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寫了
「不要把翻譯者當作翻譯機」 ,說明翻譯者面對每一篇文章時要經歷的挑戰。客戶不懂翻譯是什麼,那是一回事。雇主不懂翻譯是什麼,又是另一回事。如果雇主要你在不合理的時間內完成稿件翻譯,你該讓他知道什麼?
一小時譯完一千字等於業績達標
這是什麼天龍邏輯
有些雇主特別講究SOP、績效,在意工作時數、完成件數。我不去評論這套制度的好壞,畢竟它有其用處,但我不認為它在任何情況下都是提升企業效率的萬靈丹,也不能套用到所有工作領域。時數和件數的量化體制不是不該存在,而是雇主在設計量化體制的同時,是否有加入人性化、彈性化的考量,還有是否看到數字和數據背後的盲點。
「為什麼你們翻譯這篇文章需要兩個多小時?我看文章長度很短啊。還有這篇4千字的新聞集錦,我想每一千字大概一小時就能翻完吧,你們為什麼會超過時間?以後你們一千字的文章,都要在一小時內翻譯完。」
當我從同事的轉述聽到雇主這番言論時,心中是滿腹的怒火,同時也感嘆確實有許多雇主對於翻譯這檔事有很多誤解與不理解。如果你沒實際做過翻譯,而且是很認真不隨便的那種翻譯,你很難體會要產出一篇「能讓人看的正常譯文」、「有可讀性的譯文」,譯者的腦內要經過多少次來回推敲、雕琢、揣測。
什麼叫做正常、有可讀性?何謂不正常、沒有可讀性?請讀讀看並比較下面兩句譯文,你覺得哪一句正常好讀,哪一句很畸形又難讀。你不需要看懂英文原文,只要看中譯即可。
原文:If you are sure that I am a sinner, then let he who has not sinned cast the first stone. If you are not sure, then I beg of you as righteous men and women that worship a god who loves unconditionally to see my show and then judge me.
中譯(1):如果你們確定我是個罪人,那麼就讓尚未犯罪的他丟第一顆石頭。如果你們不確定,那麼我請求身為崇拜愛無私的上帝的正義的男人與女人的你們來看我的演出然後評斷我。
中譯(2):如果你們確定我是個罪人,你們其中有誰是無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砸我。如果你們無法確定,就請信仰著上帝無私之愛的各位公義人士,將我的演出觀賞完,再來評斷我。
中譯(1)是完全無腦地像翻譯機一樣,照著英文的字面和語順直譯;中譯(2)是先研究並摸清楚整段話的大方向、核心概念、訴求之後,不完全按照英文的語順,用中文慣有的表達方式呈現出譯文,並且微調與修飾過譯文的詞藻。
中譯(1)只需要花費1分鐘就完成,你可用兩種作法,一是丟進Google翻譯機,然後隨便調整一下中文語順,意思差不多就好,二是用字典app把每個單字查一遍,然後直接套進去譯文,隨便調一下語順就好,反正只寄望讀者能猜到意思就好,反正都差不多嘛。說實在話,這可能是一般多數人對翻譯這行業的負面印象,想說「單字文法會了,就會翻譯了啊,反正還有字典嘛。翻譯的人工作很輕鬆啊,坐在電腦前翻一翻字典打一打字就好。」
一般人可能想不到,中譯(2)可能需要花費10到20分鐘,沒錯,就只有這一句就可能這麼耗時,我還沒算入一般編輯作業流程的二次校對、三次校對時,為了配合整部文字作品的風格,而可能需要再修飾文字時所耗費的時間。
我就問一句話:如果是你,不管你懂不懂或有沒有在做翻譯,你有沒有本事把中譯(1)轉化成中譯(2)的文字境界?
第二個提問是,如果你是翻譯者,你要求自己達到中譯(1)還是中譯(2)的境界?
第三個提問:如果你是雇主,你覺得前者好讀嗎?你希望自己或其他讀者看到的是中譯(1)還是中譯(2)的文字?
假設採用中譯(1)的作法,一篇一千字的文章,不用一小時就翻完了,因為不太需要動腦,只要我自己看懂就好了呀,不用管讀者會不會看懂,反而是讀者要想辦法參透我的翻譯呢!這種活兒,說難聽一點,交給Google翻譯來做就好。企業要省錢的話,買專業翻譯軟體來取代譯者就好。但可要想清楚,這樣的代價是讓讀者(很可能是你客戶)去負擔「有讀沒有懂」、「來回讀三遍才懂」、「事半功也半」的後果。
若採用中譯(2)的作法,整個作業流程會是先精讀句子(有時可能須先讀完一整段或一整篇),接著在腦內統整出句子的大意,然後在腦內挑選適合單字(若遇到專有名詞則需先查字後再挑選字),將單字重新排列成中文慣用的語順,最後再寫出譯文。換句話說整套流程可簡化如下。
- 精讀 ➡ 查字或挑字 ➡ 排列單字&轉譯成中文正常語順 ➡ 產出譯文
其中最耗費時間的就是「轉譯」的過程。我想再問一次,如果我沒有給你看過中譯(2)的話,你有沒有辦法靠自己把中譯(1)轉譯成正常的中文?你要花多少時間?這才是翻譯的深奧和每個譯者的功力所在。
翻譯需要一定程度的作業彈性
光是這整套流程,尤其是轉譯的階段,就能證明「一小時譯完一千字」的單純邏輯是無腦的,而且很不尊重譯者,這是要逼譯者在品質和隨便之間做出抉擇,選擇前者被嫌慢,選擇後者被退件時還要後果自負。我們根本不知下一次會遇到的文章是哪一種類型。是學術論文嗎?是企業的會計財報嗎?是專利文件嗎?是文學小說嗎?觀光局文宣?政府法規公告?這些文體要認真翻譯起來都需要費時,必須考慮到讀者類型和接受度,來決定要怎麼翻譯才能合讀者的胃口。我們也無法預測會遇到哪些專有名詞(光譜儀、賜百寧......),你知道查專有名詞要花費多少時間?字典還不一定查得到呢,怎麼查?
與一千字搏鬥,耗上半天都是有可能的,但也不代表不需要控制時間。我不反對雇主因應業務需求而需要與譯者協調翻譯的時間長度,但協調並不是單方的壓迫,而且我想強調的是一個心態問題,我們不可能用「1,000字=1小時」這種硬梆梆又以一概全的公式,要求譯者套用在每一篇文章上,這顯示出對翻譯專業的不重視與無知,甚至是對讀者的忽視。如果硬這麼搞,犧牲了譯者的作業彈性與人性化需求,難免譯者被迫只能在來不及翻譯完時使用中譯(1)的作法,鑽漏洞來達成表面上、數字上的績效。如果這種制式化的SOP或績效制的結果是把譯者變成一台台機器人、翻譯機,既然頂多只能產出中譯(1)那類的譯文,那不如靠AI翻譯軟體就好了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