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當斯密(Adam Smith)因《國富論》而為人所熟知,但早期的亞當斯密卻是一位專攻道德哲學的哲學家,並於英國格拉斯哥大學教授邏輯學與道德哲學。《道德情感論》(The Theory of Moral Sentiments)便是其在課堂講授內容之集結。從《道德情感論》到《國富論》看見社會的正義,必須建立在道德情感的基礎上。情感既然是個人的,那麼要如何與他人恰當關係的道德中反映道德情感呢?
情感如何分享與理性討論呢?靠得便是「同情」的能力。同情讓我們從觀察對方的動機、行為是否符合道德而與自我內心產生互動。但每一種情感都能夠產生同情嗎?同情(sympathy)一詞最嚴格與最原始的意思,是指我們和他人的痛苦,而不是和他們的快樂。相較於快樂,痛苦的情感是更為深刻與持久的,且在悲傷的情感中,更需要藉由他人的同情來達到紓解的效果,並在體驗、紓解負面情感中學習與運用何謂美德。而ㄧ般人平常的自然心情,我認為大部分時間是偏向快樂的,或者說離快樂近一點,因為平靜的心本身就是偏向快樂的、安逸的、滿足的。因此當我們必須同情悲傷時,便必須偏離自身平常自然的心情,而這便讓我們有異於平常心情與藉由同情拓展感知的可能。
我們如何同情呢?藉由自我經驗中類似的情感,而與他人的情感產生交流、交集。但是同情的情感是否需要與他人的情感完全一致呢?或者說有可能完全與他人產生完全一模一樣的情感嗎?若說同情是一種理解,那麼對於他人的理解,我們有可能超越或不足。一模一樣之所以不可能的原因在於,我認為情感屬於一種自我知識(self-knowledge),例如當他人牙痛而感到痛苦時,旁人再怎麼同情,也不可能百分之百分享了當事人此時痛的知識。雖然不可能完全一致的同情,但是我們卻能夠在一次次的同情中,產生一種原先自我未感覺到的情感,例如藉由看電視、小說或與他人溝通的過程中,體驗到未曾有過的憤怒、悲傷的情感,進而讓我們得以有接近他人情感的可能。
為什麼情感需要被同情呢?在同情中喚起情感不就再一次體驗了悲傷嗎?在被同情的過程中,我們盡可能的詮釋我們悲傷的情感,希望他人能夠試圖理解我們的情感;隨著時間的共處與交談,來分擔、緩和我們的情感,並在同情中產生一種被理解後的愉快感。而為了讓他人能夠接近、符合我們的情感,我們必須隨著他人能夠符合的程度抑制或誇張其情感。是故,我認為在喚起情感的過程中,其情感是再一次被當事人詮釋,而與當事人第一次產生此情感的情感是有所不同的,至少在再一次的詮釋過程中,當事人已經接受並試圖緩解此情感。
關於走出傷痛,有些人走得快,有些人走得慢,相同的是都需要時間,至於其時間長短,決定性因素不再他人,而在自我。當自我將情感的對象從外在事物轉向情感本身,進而在此情感再詮釋的過程中逐漸接受與理解,最後將此情感轉向與淡化而走出悲傷。隨著現在人與人之間溝通關係的減少與改變,常利用文字溝通而非面對面溝通,在網路上PO文有可能獲得同情嗎?我認為很難的原因是,因為文字是死的,而情感是活的。他人很難在文字中與其對話,因為那與情感似乎又離得更遠了一點,因為那是文字的情感而非情感本身。關鍵不在PO文與否,而是藉由文字的梳理,理性的理解自我的情感,進而接受自我的情感,這才是PO文意義的所在。
情感如同思想,是矛盾的、想像的,我們在腦海中能夠同時存在對立的思想與情感(例如喜極而泣、又愛又恨)。但在表達、行為的過程中,情感卻必須被迫做出「唯一」的選擇,其選擇便有了「合宜」與否的問題。情感未表達前沒有合宜與否的問題,但在表達之後,因之與他人產生了關係,在道德、正義的標準下,達到合宜、恰當的行為。
那麼,個人的合宜性與社會的合宜性是什麼樣的關係呢?個人的群體化形成了社會,而因為個人的不同身分、價值、文化、習慣等,而有了不同合宜標準,似乎社會的合宜性不過是一概括性、理想性的名詞,而非真實可能的存在。在行為當下,就能夠判斷合宜與否嗎?我們談倫理與否、個人行為的合宜與否,常從三方面著手,一是動機、二是行為、三是結果。倫理學便是在解決倫理困境的一門學問。而行為要完全符合此三項標準是少之又少。是故,合宜性與否完全是看事後我們從什麼樣的立場去詮釋,而沒有標準的答案。
同一行為,對某些人恰當也可能對某些人不恰當;俗話說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但其實法律並非道德,法律是死的而人是活的,不同情感的惡意在法律上卻可能有相同的懲罰。不符合道德是否就一定是罪惡呢?若社會上真有合宜性行為的存在,且人人皆遵守它,那麼那樣的社會有可能成長嗎?社會正因為有惡的存在,善才有了價值,人心才有向善的可能。
社會的情感若有標準可言,那麼也只是反映情感的一個面向而已。例如為何社會越來越進步,而貧窮的問題卻依舊存在呢?因為我們對於權貴人士的尊敬情感,易失之太過;而我們對貧窮不幸者的同情情感,卻易失之不足。因為追求權貴的情感較容易形成共鳴、較受人矚目;而關懷貧窮的情感因為較接近悲傷、較遠離平常心情,因此較不容易受人矚目與共鳴。但是社會正因為有悲傷情感的存在,因此讓我們意識到社會不正義的存在,進而產生維護正義行動的可能。
同情,是社會得以進步與維持的主要動力,正因為同情才讓我們得以感受到人的溫度與走出悲傷的勇氣。弱者常會說不需要他人的同情,但其實是不需要他人不合宜同情的同情。同情是需要練習與拓展的情感,漸漸學習走向美感的情感、以他人的幸福為目的的情感。
2017/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