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得見與看不見的經濟效應》心得—視線之外所隱藏的不能被忽視

2018/08/06閱讀時間約 4 分鐘

睜開雙眼

這本書讓我想到之前閱讀過的一本叫做《衝動效應》的書,簡單來說就是在講為什麼有時候人會做出我們認為「不理性」的行為,也就是以腦科學討論人為什麼會短視近利等問題的著作。
回到本文,作者是法國人卻同時也是自由主義者,他告訴我們許多社會主義的主張反而是「不經濟的」,因為當我們根據所謂的分配正義做出決策(當然是政策)的時候,在「看得見」的層面上確實是有利的,但是在「看不見」的層面上,可能成本會大於獲利。而作者所要做的就是在各種政策的分析下,告訴我們許多乍似好的事情,其實並不是好的,而只是看起來是好的,我們要做的就是去看到那些看不到的。

經濟只是其中一個標準

自由主義者常見的主張當然是反對管制,而這其中提到經常被誤會的自由主義者,其實並不是反對宗教、藝術、教育,他們所追求的只是這些領域在人類的「自由」中發展,避免犧牲其一來成就其他。「我們的對手認為,沒有受到補助或管制的活動,將會遭到廢棄。我們的想法剛好相反。他們相信立法者,不相信人類。我們則相信人類,不相信立法者。」不過作者在提出各種國家政策實際上並不是更有利的,例如對於特定活動的補助,而只是一種資源的重新分配時,確實在經濟的層面上並不能稱作是理性的,可是就我來看,經濟與否並不是衡量一切的判準,尤其是國家的決策,作者所說明的不過是每一項決策是否是經濟理性的,但是如果我們納入其他的標準時,這些決策就不是那麼不正確的了,即便在經濟上看來是愚蠢的。

不經濟的決策與風險

不過這本已經150年前的著作,卻讓我想到現代的德國社會學家Ulrich Beck的風險社會理論,後者所提出的風險社會概念說的是社會充滿風險,我們每一個決策在表面的好處背後潛藏著數不盡的風險,而這些風險的實現可能是整個人類無法承擔的(例如核能這種科技型風險或是法律這種制度性風險)。映襯到巴斯夏的著作,不也就是那看不見的部分嗎?更有趣的對比在於,巴斯夏所談的政治經濟學,整體而言(包括看得見與看不見的部分)其實是不利的決策(表面有利的決策的假設下)當然終局而言會對群體造成損害,相對而言,貝克也提出風險會有回擊性(例如把核廢料掩埋在第三世界,所種植出來的作物可能最終產生的影響還是會回饋到第一世界的居民)。

自由與安全

而作者提出的一個重要主張在於對「掠奪(plunder)」的定義:「當財產的移轉未獲所有人同意且未支付對價或償金,而是透過強制或詐欺從財產所有人移轉到非財產創設人時,我認為該財產權已遭到侵害,而該侵害行為就是所謂的掠奪。」而掠奪可怕的不是非法的掠奪,而是合法的掠奪。作者認為法律會基於兩種因素被誤用,不智的自私與錯誤的博愛。更無法想像當博愛被法律明訂時,自由不會遭到合法摧毀,正義不會被合法踩在腳下。
當然,我們現在的稅收無疑會被作者認為是合法的掠奪,更且作者也會認為這是違背正義的,因為對作者來說法律基於正義施加限制時,只會施加消極要求,要求不要傷害他人,不要去侵犯他人的人格、自由與財產(作者認為這三者是先於法律的),亦即,是基於這種消極的方式來平等地保護每個人的權利(可參考 J. S. Mill的傷害原則)。但當法律要求某種勞動制度、教育制度、信仰的時候,法律就變成要求積極的行為,此時立法者的意志取代了民眾的意志,立法者的規劃取代民眾的規劃,這時民眾不再需要思考,不再有自主性,失去了身而為人所擁有的人格、自由與財產。
按照彌爾所說,當我們為了別人好而強迫他去做什麼的時候,即便在那個方面確實對該人產生了好處,但是傷害他自由的這個代價,是那個好處無從填補的。確實,在這種時刻民眾不再需要思考,佛洛姆對於這個現象的分析也提到,這是自由與安全的背離性,雖然失去了自由,但是人卻會感到安全,甚至為了安全感會放棄自由。因為自由代表我們必須自己做決定,為自己的決定負起責任,因此有不安感。

結語

雖然這本著作已經距今已有點時日,而且可能跟現今的社會國理念不相符合,但是以自由主義的立場或是從經濟的觀點來審視今日的許多決策,也是反思現代的一種路徑。而且許多的觀點可以跟很多思想家(除了上述之外我認為也能討論盧梭、洛克)的思想對比,也是非常有趣的一個閱讀與思考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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