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Netflix的選秀節目《嘻哈王》剛完結,不知道大家看的時候有沒有一樣感覺?就是這些選手們的人生也太悲慘了吧!單親只是基本款,爸爸還在坐牢的,自己也坐過牢的,哥哥在街頭被槍殺的,還有被兄弟姊妹被槍殺不只一個的,也有十幾歲就懷孕結婚養兩個小孩,整個家庭擠在一間小小套房的,幾乎每個選手的生活都充滿了苦難。
最終,這些選手中只有一位可以得到25萬美元,翻轉人生。
我們都喜歡這樣的故事:一個來自街頭的饒舌小子成了巨星、白手起家的創業者成了大企業家、貧戶之子苦讀考上了台大、庶民一步一步當上了總統(?);因為觀眾喜歡,媒體也樂於炒作,彷彿只要我們胸懷大志、奮鬥不懈,似錦的前程就等著我們,如果失敗了,那只能怪我們不夠努力。
於是我們忽略了事實:上百名選手中,只有一個人能拿走25萬美元,這種成功翻身的機率根本是微乎其微;而其他人都要回到原本的環境,回到這個體制的壓迫,回到這個讓他們受盡不公平的屈辱、還要把責任歸咎到他們自身「不努力」的社會之中。
因為喜歡那些麻雀變鳳凰的故事,導致我們常有一種誤會是:一個人天生的資質或成長環境較好是一種運氣,但即使天生的條件不好,我們也可以依賴後天的努力去彌補,因為努力無關運氣。
對此,《正義論》作者羅爾斯(John Rawls)有一段話是這樣說的:
「一個人願意做出的努力,是受到他的天賦、才能、技藝以及他可選擇的對象影響的。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天賦較好的人,更可能認真地做出努力。」
在羅爾斯的想法裡,努力並不是完全操之在你的。努力有家庭上的條件限制,例如一個必須負擔家計、長期睡眠不足的孩子,跟另一個家境優渥、可以提供各種教育資源甚至營養品的孩子,後者肯定更有努力的條件;努力也有天賦上的限制,一個隨便讀就能上台大、認真讀就能上醫科的孩子,肯定比怎麼讀都考不上大學的孩子更有讀書的動力;努力也有社會上的限制,例如在台灣,對讀書有興趣的孩子,肯定比對嘻哈有興趣的孩子更容易努力去發展自己的潛能。
所以,羅爾斯認為努力也算是一種「運氣好」,但天生的條件這是一個既定、無法改變的事實,用羅爾斯自己的話說:
「自然分配談不上正義或不正義,天生擁有的社會地位也沒有正不正義之分,這些都只是自然事實。真正的不正義,是體制處理這些事實的方式。」
對此,羅爾斯的處理方式就是他著名的正義二原則,第一原則是每個人都能平等地享有最廣泛的自由,第二原則是強調在天賦較高的人得到更多的社會利益或資源時,必須有一個前提是讓各項條件最不利的人民也能因此獲利。
那是一個什麼樣的社會呢?
羅爾斯要我們想像在出生前,我們就有一顆清楚的頭腦能設計這個社會的制度,但我們都在「無知之幕」的後面,不知道自己即將出生在什麼樣的家庭、擁有什麼制度的社會,那我們會希望這是個怎樣的社會?
難道你會想出生在一個像《嘻哈王》的宇宙,1%的人享受榮華富貴,99%的人住在骯髒狹小的公寓嗎?或是,如果你有99%的機率是Loser,那你是不是會期望這社會有一些基本的制度,例如:公正的司法,不能因為你的種族而有偏見;社會不因為你的性向而有不平等的對待;基本的醫療福利,畢竟你可能沒能力負擔昂貴的醫療;良好的教育是必須的、機會也應該是均等而不是貧富有別的,這樣我們才有翻身的可能。
你會發現,你在無知之幕後面設計的世界,是一個對弱勢最友善的世界,但當我們回到現實生活中時,卻常常不這麼想。例如,我賺了錢都是因為我個人的能力好,他人的失敗都是不夠認真、不夠努力;同性戀我們尊重,但請不要大搖大擺出現在我面前;你好手好腳,為什麼不找好一點的工作要去送快遞?女權主義者該適可而止了,妳們的權利已經夠多了;甚至前幾天,我還看見有人在討論說:中國對大部分的少數民族的人民都很好,新聞報導中那些被欺凌的少數民族都只是個案。
就因為現實中我們不是弱勢的那一群、我們不是那些「個案」,就因為在走出無知之幕之後,我們運氣不錯,可以在這邊文謅謅地討論什麼是正義,所以我們就忽略了體制上的不公平,甚至失去了同理他人的能力,把那些血淋淋的事實,當作是數學機率上一個小小的分子而不是一條人命,然後忽略不計。
如果我們相信我們每個人的人生都包含著無限的價值,那無論這些少數族群或個案的數量多麼少,價值都同樣是無限的;一個好的政府體制,不應該只是看優勢族群的競爭力有多麼強,更應該看那些無論因種族、性向或政治理念而成為弱勢的族群能否享有最平等的保障,那些人不是不夠努力,他只是在走出無知之幕後,運氣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