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本書的故事主要是由家人與朋友組成的一群人,在其中的一人—卡門,婚宴大家歡慶之後的晚上,大夥(除了卡門與其丈夫)坐上了卡門弟弟尼克的女友奧利薇亞所駕駛的車,而這時車子只開了霧燈,而且尼克與奧利薇亞都嗑嗨了。在路途上,撞死了一位小女孩—凱西。
在此之後的故事,對我來說,就是在描寫當晚有關的人餘生的日常,例如尼克是個天文學天才,即便藥物、酒精上癮,仍然小有成就;艾麗絲在藝術界展露了頭角,也繼續著她的女同志羅曼史,而比較特別的是,他認為他最棒的創作,就是那晚撞死的女孩的系列作,凱西在畫作中年紀越來越大,從小女孩到少女到女人,但是身上的衣服永遠都是那個晚上的衣服。艾麗絲不肯展出,也沒那個勇氣燒毀;湯姆則原本是個不出名的歌手,但卻用當晚的事件寫了一首歌博得了小名氣;奧利薇亞則是唯一背負刑責的人,但是出來之後完全變了個人,不只是外型變成了平頭,內心也轉變了,而尼克之所以繼續依附著她,多少是基於補償心態,似乎其他人也是,因為似乎奧利薇亞替大家背負了這個罪,雖然所有人都難辭其咎;與艾麗絲有情的茉德,則占據了艾麗絲的歲月中大半的心靈,也從模特兒到接演電視劇的角色又去唸了護校。當然還有其他的人物,包括卡門與先生麥特(卡門是個政治運動者),麥特後來與照顧他們孩子蓋比的保母外遇,而且後來結婚並且成為傳教士,而卡門再婚後,另一個家庭的孩子又是有厭食症的龐克女孩,還有卡門的父親哈瑞斯,後來得了阿茲海默症。
故事就是這樣描述這諸多人等的人生,或說,餘生。而似乎不嫌直白地在書中也有出現我所認為是核心意旨的對白,也就是所有人的人生都被凱西給連接起來。
但我對本書沒什麼感覺,也只能照本宣科似的介紹我從書中看到了什麼,但我沒領會什麼,因為對來說內容就不過是在敘述日常,平凡的日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