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我的小弟算是死過一次。在沒有一個家人知道原來他有心臟病的情況下,在11月,一天寒冷的夜裡,我弟突然心臟驟停、休克、尿失禁,我們呼天搶地、崩潰、慌亂的把他送進了急診室。
小弟還在布簾後,被一群醫師搶救著,我卻已經被遞上一張到院前已死亡的證明。
人都還在救,我怎麼可能收下死亡證明,事情發生的這麼突然,我也不願意接受我弟居然死亡的證明。
那天是11/15,凌晨四點多,再過整整一個月,就是小弟的生日。那夜發生的一切,我至今忘不了。
但奇蹟就這樣發生了。
多虧弟弟當時足夠年輕(17歲,一個要進加護病房,也是進「兒童」加護病房的大齡兒童)(在醫院18歲以下都是兒童),恢復力超乎醫生預期的好,所以之後的病情發展,都是往好的方向前進。
最後,弟弟以醫院奇蹟教案之姿,回到了我們身邊。
雖然還是有一些記憶不好的後遺症,但我們已經好知足好知足的感謝上蒼。
每個醫生看過弟弟厚的像千層蛋糕的病歷,都會對眼前沒有語言障礙、沒有四肢扭曲、身體各方面機能,都完美挨過無呼吸心跳30分鐘的弟弟,嘖嘖稱奇。
(腦部缺氧4-6分鐘,腦細胞開始受損 ; 6-10分鐘,腦部發生無法復原的損傷、腦死,甚至死亡)
平時就有在做善事的媽媽,因此更加感激老天。現在定時都會帶弟弟去廟裡上香,回報老天爺的善待。
也是在那個時候媽媽接觸到「捐棺」這件事。
我也是到最近才知道,媽媽在弟弟生病後,都持續的用我們全家五個人(爸、媽、我、大弟、小弟)的名義,每年捐棺。讓有困難的亡者和無法負擔亡者的生者,能無憂的渡過眼前的難關。
比起捐款,「捐棺」可能沒那麼百用。但卻是能讓捐助者知道善意流向何處的一種捐獻方式。
「捐棺」是需要排隊的。向捐棺機構告知「我要捐棺」並付清棺木費用之後,就可以開始排隊,等待需要用棺的「受棺人」出現。
就跟等器官移植一樣,能配對成功的,都是一種善緣。
當你捐獻的棺木被成功申請後,機構會郵寄給捐棺者有關受棺者的資料(死亡證明、清寒證明、里長證明、申請人與亡者關係、亡者背景....),讓你清清楚楚的知道是誰收下了你的善意。
今天,我們家收到機構的信封,裡面有一疊厚厚的證明。我們家捐獻的五個棺木都被申請出去了。
授棺者來自澎湖、宜蘭、花蓮、南投、苗栗。
善意如星火般散落在不同的地方,讓我感覺平靜且安慰。
我細細的看著文件上記載的亡者生平、個性、家庭狀況、為何用棺...
這份資料,讓捐棺的我們,對受棺者不至於那麼陌生、有可以想像的方向。有了受者的形象,我們也比較有明確的付出感。
我媽說讓她最印象深刻的一次是,母子同葬在一個棺木。
當然,也是有人忌諱死亡證明寄到家裡的。
我有個朋友,知道我們有在捐棺,覺得很有意義,便跟我要了捐棺資訊,但知道後續會郵寄死亡證明到家裡,就有所顧慮了。
我跟他說,如果感覺不安,可以請機構捐棺後,不用郵寄資料到家裡。
每次收到機構寄來的資料,我媽都會拿到廟裡上香,向上天稟報,並隨著金紙一同燒盡。
我媽跟我說,他們都成了菩薩,在天上會保佑我們的。
玫瑰送人,手留香,我想應該就是這個道理吧。
持續寫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