大量委外,推動變革的民間組織,瞬間矮化為一般《政府採購法》的「廠商」,淪為「福利承包業者」,批判力量嚴重萎縮,「改革黃金時期」的百花齊放,也一去不復返。


把常規、常態、政策性的法定福利服務,回歸公部門執行,民間團體扮演倡議的角色,政府補助民間只限實驗性、開創性、稀有性的服務,或者具獨特文化(如原住民、新移民),以及公部門難以接觸到的弱勢、邊緣群體(如更生人、毒癮者、性工作者)。讓民間團體原有的創造力和多元價值,可以真正的發揮,無需浪費人力、資源、時間,在應付政府科層體制或採購法規。


另一方面,有利潤、可收費,能以市場機制運作的服務,也不需要再用政府資源刻意支持,如長照或失能者交通服務(復康巴士) ,政府只需監督服務品質,少數弱勢、邊緣的服務群體,再以補助案支持民間團體執行即可。


過去20多年投入如此多資源,真的有扶助出「民間活力」、「多元價值」?還是只培養了大量「安靜聽話」的「社福承包商」?又讓廣大民間基層工作者,在繁瑣的「核銷」、「結案」、「評鑑」工作,以及反反覆覆的「甲方」要求中疲於奔命,熱情消磨怠盡,狼狽離開社福界?


把法定服務回歸公部門執行,會不會造成「大政府」的弊病還未知,至少「假民間」可以先休矣。再試圖把資源倒回民間之前,先釐清好公私部門各該扮演的角色、任務,我們已經折騰了20幾年,相信廣大在政府、民間服務的社工、福利服務工作者,都不想下一個20年還要繼續折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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