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北市市長、現任民眾黨主席的柯文哲,最近的風波不斷,包含了時任競選總部的財務問題、總統選舉補助款使用、京華城容積率等等,在一連串的事件爆發後,柯文哲過去的支持者不免對其抱持懷疑,筆者將從柯文哲的政治風格、連續事件的扼要評論、最終可能的事件發展評論。
柯文哲在最近的民眾黨記者會不斷強調,自己是過於相信人,而沒有相信制度,在記者會的當下也不斷提到「木可公司」,包含強調因民眾黨人手不足,而最終許多黨工、幹部身兼數職的狀況發生。
同樣地,柯也不斷強調所有事情應該要理性、客觀去解決問題。可惜的是,在面對到如何使用總統的補助款時,確實被感性所驅使,用個人名義購買某辦公大樓。縱然目的是為了民眾黨的辦公室,似乎也不應該以個人名義進行購買。純以個人購買即是反映出柯認定民眾黨現為「一人政黨」,而不是所謂「第三勢力」。
柯不斷地強調自身在擔任台北市市長時,對於舉債的還款能力,並且創造了不貪瀆的公務體系,認為乾淨的政治環境是必要的。但在任期結束後,至今深陷於京華城容積案的訴訟。一般民眾對於「無罪推定原則」的不熟悉度,確實有可能會使其柯的人物性質受到很大的打擊。
本次事件最一開始的爆發點,柯在競選總統期間於監察院所登打的支出有明顯出入,甚至有數百萬的支出與單據是不存在的。在所成立的善後小組中,也發現數百萬的支出有短報、漏報等情形。這麼嚴重的事情,除了都是會計師的錯外,最根本的問題是整體柯文哲對於重要事物的先後順序。從記者會的問答也可以知道,柯根本不知道在競選期間的一切收支情形,這樣的說詞又何以去佐證過去再三強調的不花大錢打選戰。有疑慮的是,或許對柯來說,攸關的僅是如何取得執政,而不是具體審視每一分支持者的捐款。
4000萬元的總統補助款是很大筆的金額,在內部黨務運作討論裡,難以相信沒有進行實質如何使用的討論。柯說用個人名義受到的監督力道更大,但忽略的是「個人的財產權」,和「法人的財產權」是完全不同的效力。若非一人的政黨型態,本應歸屬於政黨財產,卻因為這樣的貿然使用,讓政黨的代表性限縮在個人,一旦柯辭去黨主席,試問民眾黨的整體運作是否會空轉?又該如何去維繫?
本案中,所涉及到的是公務員貪瀆的案件。柯跟京華城創辦人的高歌一曲,變成了最後的悲劇。雖然柯形塑自己是被害者的身分,但面對到檢調機構的連續訊問,似乎仍難以在短時間獲得清白。筆者認為,讀者還是仍應該對此案留意「偵查不公開」、「無罪推定原則」。畢竟,本案的法律事實尚待驗證,被拘提、羈押都不能證明其有罪。不過,對於最後由前柯市長所批准的容積是很客觀的結果。柯對此責無旁貸,應該要負起說明的義務。
連續爭議事件的爆發,筆者難以相信支持者能夠繼續堅定的支持柯。另一個需要核心的問題是,柯的支持者應該要思考的問題是,究竟你支持的是柯本身,還是民眾黨的主要政黨理念。我想對於民眾黨的運作而言,除了降低柯的負面衝擊外,更應該要在內部討論如何穩固出民眾黨的核心價值。否則,筆者認為民眾黨可能會無法在日後的選舉上繼續目前的政治紅利。
我是伯彥,用簡單的方式,社法說複雜的時事給你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