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麼聽話,為什麼還是不幸福
最近在網上刷到一個片段,戳中了很多女孩的痛點。
雨涵是一名乖乖女,從小就非常聽媽媽的話。她有一個相愛的男朋友,可是媽媽覺得男孩家庭條件不夠好,學歷也不夠高,硬是拆散了他們。
媽媽按照門當戶對的標準,找到了一個看起來老實本分的男人,雨涵就乖乖地嫁給了他。
她一直秉承媽媽的要求,做一個賢慧的妻子,懂事乖巧,聽話包容,但是卻換來了老公對她的多次家暴。
當她跟媽媽說要離婚的時候,媽媽第一反應是質問她:
“我一直怎麼教你的你都忘了嗎?”
女孩脫下外套,露出滿身傷痕,她平靜地問媽媽:
“你教我的我都照做了,為什麼還是不幸福?”
“你說考試成績好才會有未來,所以我一直都是前三名”;
“你說婚姻要門當戶對,所以我嫁給了你選擇的男人”;
“你說女孩要包容,所以我打兩份工供老公讀書”;
“你說女孩要體貼,所以他打我的時候我沒有說”……
女孩往往從小就被要求聽話懂事,要做爸爸媽媽的小棉襖。
可是當她們真的這麼做了,她們讓所有人都滿意了,換來的卻是痛苦和傷害。
我一直很好奇,把女孩養的乖巧懂事,
到底是女孩本身的需要,還是父母的需要?
要求女兒懂事,是父母的能力不足
對於一個孩子而言,到底是壓抑需求扮演懂事,更能有利於他們發展,還是真實釋放自然野性更利於他們成長?
答案必然是後者。
可是父母卻總會要求孩子聽話,要求孩子小心翼翼照顧他人感受,不給他人惹麻煩。
那是因為一個真實的孩子不好管教,一個順從的孩子更容易照顧。
父母是在選擇更容易的方式,而不是更有利於孩子的方式。
孩子並不是天生就會“裝乖”的,3歲之前他們有一個非常重要的課題,就是毫無顧忌地探索世界。
如果養育者能夠提供抱持的環境,那麼孩子的天性就能得到接納與發展,也能夠生長出適應世界的規則。
可是,一般情況下,養育者是無法很好地接納孩子的“野”。
尤其是女孩子,一個不那麼乖巧的女孩子,會刺激起媽媽的恐懼。
她會擔心女兒不夠端莊,擔心女兒不夠討喜。
媽媽自己小的時候,都沒有被接納過,她自然無法接納自己女兒的天性。
女孩為了更好地生存,會自然地生出一副面具,也就是“假自體”。
乖巧的假自體,對父母和女孩都是有利可圖的。
——女孩小心隱藏起真實的自己,拿出父母喜歡的面孔,用來換取父母的認可和喜愛。
——父母可以放肆地把負面情緒投射給女兒,讓女兒做自己的“情緒垃圾桶”,還不用擔心受到任何頂撞和反擊。
相比之下,一個有血有肉有個性的女兒,和一個乖巧順從的小棉襖,自然是後者更容易在家庭中生存,也更容易父母養育。
女孩太乖,是一種PUA
大多數孩子在成長過程中,都會被要求聽話懂事。而女孩面臨的這方面要求,比男孩更多更嚴格。
一個女孩出生的時候,父母往往會長舒一口氣:
“太好了,不用給她買房買車了。”
在我們亞洲的文化中,女孩沒有平等繼承權,她們生存是要依賴男人的。小時候依賴父親,嫁人後依賴丈夫。即使父母說要寵愛女兒,要把女兒當成公主,這背後的潛臺詞或許也是充滿惡意的。
他們仿佛在說:“女兒當個寵物養就好了,早晚要嫁人的。”
寵物的一個特徵,就是能夠聽主人的話,能夠被主人隨意操控,不給主人惹麻煩。要求女孩乖巧一點,把女兒養的“可人”一點,就是對女孩的PUA。
前不久看到一則新聞,一名17歲的女孩跳河自殺。
像這樣的新聞,並不罕見。
她一直都是一個聽話的孩子,心裡有什麼事不會跟父母說。因為告訴父母就是給父母添麻煩,這太不懂事了!她在自己崩潰的時候,還耐心在幫助同學,安慰同學的情緒。直到她去世,父親還在說:這孩子平常挺乖的。
言外之意就是,這麼乖巧的孩子,怎麼能做出這麼出格的事情?怎麼這麼不讓大人省心!
