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隊爭道、逆向行駛、騎車講手機、不絕於耳的喇叭聲,這是我在越南看到的另類觀光。今年夏天,我遊覽越南下龍灣、陸龍灣與河內,優美的風景之外,印象最深刻的是一堆馬路亂象,不禁感到台灣的交通秩序比上不足,但比下有餘。
然而,台灣也是力拼觀光,這「比下有餘的馬路風光」,可能讓先進國家遊客也留下負面印象。年底選舉逼近,又是政見支票滿天飛,拓寬或增建道路仍是常有的政策牛肉,也似乎廣受選民買單;但台灣道路密度已世界之最,許多道路平日車流稀疏。為拓建馬路,我們有限的土地不斷被開發,山區道路犧牲了環境,市區道路排擠了行人空間,更是違背了人本交通的趨勢。
2016年我走過澳洲雷明頓國家公園 (Lamington National Park) ,即便在平緩區域,道路多半只有雙向各一線道。在廣袤千里的澳洲尚且如此保留土地,反觀在台灣,許多車更少的小地方馬路都比這裡寬多了。
警政署道路交通事故統計顯示,近18年來的肇事件數和機率大約與車輛數一致成長,所以如果能減少車輛,必然可降低肇事數字。況且,若不控管車輛數,再多的道路面積也終究不夠。
根據《關鍵評論》〈
京都縮減鬧區車道、拓寬人行道,結果交通反而更順暢〉,日本京都市政府為了計劃在鬧區四條通縮減車道,改為增加行人徒步區,市府調查假日尖峰時間該段道路的人車流量,發現私家車的乘客流量僅約行人的1/3,使用的道路面積卻多出一倍
。先訴求道路平權的概念,再妥善設計與規劃,最終顛覆了市民原本的反感,樹立成功典範。這是值得借鏡的案例,台灣交通部也正在研擬,新設道路與進入人口稠密的路段,將適度縮減路寬,市區道路也會建議地方政府縮減車道
。期待台灣公部門執行計畫,也能有創新思維,用心規劃並且不怕挨罵。
提高罰則應是最簡單也有效的,以國人普遍最痛恨的酒駕肇事來看,警政署統計,酒駕的肇事死亡率雖然排名第三,輸給第一的「應注意車前狀況」、第二的「未讓車」,但最能控制「不要發生」的第一名還是酒駕。政府近年來多次修法提高酒駕罰則,十年來的死傷數字上大致都在減少,但對於受害者與家屬而言,誰都不想成為那「數字上的一人」,總有人心存僥倖。
「應注意車前狀況」的肇事原因通常是車速過快或未保持安全車距,路上常見的慢車有時形同「活動路障」,雖然叫人搖頭,但緊跟前車、飆速急切更危險。
「未讓車」是因薄弱的路權觀念,例如轉彎車不讓直行車或斑馬線上的行人,但下個路口往往就是馬上要等紅燈,讓一下根本無損時間,但許多人就是輕忽路權、習慣搶快。
有在先進國家駕駛經驗的人,相信一般都會恪遵當地交通法規,也欽羨他們的秩序和守法,但在台灣為何做不到?以民眾檢舉最多的違規停車來說,隨處可見大家就習以為常,也容易跟著犯。許多汽機車駕駛人將方便當隨便,很省力氣在走路,幾公尺外就有停車位也常不願好好停。
我觀察到轉彎車禮讓行人,尤其在台北市已有顯著改善,行人受到車輛禮讓的安全感,當他開車或騎車時也懂得禮讓行人。不禁連想,何時大家也能將感受化為行動在停車上,如果大家都不違停了,交通勢必更順暢,但停車不再那麼方便,利弊取捨,孰重孰輕,可以秤出國民的素養水平。
曾經在新聞驚鴻一瞥某位市長說過:「要讓違規者有羞恥感」。我認為這正是改善交通秩序的癥結;可惜前無古人、後無來者,這個畫面我也只看過一次,毫無下文,這種話題媒體不炒、政治人物也不再談到。
在台灣以前也可見隨地便溺、吐痰、插隊等,隨著國民素質的提升,近年來已很少見,這些惡習不再容於社會大眾,一般人也自我約束,無須嚴格取締或檢舉,這類行為自然被羞恥心所淘汰。
台灣人有一定水準的素質,工作也勤奮賣力,但常常給公德心放假去。改善交通最好的治本方法,不在政策工具,也不在取締檢舉,而在每個人自己的心裡。在路上行車或停車時,你的眼裡有別人,不是只有自己的任性與便利。
培養道德感與翻轉羞恥心,需要從家庭、學校到社會的教育宣導、民眾制約,多方努力做起。
如果公眾人物帶頭談論這個羞恥心,呼籲先從自己做起,台灣人愛瘋東瘋西,希望也能瘋一下這個議題。但願在美麗的台灣,路上的惡習也能被溫暖善良的風吹到轉向,規矩友善的馬路風光,不再只是我們的夢想。
感謝《想想論壇》刊載本文於2018/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