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線上演講時,有參與者問我甚麼是情緒勒索,當下雖然有簡單回應了聽眾,但我仍有點在意急忙之下,不確定是否回應恰當,那就剛好將之整理成文章,也闡述一下我對情緒勒索的想法。
根據網路資料,情緒勒索(英語:Emotional blackmail,亦可稱「FOG」),是一個由
心理治療學家蘇珊·福沃德(Susan Forward)在其著作中提出的詞彙,意指一種企圖用負面情緒,來控制他人的行為模式。例如:「你的00要借我,要不然我就不跟你好!」、「你如果不聽我的話,我會很自責,是不是沒把你教好?」、「我是為你好,我會害你嗎?」這些語言裡面都包含著情緒,而會被勒索者通常是渴望愛、認同、安全感、自尊的,而正是這些渴望,使得被勒索者順從勒索者的行為或語言。
一開始了解到情緒勒索這個詞語時,我其實覺得情緒勒索無所不在,而當關係越親近,越容易產生這些語言,因為關係越靠近,人與人間的差異或分岐越容易顯現出來,但卻沒有劃出界線,使得強勢的人容易用這種方式想控制或讓弱勢的人順從與遵從她們的意思。而情緒勒索的循環並不是一個人可以形成的,而這些威脅或操控的語言,很多時候也跟華人自古以來的家庭觀念其實也有關係,很多時候說出那些試圖操控他人語言的人可能渾然不覺,而且可能同一句話對某些人來說是情緒勒索,對某些人而言不是。
更重要的是,每個人都可以決定自己是否要被勒索,也就是說,與其把自己視為被情緒勒索的受害者,不如思考為何自己願意被勒索,畢竟一個巴掌拍不想,而當形成情緒勒索的循環,其實雙方都需要負擔一些責任。
在實務上,我常觀察到擁有被拒絕的勇氣的人,比較不容易被困在情緒勒索裡,而且每個情緒勒索的語言背後,其實都存在著每個人的內在冰山,也就是說出這些語言的行為姿態下,有屬於他的觀點、感受(情緒)、想法、期待與渴望。
很多時候我並不喜歡用情緒勒索這個詞,因為當站到了被勒索者)的角色,似乎就只剩下了自怨自憐,而無法鬆動關係或是去看見更多,走人本取向和系統取向的我,會覺得很多時候沒有人是一開始就想傷害他人。這些情緒勒索的語言,可能是社會文化的潛移默化,可能是家庭間的代間傳遞,也可能是依附關係裡的缺口呈現在其他關係當中,更重要的是如果認定了對方就是個會情緒勒索者,那是否就很難調整或轉化這樣的關係。
我常常覺得語言是有力量的,當被稱呼為老師時,似乎就擔任起教導的角色,當被稱呼為媽媽的時候,似乎就得先照顧好孩子,當被稱呼為小姐的時候,彷彿回到年輕的時光。所以對於情緒勒索這個詞,我想當作是一個提醒,當接受到那些控制或威脅的語言時,讓我能看見自己的脆弱與沒自信,並試圖讓自己內心強壯,而不受這些勒索的影響。關係就像是跳雙人華爾滋,每個舞步都決定了兩個人如何共舞,我相信互動會隨著因應或反映方式不同而有所改變的,如果一方不為所動,那在怎麼勒索也沒用。在情緒勒索這個語詞或概念下,希望每個人都能從這個詞彙看見自己的內心,並學習把自己和他人負面情緒劃出界線,長出自己想要或渴望的模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