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離職,需要的往往不只是勇氣,還得加上清醒的頭腦評估。
尤其如果已經在這一家公司待很久,不管現有工作多辛苦,畢竟是自己熟悉領域,離職等同離開原有「舒適圈」;即便馬上有新工作,但要適應新環境與職場文化,甚至長年累積的資歷(年假與獎金)與人脈可能一夕化為烏有。
如果仔細考慮後,還是想離開,更要修一門「職場分手學」學分。要知道,職場如同情場一樣,想「分手」,都需要手段。
當然如果雙方早已「相看兩厭」,提出辭職當然是一拍兩散;但如果你對這個公司有貢獻、有價值,如何不傷感情的離職?確實需要一些技巧與折衝。
去年我剛離開待了20年的公司,雖然我不算才華洋溢,但很能吃苦耐勞;所以在離職過程受到大力慰留,老闆發現「這麼好使喚、有求必應的員工要走了」,開始慌了,想方設法慰留,還開出種種條件。
說實在,如果當時我不是已經找到新工作,或許基於舊情誼,或考量這已是熟悉的工作場域,可能留下。
如果離職過程被慰留,其實也是另一種「職涯選項」,老闆開出條件很誘人,比如調薪、升遷等,此時就可再多加考慮。
但如果真心覺得,公司經驗理念不佳、或跟你對職務期待實在差異太大,或你已有了新的去處,此時要思索「如何與前公司(前老闆)好好分手」。
以我的經驗,在離職過程,有一些「態度」必須要遵循,比較能夠「好聚好散」。
第一,「寧願委屈,也不要佔便宜」,尤其是你提出離職要求。
我當時離開,就沒認真與公司計較離職金,甚至願意「幫忙」到公司找到新的接替人手為止,所以後來到新公司,老闆與同事還高高興興地來看我,送我禮物。
少拿一點離職金、或不計較年假,免費為公司多做一點,減少老闆青黃不接的麻煩,其他同事也不必接你的爛攤子,大家至少短暫記得你的好,未來也比較好維持良好關係。
第二,是「態度謙遜,不要過於果絕」。
老闆若因慰留提出折衷條件,即使當時心意已決,還是要假裝考慮,幾天後再面有難色告知。
因為如果一開始就斬釘截鐵拒絕,不管老闆說什麼都不接受,容易讓老闆臉上無光,進而惱羞成怒;考慮後再告知難處,即便只是藉口,至少讓雙方都有退路。
第三,記得「走得漂亮,別扯人後腿」。
我之前有個朋友,離開公司時上了洋洋灑灑「萬言書」,指控上司如何虐待他。他認為自己離開,該為其他同仁「出頭」。
如果真能扳倒上司就算了,但老闆思維往往是「公司整體利益」,只要這個上司業務能力夠強,怎可能為一個離職員工,清算自己的幹部?
最後這名上司仍穩坐寶位,我這個朋友與公司扯破臉,不僅同仁不敢再與他連絡,業界也傳他是「頭痛人物」,讓他覓職更困難。
離職是一門高深學問,走得漂亮,不僅為自己搏得好名聲,前公司老闆與同仁甚至可能成為未來人脈。
一位朋友的姐姐,原本在某大食品公司任職會計,後來改行去保險公司;但她離職後,仍與前老闆維持良好闗係,這位前老闆與公司所有保險業務,幾乎指定由她承攬,反成為她的「金雞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