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發生在一個法庭上,主角不是周星馳,而是一位有著「法界星爺」之稱的檢察官。他的超能力,據說是「肉眼辨真偽」,連鑑定專家都甘拜下風。他一句話驚呆全場:「這印章看起來一樣嘛,那肯定不是偽造的!」
法庭驚愕:您確定不是在拍喜劇?
法官扶了扶老花眼鏡,皺著眉頭問:「檢察官,您這意思是,偽造的東西就應該長得不一樣?」檢察官一臉正氣凜然:「是啊,偽造要是能被看出來,那還叫偽造嗎?」
旁聽席頓時笑成一片,一位老奶奶還附和:「要不我把我的豆腐打成‘黃金’,您也用肉眼幫我鑑定鑑定?」
偽造的本質就是讓你看不出來!
故事還沒結束,檢察官又補刀:「我們可以不用鑑定,因為這印章真的太像了,根本沒必要多此一舉。」這句話讓人聯想到周星馳電影中經典的搞笑台詞:「看起來像包租婆,實際上是個大佬!」
法庭氣氛瞬間變得像電影現場。旁聽席有人大聲喊:「既然檢察官肉眼就能分辨真偽,那以後還要鑑定專家幹嘛?直接拿顯微鏡送他不就好了!」
當法律變成了搞笑劇本
法律專家忍不住跳出來:「偽造的關鍵在於真假難辨,這不是‘看起來像不像’的問題,而是要科學鑑定。這樣的操作簡直就是侮辱司法!」
而最讓人哭笑不得的是,案件中的印章原件,其實早在相關證人證詞中被指控「已被毀壞」,檢察官居然完全忽略這一點,繞過了所有可以查證真偽的證據,直接宣布:「案結事了,散了吧!」
在這樁印章偽造案中,檢察官拒絕進行鑑定,反而用一種令人費解的邏輯認定:「印章看起來一樣,應該就不是偽造。」這一說法立即引起外界哄笑,因為偽造的核心本質,正是讓偽造物「看起來一樣」來誤導他人。
知名法學教授直言:「這就像說一個假鈔看起來跟真鈔一樣,所以就不能算是假鈔一樣荒謬。」偽造的關鍵在於真假難辨,而不是表面差異明顯。如果能夠肉眼看出不同,那壓根就不需要鑑定專家了。
更荒唐的是,檢察官在案件中選擇性地相信「看起來相似」,卻忽視鑑定可以確認印章真偽的科學證據,這讓案件進入了邏輯錯亂的泥沼。
【記者報導】一樁看似單純的遺產分割案件,卻因涉及偽造印鑑章的疑雲,延燒至司法界引發巨大爭議。檢察官在處理過程中多次做出令人瞠目結舌的決定:案件偵辦整整兩年,卻堅決繞過最關鍵的鑑定程序,讓案件真相成謎。
案情顯示,告訴人於4月24日申請印鑑證明後,印章即遭銷毀,但令人驚愕的是,被告提供的分割協議書卻出現在5月3日,還完整蓋有「失蹤印章」的清晰印記。如此明顯的矛盾,檢察官卻不予追查,更拒絕對印章進行鑑定。
更讓人匪夷所思的是,被告提出的另一份分割協議書,內容竟然與地政事務所登記版本大相徑庭。地政規定明確要求「協議書需一式兩份,正副本皆須一致」,但被告的版本僅有一份,且簽名與印章疑點重重。檢察官卻在不起訴書中聲稱,「此份文件更有可能是真實的」,完全忽視事實上的程序瑕疵。繼承登記的分割協議書遭受質疑印鑑章偽造,還沒能證明不是偽造,被告又拿出另外一份要證明繼承登記的分割協議書沒有偽造,試問第二份是否也該先證明沒有偽造?換句話說如果第一份不是偽造何須再拿第二份出來證明。
辦案過程中,告訴人多次要求對印章及文件進行鑑定,但檢察官以「肉眼無法分辨,應無偽造」為由拒絕。根據相關法律,對於真假難辨的印章,進行鑑定是最直接的程序,卻在本案中被輕易忽略,讓外界質疑檢察官有偏袒被告之嫌。
案件中的另一大爭議點,是檢察官竟要求告訴人以證人身份具結,但最終卻否定其證詞效力。根據法律,具結後的證詞若無反證不可信之處,應具高度證據力。然而,檢察官卻選擇性採納被告說法,完全忽視告訴人提供的多項證據,讓案件調查成效備受質疑。
多名法律專家指出,本案暴露出嚴重的司法疏失。依據最高法院判例,印章或文書的真假必須經過專業鑑定,否則無法作為有效證據。遺憾的是,檢察官選擇繞過鑑定,讓案件調查偏離應有軌道。
一樁原本可以迅速定論的案件,卻因檢察官的「繞路操作」而陷入僵局,甚至引發司法不公的質疑。本案目前已進入再議程序,告訴人希望藉此揭露檢察官的處理瑕疵,還案件一個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