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4/07/05閱讀時間約 3 分鐘

(一)數量、品質、相續心

    (一)數量、品質、相續心

    行善或造惡的次數或數量,與果報也有很密切的關係。

    一般來說,布施的東西越多,福德也越大。但不能只看「數量」,「品質」的好壞也必須注意。與其送一箱腐爛的香蕉,倒不如送幾個好的蘋果。

    「次數」或「相續心」也很重要,有的人布施非常大手筆,但是只有一次,以後就沒了。可是,有的人布施雖然量不大,但是他細水長流,施捨的心相續不斷,就像數念珠一樣,一直專心持久下去,也會日久見功夫的。

    有人起煩惱,強而猛烈,但很快就消失了;而有的人起煩惱,雖然不是很強,但是綿綿密密,藕斷絲連,沒完沒了。其實,大惡不犯,小惡不斷,這也會障礙我們修行的。

    釋尊當時的國法,偷盜五錢是死罪,因此佛陀比照規定:「盜五錢的話,就是波羅夷,不可悔,必須逐出僧團;五錢以下的,可以懺悔。」有個比丘心想:「若一次盜滿五錢的話,犯波羅夷罪,必須逐出僧團,不如分五次來盜取,一次偷一錢,分期付款。」結果佛陀問他:「你在偷的時候,有沒有相續心?如果有的話,一樣是波羅夷;如果不是的話,罪比較輕。」

    從這裡可以得知:除了數量、物品的價值以外,次數多寡、有沒有「相續心」,對果報也有很大的影響,值得特別留意!

    說到「數量」,除了「物品的數量」之外,「心量」與業報也很有關係。如有一貧女,傾其所有換得一盞小油燈供佛,結果其他富有人家供佛的油燈都熄滅了,唯獨貧女這盞油燈還在燃燒。從「物質」的量上來看,油燈及油的量都很小;可是從「捨心」的量來看,貧女的心量比富裕人家的心量大多了,所以她所得的果報也大。

    (二)善行或惡行所產生的影響(受用、不受用)

    我們所作的善行,對方受不受用,與業報也很有關係。龍樹菩薩的《中論》說:「從用生福德,罪生亦如是」。意思是說,善業、惡業各有兩類:一是造作時候所成的業,一是受用時候所起的業。如甲以財物布施給乙,甲布施的當下,即成就了一善業;而乙在受用此財物時,甲又得一善業。

    青目論師舉「射箭喻」說到:放箭射人,射出去是一惡業,箭射死了那個人,又是一惡業;如沒有射死,那只有射罪,無殺罪。

    因此,以布施來講,除了東西本身的價值以外,這東西對受者來說,受不受用也是很重要的。比如說在一個非常炎熱的夏天,你卻送一件厚毛衣給人,這件毛衣不是不值錢,而是對方已經熱得受不了,再給他毛衣做什麼?

    或是送電動玩具給少思寡欲的出家人,這對他來說又有什麼用呢?

    有些人硬要送東西給你,但你又用不著,轉手給別人,他又不高興。所以我們在布施的時候,也是要靠智慧的,以對方而言,到底實用或不實用也要考慮在內。另外,我們的行為對於「對方」的影響,也會左右業報的輕重。

    例如,偷有錢人家的東西,對他來說影響不大;但是偷窮人家的東西,對他的影響可大了,他的生活有可能因此無以為繼,甚至喪命也說不定。

    或者說殺了一個人,不是只有這個人死了而已,他兒子或其他人是不是也連帶受影響?如果殺的是大慈善家,那麼對接受救濟的人影響就更大了。

    另外,我們所做的行為對「社會大眾」的影響也很重要。例如,有人造了某些器物,大量殺生;或是起頭做了一些違背善良風俗的行為,大家爭相仿效,造成社會很不好的風氣。又如有些出家人沒有威儀,惹人譏嫌,對僧團的清淨形象產生很負面的評價。像這些,影響就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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