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前看《小丑》,當亞瑟愈發瘋,神態愈自由。你內心蓋因對象虛構,很難生長切實的厭惡,甚至有些歡喜:那畢竟是一個孤獨、抑鬱,長期受忽略乃至其實也習慣,卻終究找著方法暢懷自己,消除自身痛苦,簡直像成長小說完成自我接納的故事。當然了,恰巧他的方式,社會不喜歡,但那他媽的又怎麼樣?這社會考慮我喜歡什麼嗎?
那是亞瑟掀起的浪潮。當他誇張、欣喜,充滿力量感地蹬腿,擁抱虛空,表情發自真心的快樂。你知道隨後他要去大殺特殺,或就此翻覆高譚市本來就破敗的秩序,但那個樣子,就是忍不住,只想為亞瑟叫好、喝采,說加油。那非常美,係由他超克自己塵埃般的生命,以勝利且張揚的姿態,去完成不被允許的壯舉。
但然後呢?
諮商,入獄。亞瑟是個老好人。獄警調笑他,也冒犯也忽視,他沒所謂,就想抽根菸。會見律師過程他與哈莉奎茵對上眼,後者指著頭,開了槍,相視微笑。放火,戀愛。受審。嘎啦嘎啦。妄圖延續五年前觀影經驗的觀眾們,困惑於歌聲和內心小劇場,為最終亞瑟的坦承失望乃至憤怒,於是哈利奎茵、高譚市人民及觀眾,把一個其實就想帶給世界歡樂,被喜愛,溫順又善良的凡人圍起來,問他:你是誰?
我是小丑。我們愛你。我不是小丑。
哦,那我不喜歡。
後設至此,目標明確。疾患、痛苦給亞瑟靈感,他扮小丑,全城乃至全球擁簇,可是他下戲,也不過就是個駝背、枯瘦,恐怕早洩的重罪犯。醜怪、悽慘、孤獨與疾病,那樣構成的生命,不說俯拾皆是,畢竟不夠特別。我們要的就是爛泥般的人物,振發反抗這個令人生厭甚或欲死的孤獨社會,去自由,去混沌一如隨心所欲,去打碎去毀滅,然後庶民如我,就從安全地旁觀那過程,獲得一些其實誰不曉得不可以的啟發及安慰。
如此就構成一個簡單的問題,就像泰半影評要說的:你在意亞瑟嗎?他是最能體會所有我們知曉的困境,明白小丑表演的收益卻放棄,癡傻以為哈莉奎茵真心愛他的人。不要唱,和我說話,那個我,是一種概念或思想的載體,像珍饈食器,固然也重要,但總不會有人連盤子都吃了。
而我們無非就是表演、表演和表演,虛假地討喜,恍神沉溺騙來的認同,其實沒人想看你真實的樣子。你不漂亮、不乖、不優秀,不和和氣氣或慷慨大方,不負責不講義氣,你不忠誠或不夠不忠誠,你不正常或者不夠不正常,你不好,或者不夠壞。你不如何,就沒有了。認同及愛終究有條件。誰不曉得?亞瑟不曉得。
再進一步:你又真的是什麼呢?當我們說「這是什麼」的意思,是對象固定了,成為能被指出、命名,歸納的事物,但如果人總是流變,時刻追逐著認同而畸形,那麼你要怎麼怪別人,「不喜歡真正的自己」?
於是,其實,你也不要太認真。亞瑟不被接納,就成為小丑,這是第一集;他在愛情面前又令人心碎的感到,可以不要是小丑,被拒絕,這是第二集。倘若,隨便,竟然還能接續,那個昂貴紅西裝,撲粉綠頭髮的人,必然慕死如慕道,可以揮灑自如地打砸、操弄一切律法及秩序,什麼也不在乎,純粹地無序,邪惡又自由。
*行文時想到黃春明《兒子的大玩偶》。自願異化,生活所迫,也就是如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