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他人著想會讓你的孩子在生活中走得比任何大學學位都更遠。”
這句話,最近經常浮現在腦海中,歸功於兒童權利活動家瑪麗安賴特埃德爾曼。我走在當地的市場時,我聽到一對父子之間愉快的玩笑,他們在我身後大約十步之遙——關於那天晚上他們拿生日蛋糕的任務。聽他的詞彙和發音,我估計這個男孩有4歲。就在我走到前門時,男孩從我身邊衝過,猛地拉開門,剛走到商店的一半,爸爸就把他叫了回來。“讓我們為這位女士把門打開,孩子。”
我進門時看著他們倆,說了聲“謝謝”,然後我們就都離開了,各自進入了各自的世界——他們去了麵包店部門,我去了農產品部門。
爸爸優雅地處理了這一集,因為他沒有做出反應,好像他的孩子應該知道得更多;他明白這個男孩的衝刺是由於4歲的旺盛(如果男孩是10歲就不一樣了)。同時,父親也沒有放過向兒子示範該怎麼做的機會。
這就是秘密。我們在與孩子相處的數百萬個時刻教他們禮貌及規矩。這些情節經常在沒有警告的情況下出現,讓我們措手不及。我們應該牢記什麼,以便當機會出現時告訴我們的孩子該做什麼,我們也會優雅地處理它?
我們的孩子崇拜我們。
他們全心全意地愛我們。無論我們做什麼,他們都想做。他們想靠近我們;他們想觀察我們,傾聽我們,向我們學習,並被我們所愛。他們想和我們一樣。因此,從 3 歲或 4 歲開始,灌輸禮儀規矩,也就是“社交能力”,這是簡單而自然的。
現在是時候了。
年幼的孩子想知道——實際上,渴望知道——正確的做法。他們的身體和思想已經超越了蹣跚學步的階段。現在他們腳踏實地,語言可以用於有意義的交流,他們已經準備好進行下一階段的自我建設:社會化。他們遇到這個世界就好像在問:“我在這裡要做什麼?有人可以告訴我怎麼做嗎?
糾正與建模(成人以身作則讓孩子有樣學樣)不同。
像我們其他人一樣,孩子們很容易感到羞恥。如果父親在市場上說:“小心,兒子,你擋住了那位女士的道。”男孩會覺得自己受到了評判,而不是學習他應該做什麼。因此,即使我們對年幼孩子的行為感到惱怒或尷尬,我們的憤怒不是教訓——還有另一種方式。相信孩子這種行為不是惡意的,可能源自於孩子不知道該做什麼。展示我們希望孩子學習的。爸爸不需要再對他 4 歲的兒子多說什麼;男孩吸取了教訓。如果爸爸下一次又一次做同樣的事情,教訓就會得到加強。
父母是社會規範最有力的老師。我們向孩子展示什麼,他們就會做什麼。即便如此,為了堅持我們的教訓,我們必須始終如一和積極向上。最重要的是,我們必須塑造我們想要灌輸給孩子的行為。
正如瑪麗亞蒙台梭利所說,“如果不是解決社會問題、舉止得體和追求所有人都能接受的目標,那麼社會生活還算什麼?”
關於作者
參考
蒙台梭利 (M.) (1995)。吸收的頭腦。紐約:Henry Holt,p. 225.
推薦讀物
阿利基。(1997)。禮貌。紐約:Greenwillow Boo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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