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什麼叫不相容?:方法上的矛盾:以信求知、權威裁決──《信仰不是事實》大要2019D8

2019/06/27閱讀時間約 6 分鐘
科因所謂相容(compatibility),用的是《牛津英語大詞典》(OED)的定義:
互相容忍;容許在一起,或在同一科目共存;和諧、符合、一貫、一致。
科學與宗教不相容,是因為求知的方法上、結果上、哲學上的矛盾。

4.1 方法上的矛盾

方法上的矛盾可以從科學家和信徒怎樣看待一個問題看得出來:「我怎樣知道自己錯了?」具體來說,宗教的求知方法跟科學不同,有以下幾點:

4.1.1 以信(faith)求知

科因曾跟某路德派女神學家辯論科學與宗教是否相容。總結時,神學家說:「我們得時時記得:信是恩賜。」(We must always remember that faith is a gift.)科因事後才想起,gift是德文的「毒藥」,當時該回答:「信也許是宗教的恩賜,卻是科學的毒藥;因為憑信找不到真理。」
《聖經》說:「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來11:1)這個基督教的定義,其實概括了大部分宗教的真諦。換言之,信就是把所望而未見的認為真。見了,驗證了,叫知識,不叫信仰。反過來說,正因為宗教沒有實底,沒有確據,一味希望,才需要訴諸信仰。所以信成了宗教的美德。多馬探過耶穌的肋旁,「耶穌對他說:你因看見了我才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約20: 29)科因轉引神學家德爾圖良(Tertullian, c.160-c.240)非常精警的話:
神的兒子死了:這一聽就可信──因為很愚蠢。祂埋葬了,又復活了:這是確實的──因為這是不可能的。
另一個信徒的榜樣聖納爵‧羅耀拉(Saint Ignatius Loyola, 1491-1556)說:
凡事要正確,我們就應當經常這樣想:我眼見一物是白的,假如品級教會說是黑的,就認為是黑的,……
現在的信徒很乖覺,教話說得這麼虔誠地「白目」的很少。然而,盲信的思路是一脈相承的。
惟信是尚,就不惜放棄理性、好奇心。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 1483-1546)認為「理性是信仰的最大敵人」:
世上的種種危險,莫險於豐富敏銳的理性。……理性必須回避、遮蔽、消滅。
教宗方濟各(Pope Francis)說:
好奇心不是好的精神。好奇心叫人四分五裂,叫人離開上帝,叫人喋喋不休。……好奇心是屬世的精神,叫我們紛亂顛倒。
科學的方法截然不同。科學看重懷疑精神,鼓勵好奇心,強調理性,在在都是惟信是尚的反面。
有人反駁:「科學家一樣靠信仰:對其他科學家研究成果的信仰,對經驗主義和理性的信仰,……」首先,這其實等於說:「科學跟宗教一樣爛,科學家憑什麼批評宗教?」這是宗教烏賊愛用的伎倆,無非混淆視聽。
按:這一招不只用在科學,世俗人文主義(Secular humanism)一樣被「抹黑」,參看Coyne(2019/4/22) Secular Humanism is Not a Religion
我們用科學來了解大自然,並沒有先驗的哲學上的依據,卻也不需要。科學求知不是靠哲學,而是靠經驗:科學的預測得到驗證。大自然的規律不是科學的前提,而是觀察的所得。理性也不是科學的先驗的假設,而是工具;科學家用這個工具,因為用了做出成果,得到更多知識。換言之,科學「基於經驗的信心」,跟信仰「沒有證據的信念」是兩回事,故意混淆,無非為宗教狡辯。總之,科學不是信仰;至於宗教,借希欽斯的話說:「一個說法,不用證據就可以提出,就可以不用證據就丟掉。」
按:《聖經》說:「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來11:1)是名副其實的金句、以信求知的經典詭論。乍看不覺得不通,除了因為修辭上簡潔有力,關鍵在於這個「信」(faith)。一、「信」很容易叫人聯想到「信任」、「信心」等正面含意。二、教會一直宣揚「信」這件事,加以美化,彷彿死心塌地的信是了不起的好事似的。然而,如果仿照那個邏輯,改成這樣:「食慾就是所嗜之味的下咽,是未吃之餐的飽嘗。」不是胡說八道嗎?一看就知道荒謬了。有證據就不必信仰了。此外,基督教為了抵抗理性,真是費盡心思。例如:信徒裡總有一些愚蠢得有限的人,《聖經》的作者為他們精心準備了不少罐頭說法──也可以叫預防針。比方說,平常總會遇到聰明而不信的人,該怎麼自我調適──或者自欺欺人呢?「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羅1: 22)。 「屬血氣的人不領會神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林前2: 14)信靠神等於精神勝利法。難怪有人說「信仰就是跟理智撒謊」。Robinson(1964: 2.82 Faith)分析基督教所謂的信仰,認為「信」(faith)不但不是美德,而且是該受指責的大惡,真是一針見血。

4.1.2 以權威為真理的裁決

宗教的真理大都由教會裁決。天主教會以三位一體為真理,某天主教徒不同意,既奈何不了教廷,又可能受絕罰(逐出教會)。基督教雖然強調個人與神的關係,也沒有教廷,但是各宗派的真理仍然是教會說了算。牧師按立,要宣誓奉行。神學家有異議,要麼不敢聲張,要麼只是微調教義。
按:宗教改革雖然是革命,結果卻不是推翻舊教,而只是另立新教;即割據天下,多添一個各自為政的權威。
教會版的真理也不是出自上帝的啟示,有時候只是各派教會、神學家爭議的折中。例如:君士坦丁大帝召開尼西亞大公會議(Council of Nicaea(325))後,耶穌的神性、三位一體的理論才比較確立下來。
有時候,教會的真理也像書一樣修訂、改版。以摩門教為例,黑人本來可以擔任聖職,但是從1850年起,黑人因據說是受神咒詛的該隱的後裔,禁任聖職。1978年,教會又宣稱,禱告蒙神應允,黑人才解禁。真的是祈禱叫神回心轉意嗎?除了摩門教徒,誰相信呢?
科學無所謂「異端」、「褻瀆」。生物學博士也不用手按《演化論》,宣誓效忠達爾文。誠然,科學也有所謂權威,但是權威之所以為權威,是因為既有的研究成果經過驗證,足為典範。而且任何科學家都可以憑新的研究成果,超越權威、打破權威。所以英國皇家學會(Royal Society)以「莫隨人言」(Nullius in verba)為標語,以示「院士決心抵抗權威之宰制,凡說皆訴諸事實,以實驗定奪。」科學史上有許多革命,演化論、相對論、量子理論都是。科學家不但可以革命,也嚮往革命。

引用文獻

Robinson, Richard. 1964. An Atheist's Value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http://www.positiveatheism.org/hist/athval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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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外人
局外人
不信神,不信佛,什麼教都不信。宗教是「局」,我是局外人。洛夫斯特(John W. Loftus)提出「旁觀者測試法」(Outsider Test for Faith),認為任何宗教的信徒都要設想自己是旁觀者,才可以判斷自己所信的是否可信。局外人是疾虛妄的旁觀者。既讀好書受惠,樂於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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