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20|閱讀時間 ‧ 約 27 分鐘

「別替別人的情緒負責」在現實上的難處

  相信有不少讀者都聽說過「別替別人的情緒負責」,因為這是別人的責任,替他們負這種責任便是越界。直到數星期前我也是這樣想的,可是我最近卻突然懷疑這句話或許還是有點太過粗疏,乃至於在現實上是否真的能如此輕易地操作。從結論上來說,我主張盡可能別替別人「如何看待和處理他們自身的情緒」負責,但盡量為「自己的直接言行成為別人情緒的表面成因」多走一步。

  以所以盡可能別替別人如何看待和處理他們自身的情緒負責,是因為包括自己和別人在內的每一個人都是有自由意志的獨立個體,試圖替對方負這種責任極易變為妄圖控制對方的反應而不自知,而這種控制又難免會顯得不夠尊重對方的界限。另一方面,盡量為自己的直接言行成為別人情緒的表面成因多走一步的原因,在於情緒的出現本身在當下是極難控制的,在短期內也很難事前預防它們出現。畢竟幾乎所有人都有由各自潛意識的核心價值構成的信念系統,事件的出現往往會違反自身一些根深柢固的教條,因而驅使在小時候受到各種心理創傷的潛意識透過浮現一些負面情緒來保護自己。而要放輕和看淡這些限制性思維大多需要經年累月的自我覺察,雖然總會有少數人做到,但要求大部分人短期內就在這方面做得很好無疑是脫離現實。

  不過,要求別人為「我的直接言行成為別人情緒的表面成因」多走一步卻是不切實際的,因為如果大部分人還未能很好地為「如何看待和處理他們自身的情緒」負責的話,上述的多走一步便顯得「未學行先學走」。而且嚴格來說,這種多走一步並非是對方的責任,而只是自己自願為對方再多做一些,動輒要求對方做到自己做到的事本身便有道德綁架之嫌,甚至容易變成為了逼使對方為「我的直接言行成為別人情緒的表面成因」多走一步而先由自己做起,因而完全違背這種多走一步背後的原意。


  先說一個我做得不太好的例子。早前某天我上班的工作特別辛苦,差不多連喝水或去廁所的時間也很難擠出來,所以我下班後感到異常疲倦和呆滯,即使工作地點離自己的家只有10多分鐘路程,在自家大廈等待升降機時已經幾乎無法處理任何自己意料之外的事情。那時有個我或許是認識的女孩在我身旁,不像有和我打招呼但似乎是直接和我說話,但我想不起她是誰又不確定她是否戴了免提用電話,加上我那時腦袋接近一片空白,根本聽不清她在說甚麼,所以我既沒有看她又沒有作出任何回答。直到她在她所居住的樓層離開升降機前隱約聽到她大概在說「是否已經沒有了我」,我才約略猜到她是誰以及確定她確實在和我說話。在她的角度,恐怕是認為我明明認識她,卻完全把她當透明,這種被至少是曾經的熟人無視的痛苦當然是極難接受的。不幸中的大幸是當時大堂和升降機都看似沒有別人,否則對她來說這情況只會更尷尬和不堪,但即使如此我這種無力回應的狀態很可能已在我無意和不情願下深深的傷害了她,而且我也不認為自己還有機會向她道歉或作出補救,所以我只好汲取這次的教訓,並看看自己以後能否儘量不會有如此差劣的表現。

  嚴格來說,「她如何看待和處理已經出現在她身上的各種負面情緒」是她的責任,但如果連「我這種不應該有的毫無反應導致她出現那些負面情緒」都要由她負責的話,這怎麼看都有點不太合理和不近人情。前者是她的責任至少是因為只有她才能決定如何看待和處理她自己的情緒,而後者在這種情況下反而應該是我的責任才對,要是那時我還能反應得及的話,我應該立刻認錯並道歉,然後在她想知道為何我會如此不正常地沉默時才說明我那時的狀態(否則她很可能會認為我只是在砌詞狡辯)。更重要的是,我需要承認是自己這些不作為導致她的負面情緒的出現,以及直面這些情緒,再看看我還能怎樣挽救自己對她的傷害。

  換作我是她,和一個很久沒見的熟人說話時卻得不到對方的任何反應,彷彿自己就像是不存在的一樣,我也不會感到好受。在這種被對方徹底無視的情況下,我也難以想到對方會否累得根本看不清自己又聽不清自己在說甚麼,而只會因為對方完全不理會自己而覺得很傷心難過。所以退一步來說,即使「我這種不應該有的毫無反應導致她出現那些負面情緒」應該由她負責,但當我代入她的處境後都難以做到這點的話,我實在難以認為這是她的責任,否則我這樣便會有寬己嚴人之嫌。


  再說一個我做得沒那麼不好的例子。早前另一天我上班時有同事想用她的夜更和我的早更對調,而我很平淡地說了「看來你喜歡早更」(大略意思;下同),緊接着她便有點激動地說「即是說我不想要夜更吧?」我便知道自己又說錯話了。幸運的是,她一直有接觸一些心理學知識,所以我認為她很可能有最起碼的自我覺察,因此我才敢小聲地說「是否很容易覺得自己被批評?」然後她便稍微有點笑着說「因為我經常被人責罵」。要是她對自己的內在狀態毫無覺知的話,我這種回應也許只是讓她受到更大刺激,而這也代表我在和她溝通上錯上加錯。

  在這個例子中,我幸運地能為「她因為感到被我無端怪罪而出現的負面情緒」多走一步,也就是婉轉地提點她這種反應是疑似過敏,這樣既能向她暗示她可以嘗試其他看待和處理她這些負面情緒的方式,又能一定程度上補救我這次的無心之失。當然,不論她最終選擇如何看待和處理她這些負面情緒,我都必須承認是我的行為成為了她這些負面情緒的導火線,以及接納她這些負面情緒本身,當然這不代表我得認同任何看待和處理這些負面情緒的方式。


  當然,要為「我的直接言行成為別人情緒的表面成因」多走一步,需要迅速感受到對方在情緒上的變化,以及注意到這些變化背後潛藏的認知及信念,而這一切需要對人有相當強大的認知同理心,這可不是甚麼容易的事,所以我也不敢說我總是會就這樣多走一步。正因如此,比起強制自己總是要這樣多走一步,我還不如在做到時如實地肯定自己的嘗試,並看看自己在這方面能否做得更好;即使在某些情況下未能做到,也不需要太過懲罰自己,而只需要理解自己為何在這些情況下未能做到,以及有沒有方法可以改善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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