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甲(韋氏拼音:Hwa Chia)號水上飛機母艦是中華民國大陸時期的第二艘水上飛機母艦,前身是奧匈帝國的商船中國號,二戰時被變為日本運輸艦「榆林丸」。
原為奧匈帝國的商船「中國號」(China),一戰爆發時遠東航線上的奧匈商船前往上海避難,但在1917年3月就被國民政府接管,移至天津停泊。包含中國號在內,此次被接管的外籍船隻總計11艘。1917年8月14日中華民國對德國和奧匈帝國宣戰後,於同年10月13日將那11艘商船接管,變為國有。為便於管理,那11艘商船統一進行了臨時命名,全部冠以「華」字頭,後面搭配天干,作為臨時艦名。「中國號」因而改名為「華甲號」。此次的臨時船名從華甲開始,華癸結束,並「預計」在日後作為運輸艦編入北洋海軍,共10艘船,少一艘船是因為:有艘船的船員不配合政府接管,遭到海軍軍方直接沒收,故沒有臨時命名,直接改名「靖安號」。
當這些船隻要轉交給北洋艦隊時,他們卻覺得太多,將華壬艦以外的商船委託交通部代理。結果大達輪船公司走後門,使其能夠賤價得到那些艦船,招致各界不滿,使得海軍要求租約到期後(1919年)將9艘船歸還國軍。事實上,海軍想利用她們組船隊,出租她們以補貼經費。期滿歸還後,華甲號於1920年代初租給美國用於雙方貿易。1924年,由於北方內憂過多,海軍窮困潦倒,所以將部分商船出售變現,僅保留華甲號在內的四艘運輸艦。同年年初,應招商局要求,將華甲號用作海員訓練船,並保留原名。剩下三艘則改名並終於加入海軍(華甲號成為唯一沒改名的前扣押船)。
事情還沒落幕,招商局以訓練船名義帶走華甲後,實則利用她出租牟利,所以將她轉給遠東航運公司;結果遠東航運公司也將她出租,最後轉手給日本一家株式會社(順帶一提,那時山東問題才剛落幕)。但令人費解的是,因買賣三方互相「禮讓」,華甲號最終無人管理,宛若雜物。1924年9月,直系軍閥聞訊後,看不下去,盡力接回華甲號並編入東北海軍的渤海艦隊,用作運輸艦。
1927年,東北聯合艦隊副司令沈鴻烈將華甲號改造為水上飛機母艦,1928年完工時的配備為:中部甲板室及前後主甲板空間變成放置水上飛機的平台,用來吊貨物的吊臂變成吊起水上飛機的吊杆,甲板上可搭載水上飛機共8架,水上飛機的成員所屬於東北海軍「水面飛機隊」。其餘配備為:14艘汽艇、一門76毫米50倍徑阿姆斯特朗炮,和若干機槍。人員配置為:238人基礎艦員。若作為登陸艇使用,最多可容納1000名士兵進行登陸作業。
在此之前,在1923年奉系派出12名留學生前往法國學習軍事航空,所以順道從法國購買100多架水上飛機,型號都屬於FBA 17與FBA 19(FBA 19僅有9架,所以國軍只買8架)。這些自法國購買而來的飛機,在之後,成為她和鎮海號兩艘水上飛機母艦的航空力量來源,並在日後對叛亂的鎮壓、控制中(如空襲上海江南造船廠、國軍的第一次艦載機空襲、第一次民國海戰),立下很多功勞。
最後,華甲號的改造完工後,她成為中華民國的第二艘水上飛機母艦(第一艘是鎮海號)。順帶一提,雖說華甲號於1920年代末完工,但整體性能與1910年代服役的同類差異不大。第一,同樣船上沒有飛行甲板,僅能作為飛機的放置處,使得起降飛機之作業只能在水上執行,故使用、購買水上飛機。第二,其使用的飛機同樣炸彈裝載量低、火力弱,功能是以偵查為主,攻擊為輔。所以整體性能而言,屬於相當老舊。
世事難料,在展現出自身力量前,便隨著1928年中的張作霖遇刺,以及奉系兵敗。在東北易幟後,接替父職的張學良將該艦租給張本政的「政記輪船公司」,並將其解除武裝,改名為「中華」號,次年開始作為商船使用。
1937年左右,在抗日戰爭爆發後,由於張本政與日軍關係友好,自己名下的政記輪船公司便幫助日軍運送大量軍用物資,使得其名下商船、運輸艦,總計至少14艘船隻被日軍強徵。華甲號當然也無法倖免,很快便改名為運輸艦「榆林丸」,用於軍備物資的運送,往來各個日本佔領地。
1945年1月21日,華甲號在高雄大空襲時受到波及,最終被美軍飛機炸沉於高雄港,結束了命運乖舛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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