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原文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若使民常畏死,而為奇者,吾得執而殺之,孰敢?常有司殺者殺。夫代司殺者殺,是謂代大匠斲。夫代大匠斲者,希有不傷其手矣。 2. 白話文 如果百姓已經不怕死亡,那麼用死亡來威脅他們又有什麼用呢?如果讓百姓都敬畏死亡,而有人違法亂紀,我就可以將他逮捕處死,那麼還有誰敢違法呢?然而,世間自有掌管生死的天道(或自然法則)來決定誰該生、誰該死。如果君王或統治者自行代替天道行使殺戮,那就如同一個不懂木工的人去代替能工巧匠砍伐木材。凡是代替能工巧匠砍伐木材的人,幾乎沒有不傷到自己手的。 3. 解釋 這一章揭示了統治與天道之間的關係,並提醒為政者不要濫施殺戮,因為這違背了自然法則,也會帶來不可預測的後果。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這是對極權統治的一種質疑。如果百姓對生死已經麻木,那麼再多的威脅與刑罰也無法震懾他們。這說明當一個政權過於殘暴,讓人民的生存變得毫無希望時,死亡便不再可怕。歷史上許多暴政的統治者,都試圖用高壓手段維持秩序,但當人民被逼到絕境,反而會視死如歸,最終引發暴動甚至推翻政權。這句話提醒統治者,真正穩定的國家,不是靠恐懼來維持,而是要讓百姓安居樂業,使他們珍惜生命,自然就不會輕易違法。 「若使民常畏死,而為奇者,吾得執而殺之,孰敢?」這句話指出,一個合理的法治社會應當讓人民敬畏法律。如果法律公正嚴明,人民自然會遵守,違法者則會受到懲罰。但這並不意味著統治者可以恣意殺戮,而是應該建立公平的秩序,讓人們自覺遵守規範。 「常有司殺者殺。夫代司殺者殺,是謂代大匠斲。」這裡的「司殺者」可理解為天道(或自然法則),也可以指依法行使權力的機構,比如公正的司法系統。天道或法律自有其運行規則,應當由專門負責的人來執行懲罰。若統治者自作主張,濫施刑罰,就像一個不懂木工技術的人去代替能工巧匠砍木頭,結果往往適得其反。 最後一句「夫代大匠斲者,希有不傷其手矣」,形象地說明了違背自然法則或越權行事的危險性。如果一個不懂得法律與治理之道的人隨意施行殺戮,就如同門外漢揮舞鋒利的斧頭,最終必然會傷害到自己。歷史上許多暴君因為濫殺無辜,最終遭到人民的反抗,甚至被推翻,這正是此言的應驗。 這一章蘊含了極為深刻的政治哲學,強調統治者應該遵循天道與法則,而不是濫用權力。真正的治理之道,不是靠恐懼與鎮壓來維持秩序,而是讓人民自發地珍惜生命,敬畏法律,這樣的社會才會長久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