在男權凝視下,女孩是被要求做“聖母”的。
她們沒有情緒,沒有自我,所有的精力都要用來包容他人。
在她們還是個孩子的時候,就被要求容納父母的情緒。長大之後,她們自然要容納伴侶、孩子、同事、家人的情緒。
至於她們自己的情緒,對不起,“聖母”不能有情緒。
所以要求女孩乖巧,到底對女孩有什麼好處?或許最大的好處就是,作為一個“物”,她們更容易被使用,更能夠愉悅主人,更能夠完成她們的聖母職責。
女孩的成長,本身就是不易的
男孩經過俄狄浦斯期,發展出的重要心理特徵,就是認同並打敗更強大的父親。
而女孩的成長就複雜得多,她們先要與母親保持連接,認同母親,又要獲得父親的認可,發展自己的女性魅力。
就像《厭女》一書中說的:
女人有兩種價值,一種是靠自己掙來的,另一種是被男人賦予的,後者的價值高於前者。
男性只需要追求自我價值,女性卻要在追求自我價值的之外,還要追求男權凝視下,自己被男性賦予的價值。
所以女孩的心理成長之路本身就是不容易的,被要求懂事順從的女孩,在這條路上更是走得鮮血淋漓。
養育女孩,應該有這三種意識:
①雌雄同體意識。
有沒有人規定過,女孩必須做大家閨秀,必須喜歡洋娃娃,必須溫柔賢淑?
如果有人這麼規定,那是因為他們想要PUA女性。每個人的人生都是無限可能的,女孩可以喜歡機槍,女孩也不必做小棉襖。
允許女孩調皮搗蛋,允許女孩不那麼淑女,允許女孩雌雄同體。
我們最終的原則,並不是培養一個賢妻良母,而是培養一個心理健康,自由向上的大女孩。
②自我保護意識。
我們一直在教女孩,如何討別人喜歡。卻忘了告訴女孩,如何自我保護。
社會新聞中,有多少被侵害卻又不敢說出來的女孩,她們都是怕給爸媽惹麻煩。家庭瑣事中,有多少面對丈夫不忠或被家暴的妻子,她們都是在努力扮演寬容。
把女兒養成聖母,她們一定不會獲得幸福。女兒沒有必要搖尾乞憐,沒有必要去扮演乖巧。
她們要學會做自己,要懂得自我保護。
要知道,讓別人滿意沒什麼難的,讓自己滿意才更加珍貴。她們只需做讓自己自洽的選擇,而父母永遠為她們兜底。
③獨立自私意識。
很多女孩都是走出半生之後才發現,自己被騙了。
家庭和社會都告訴她們,只要乖巧就能獲得認可,只要做個聖母就能在親密關係中生存。
但是實際上,委屈不能求全,討好無法換來被愛。
她們只是被馴化,被豢養了。
就像《我的前半生》中的羅子君,她用三十多年的時間學習如何討男人喜歡,卻沒有學過如何保持獨立。
她的媽媽只教過她女孩該怎麼嫁個有錢人,卻沒有告訴她從男人手裡搞錢,不如自己從工作中搞錢。
千萬不要告訴女兒“結了婚就好了”、“學得好不如嫁得好”、“做女人就要寬容”。女孩應該學會自私,應該擺脫男權凝視,應該拒絕做個聖母。
我的媽媽從小教育我,如果別人不喜歡你做某件事,那你就要改正。
所以我曾經一度是討好型人格,委屈到自己偷偷哭,也不敢表達自己。
後來我慢慢發現,媽媽教我的是錯的。
她自己利用這套準則,受了一輩子欺負,過得苦大仇深。
於是我試著學習表達自我,學習“六親不認”,學習做個“壞”女人之後,才真正在親密關係中獲得被愛的感覺,才真正被看見被尊重。
我終於明白,自古以來都對女性要求的準則,不一定是對的,可能只是為了讓女性更容易被控制。
聽媽媽的話,也不一定都是對的。
如果她們這麼對,她們自己為什麼不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