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戰時期,一位納粹軍官的家庭座落於集中營旁,大人們試圖用藤蔓掩蓋鐵絲網、用室內溫室抵擋炊煙、用玩樂淹沒槍聲與尖叫。《夢想集中營》由同名小說改編,美國、英國、波蘭三國合資拍攝,榮獲坎城評審團大獎及費比西獎,甚至代表英國角逐奧斯卡。
但這兩個小時,卻只有成功營造出不安的氣氛而已。劇情缺乏變化、演員與概念缺乏互動,在技術精良的背後顯得故事單調乏味。可以說是呈現二戰當時壓抑的氛圍,如實描寫軍官如何在升遷與搬家間做取捨。如此沈重的題材,難道只能做到這樣嗎?
在沒有解決問題並給予警示的背後,純粹描述當下情境是否又是一種對加害者種族歧視的偏見,和對受害者痛苦的再度剝削?導演大可以且有能力解決劇情和視角的問題,但他選擇不。他選擇了一個比大屠殺更壓抑的方式去陳述史實,讓這名為夢想的家園蓋上了無知之幕。
若電影的存在是為了讓觀眾消費苦難和美化戰爭,那有存在的必要性嗎?兩週年的俄烏戰爭、尚未平息的以巴戰火、蕭條的香港與二三法條,這些歷歷在目的史詩電影尚未下檔,你我皆是電影節裡的觀眾,無一缺席。眼前教訓都不曾記取,又有什麼資格調書帶獲得啟發。
我們不會施捨十塊給路上的乞丐,卻會付三百塊進戲院看一部消費苦難的電影。所以我就問,旁觀他人之痛苦,真的有意思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