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今天可以讓你選一個,你喜歡的工作薪水23K,跟一個35K但你不喜歡的工作,那麼你要選哪一個?
你大可以說,噢,35K足足比23K多12K呢,管他喜歡不喜歡,賺更多錢才是王道,那麼,請你千萬要記住你的「初衷」,就是為了多賺12K,可別再被老闆罵又累得跟狗一樣時在心裡暗幹,這TM就是個爛工作。
那天去快餐店吃飯內用,發生了一件很小但不讓人愉快的經驗。那家店通常8點前就打烊,我們大概趕在7:30走進去點餐,然後,我還特地先問了店員他們都幾點打烊,其中一個婦人跟我說8點以前,另一個歐巴桑說7:30,嗯,好一個7:30,那我不就不懂為啥一開始不制止我們坐下用餐了。
吃到一半的時候,其中說8點打烊的那個(或者她就是老闆娘)走了,另一個店員鏘鈴哐啷在收拾器具(很難不聯想她在發洩怒氣),完了過來跟丟下一句,意思是請以後還是七點過來別害她們收太晚(態度雖然還行,但一臉覺得我在delay她下班時間)。OK,成全你老娘想下班,我狼吞虎嚥差點沒噎著。
其實這也沒什麼,就想寫一篇文章,給跟她有一樣想法的人看。首先,為啥客人要被那樣對待?客人有做錯什麼嗎?如果你覺得打烊時間已到,那可以好好跟客人說,沒必要接了客人(為了賺錢)又生悶氣,到最後忍不住才來趕人。
如果你是為了賺錢,或者基於各種理由(譬如說一開始講8點下班的其實是老闆之類的),那你該要跟老闆娘把遊戲規則定好(幾點打烊幾點不接客),而不是往客人身上情緒渲洩,在一開始時你就做出了選擇(選擇對老闆娘的決定沈默),別為自己的選擇抱怨或者找藉口,典型把錯怪在別人身上,覺得全天下人都負了你。
我不太能理解,那種把自己弄得每個月入不敷出後,抱怨自己累得跟狗卻永遠都賺不夠的人在想啥,明明可以減少不必要支出,少賺點錢,不用讓工作賠掉生活品質,卻選擇在被錢奴役後怨天尤人,天怒人怨把脾氣發洩在周圍人身上。
我記得很久以前曾在打工時跟菜鳥同事講過這句,然後他就被氣走了。事實上就是這樣,如果不高興,幹嘛要繼續在崗位上擺臭臉給所有人看?這世界其實不欠你什麼,只是你欠錢而已,如果愛錢你就大方承認,完了也別對自己遭踐踏的自尊傷春悲秋。因為,你得到你應得的,也失去你該失去的,魚與熊掌不可兼得。
如果你不喜歡,就早點說清楚。
如果不想對方耽誤你下班,那就好好把話說開。
如果不喜歡這份工作,那勸你還是趁早辭職,以免傷人又傷身。
如果你選擇當一個工作上悲情主角,那只好繼續顧影自憐,上演悲慘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