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4/10/21閱讀時間約 7 分鐘

攀岩者忘記扣自動確保器,須負全部的事故責任?

raw-image


是的,未扣上安全鎖而發生意外是攀岩者的責任。前提是攀岩場有提供適當的安全服務,此安全服務應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消保法第 7 條)


消保法第 7 條:「從事設計、生產、製造商品或提供服務之企業經營者,於提供商品流通進入市場,或提供服務時,應確保該商品或服務,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商品或服務具有危害消費者生命、身體、健康、財產之可能者,應於明顯處為警告標示及緊急處理危險之方法。企業經營者違反前二項規定,致生損害於消費者或第三人時,應負連帶賠償責任。但企業經營者能證明其無過失者,法院得減輕其賠償責任」


然而,未提供合理期待之安全確保措施的攀岩場,因違反消保法而須負賠償責任。以 2020 年內湖運動中心攀岩墜落的案件為例(新聞連結),救國團與攀岩場外包商(光合作用公司)需負擔 95% 責任,攀岩者負擔 5% 責任,判賠 142.5 萬元。


「為何要賠這麼多?」

「不是攀岩者自己忘了扣嗎?」

「攀岩場提供的安全服務哪裡不夠?」

相信這是大家心中的疑問,請耐心看完全文,就能明白了!

但怕大家沒時間,直接說結論:


一、自動確保器最大的使用風險就是「忘記扣」,又稱為攀岩前確保,攀岩館應提供適當的安全措施,提醒攀岩者做好攀岩前確保。


二、當天現場「唯一」的攀岩前確保措施:警示旗,由於錯誤設置於距牆數米遠,無法發揮物理性阻擋功能,無法遮蔽攀岩路線的第一個起攀點,視為無效措施


三、攀岩場熟知器材使用風險,卻未提供「有效」的攀岩前確保措施,違反消保法,因此需負賠償責任。



內湖墜落案件剖析

有興趣的讀者可以慢慢閱讀以下長文


內湖運動中心由救國團經營,並將攀岩場外包給光合作用公司代為經營,光合作用公司從國外引進 Perfect Deccent 自動確保器,提供獨自攀登者使用。


相較於傳統攀登需兩人一組用人力確保,自動確保攀器是由機器自動提供往上拉的確保力量,獲得獨攀者的親睞。


內湖運動中心提供自動確保器攀登服務,應熟知設備的安全使用方法與潛在風險,提供適當的攀岩前、中、後確保,以完成其合理的安全服務。


【攀岩確保】確實扣上安全帶、檢查設備安全。

【攀岩確保】為攀岩者失手墜落時「準備」提供與墜落相反的力量以減緩下落速度。

【攀岩確保】為使攀岩者安全下降著地,提供相反的力量以減緩下落速度。


自動確保器的攀岩中、後確保,皆由機器提供,只要機器正常運作即可發揮確保功能,然而攀岩確保——就是「扣上」這個動作,卻是最簡單也最容易被忽略的。



國攀岩學院(TCA) 2019年11月26日報導報導:因 2019 年英國發生攀岩者使用自動確保器時疏未扣上安全帶的墜落事件,TCA 認為必須凸顯這安全問題,報導表示:「很多人認為這不會發生在他們身上,但事故統計數據表明並非如此,忘記扣上自動確保裝置的情形經常發生,可能發生在任何人(無論是攀登新手或經驗豐富老手)。


自動確保器使用最大的風險不是機器故障,而是人為因素「忘記扣上」。加拿大研究指出只有 10% 攀岩者有正確操作自動確保器(文章連結),且國外事故頻傳(國外案例連結),未扣自動確保器而墜落的事故每年都在發生。


因此當業者知道九成的人沒有正確使用自動確保器,而攀岩「前」確保的提醒機制至關重要,沒有扣上就無法發揮攀岩「中、後」的確保機制,因應頻發的危險事故,攀岩業者(館場、設備商)、攀岩協會均已提出各種防範機制的方法:


  • 牆面上標示警示語:提醒攀岩者注意確保。事發後攀岩場才在牆面上噴漆、提示。


  • 人力確保:派工作人員檢查,正確扣上自動確保器才允許攀登。內湖運動中心未派人檢查。


  • 人員巡場:安排人力巡場,看到未扣上就把人叫下來。內湖運動中心未安排人員巡場。


  • 警示旗:使用巨大帆布擋住起攀點,若要攀爬需把帆布取下,將安全繩扣在身上才能開始。內湖運動中心將警示旗置於距牆面數公尺的地面,無法發揮其物理性遮蔽的功用,更甚,若攀爬時看到有安全繩垂在附近仍有機會注意到,但安全繩被鎖於岩牆後數公尺,攀爬者只會看到乾淨的牆面,製造更危險的攀岩環境


  • 設計攀岩路徑:獨立出自動確保攀岩路線,使確警示旗保持阻擋攀爬路線的起攀點。


  • 科技輔具:當感應到攀登者尚未扣上安全繩,會閃燈與鳴叫的安全設備。內湖運動中心無此設備。




攀岩「前」確保措施百百種,並非只能擇一實施,而是可多重設置,讓攀岩環境更加安全,有了有效的攀岩前確保,此件悲劇是可以避免的



✋ 我還有疑問 ✋

簽署入場須知(免責同意書)、持有安檢卡,就能獨自攀登,不需攀岩「前」確保措施嗎?


不!這是兩件不同的事情,同意運動風險、擁有豐富的攀岩經驗與能力,並不能取代攀岩前確保的提醒安全措施。如上文提及,2019 年國攀岩學院(TCA)已報導:任何人(新手、老手)皆可能忘記扣上,因此需要有攀岩前的確保機制。


就像是考了駕照,已具備駕駛能力,仍須遵守法令扣上安全帶,汽車也會以鳴響、號誌閃爍的方式,提醒開車前應扣安全帶。


攀岩器材的發展速度遠遠超越立法規範的速度,因此業者應提供安全措施來避免「可預見的風險」,有效防止攀登者忘記扣上自動確保器。



結論


內湖運動中心攀岩場想要節省人力,不巡場、不二次人工確保,抱怨場地狹小,警示旗掛牆上會擋到人工確保的路線,也不願調整攀岩路線。然而,這是經營者不負責任的作為,為了減少支出而犧牲攀登者的安全措施。


警示旗作為「唯一且錯誤設置」的安全措施,此無效的攀岩前確保機制,不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的服務,違反消保法,需負擔 95% 責任,判賠 142.5 萬元。


只要做到任何一種攀岩「前」確保,悲劇就有機會避免發生。希望此死亡案例能打先鋒,讓教育部、體育局、攀岩界重視攀岩「前」確保,嚴格把關攀岩場的安全措施,減少墜落事故。





分享至
成為作者繼續創作的動力吧!
© 2025 vocus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