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0|閱讀時間 ‧ 約 4 分鐘

實體人行道上不只有弱勢的行人

在這個人人爭取福利的年代,政府資源有限,不知道有沒有人跟我一樣想過

不夠慘的族群是最慘的

以行人地獄來說,目前正在改善,不論是軟體或硬體,主要還是得回歸3E :

  • 交通教育(Education)、
  • 交通執法(Enforcement)及
  • 交通工程(Engineering)

交通工程的部分可以有多時相路口燈號、多元標誌/標線,不過這要用路人多花心思,或是願意配合:

  • 紅綠燈變綠前,可能讓行人先行也可能先讓汽車右轉(台北車站附近),如果有一方憑著「多年經驗」容易造成危險,地方政府的美意就大打折扣。畢竟,讓行人先走,或是先疏散右轉車潮都有合理之處
  • 偏心左轉/車道
    桃園很常看,其實就是只要有圓綠燈,左/右/直行皆可,如果是單方向箭頭出現,就是只能這出現的箭頭行駛。偏心車道據桃園市政府廣宣說法,就是截寬設窄,把車道/人行道縮減,這樣多一個專門左轉道,就不容易讓直行車輛打結。不過很多縣市的主要道路設計概念或是限定左轉的方式與路段不同,對於很少開車的我不容易完全遵守,還是得小心開、放慢車速,避免緊急/來不及改道影響其他人、吃上罰單
  • 斑馬線與紅線
    切西瓜是現代人很常見的行為,不知道為什麼,行人看到斑馬線就是未必要走在上面,寧願切西瓜、與車道併行。汽機車也是很奇怪,看到紅線就是要壓過去,那怕撞到線後的行人。因此,本篇的主角要出來啦-實體行人道


實體人行道(類似設計還有庇護島...)好像解決很多問題,讓鬼切或是不熟悉路況的車子不會直接撞到,值得推廣與珍惜,不過沒有保護到自行車,因為在大多數區域腳踏車不能上,除非「有畫供自行車行駛的標線,否則自行車不可騎乘在騎樓或人行道」(詳見-男童騎自行車遭撞不治 綠營議員要求規劃「人車共道」與汽機車分流)。

覺得不合理嗎? 可以看看台北市長蔣萬安宣傳國際無車日的新聞,重點就是YouBIKE很方便,簡單來說,「人行道上要用牽的」、「斑馬線上也要用牽的」,多數人平日的習慣騎經人行道壓斑馬線為NG行為,只是沒有頻繁的取締。這樣腳踏車確實蠻弱勢對吧。要牽車總會先走一段路,如果大家當行人的心情可以延續到2輪/4輪的使用上,回家的路會更安全


對拉,回應標題,實體人行道上還有的就是騎在道路上很危險的自行車,建議真的要騎在人行道上,要記得維護行人的安全,自己是「慢車」,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24條規定:「在劃設之慢車道上靠右順序行駛,在未劃設慢車道之道路,應靠右側路邊行駛。」,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0條之3規定,自行車不得行駛人行道,除非在不妨害行人通行或行車安全無虞之原則下,於人行道設置標誌或標線才可供慢車行駛。(詳見-自行車請勿騎乘於騎樓、人行道)

此外,與其他慢車(如機車、電動輔助自行車...)最多乘載兩人不同,自行車請參考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22 條:

  • 自行車不得附載坐人。但腳踏自行車或電動輔助自行車依規定附載一名幼童者,不在此限。
  • 自行車載物高度不得超過駕駛人肩部,重量不得超過二十公斤,長度不得伸出前輪,並不得伸出車後一公尺,寬度不得超過車把手。


我自己在跟孩子討論行走安全議題時,我都會說停等要在實體人行道上,多退後一些也沒有關係,走路行經斑馬線優先,過馬路舉手不是重點,要隨時觀看左右車輛動態(跟駕駛眼睛對到也無妨,照理來說會更注意),抵達人行道後要注意YouBIKE的車流,騎士或許跟做生意的人一樣趕,互相體諒大家都安全就好。


---後記---

其實實體人行道只要牽涉到停車的也很危險

  • 駕駛為了不影響道路車流/避免紅線停車,直接開上人行道,反而造成行人的困擾,必須要閃避車輛到馬路,或是使用輔具的人卡關
  • 車輛排隊進停車場,而業者橫桿與人行道的距離太近,駕駛的車身有部分在人行道,一樣影響行人,我看過好幾次駕駛倒退的時候差點撞到路人


祝福大家都是安全的聰明用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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