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02|閱讀時間 ‧ 約 25 分鐘

從心理學看彩虹運動的多元文化,是否需要對未成年人構成教育。

台灣好不容易讓同婚合法,結果兒少書刊對同性戀、雙性戀和跨性別完全是八字不提。 同樣是針對兒少的東西,台灣吧、青春發言人、志祺七七等網路媒體的內容都還比較多元,請問兒少書刊是否還是老一輩的人在把關,完全跟不上時代? 難道台灣教育不重視未成年人的判斷力和多元價值觀,以至於獨立思考能力是成年人專屬,所以追根究柢算是教育系統的問題? 請問這樣的現象是否有社會學或是心理學的根據?《思想 鬥陣俱樂部》 From facebook.

感謝提供好問題。 我想回饋想法。

小孩的確與大人不同,本身的想法就是多元且發散的存在,所以在社會上提倡多元,只是希望大人們返璞歸真,能回到莫忘初衷的赤子之心,此一舉措,恰恰好是在保護未成年人。

因為尊重生命,進而尊重生命所構成的現實,是每個小孩都要學習的必經過程,而異性戀是人類繁衍的自然現象,即便允許複製人存在於社會,更甚者,以後人類的社會,都是複製人,可以藉由基因改造,決定自己現實存在於社會上的性別。 「異性戀是人類繁衍的自然現象」,此一事實,還是兩性教育中必須的存在。

至此! 就能回答多元,是否要涵蓋進教育裡的問題。

答案是必須要,但不是針對未成年人,而是針對成年人,彩虹運動就是。

成年人接受多元,恰好能保護未成年人的多元思維,而若將同性戀等非人類繁衍的事實,寫進教科書,就好像是在認同人類,不應該是天生自然的樣貌,反而會傷害到未成年人。

「自由以不侵犯他人的自由為前提」,「我」對於別人來說,就是「他人」,於是可以從「本我」、「自我」、「超我」這三種我,換個角度,再來看一次這個問題。

在「本我」看來,在社會關係中,要走到繁衍時,才會有戀愛的發生。
在「自我」看來,在社會關係中,看見愛的美好,戀愛就會發生。
在「超我」看來,在社會關係中,只要能連接接近理想,就會有戀愛的發生。

從心理學的角度審視完之後,就能發現,本我接近於社會定義的未成熟小孩,而超我接近於大人,因此符合多元教育是並非適用於未成年人,而是成年人的推論。 而現實中許多已開發國家,也在文明發展後,紛紛興起彩虹運動,證實著現實的文明也在鼓勵著成年人們,實現自己的理想,讓「超我」來興建現實,活出最美麗的自己。

我們存在的世界很美好,也符合馬斯洛需求模型,人類確實都在彼此用生命滋養著彼此,讓《人性中的善良天使》能活在現實世界裡,自由平等博愛都在生活裡的每一刻時。 成年人也該試著尊重未成年人的生命,做為法定代理人,不要奪走他們認識事實的機會。

只要讓他們成年後,可以像我們一樣,獲得實現多元的可能即可。 所以首先要讓未成年人懂得尊重事實,進而懂得尊重「異性戀是人類繁衍」的基礎,此一現實。 未來「超我」才能與「本我」完整連接,而才能確認自己是在前進,不是在找自己;確定自己是在建設,而不是破壞。



從心理學看多元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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