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活著不能沒有信仰。我們這一代以及後代的關鍵問題在於:這個信仰究竟會成為對領袖、機械、成功的非理性信仰,或者是基於我們自身創造性活動所產生的理性信仰。[1]
人活著,一定會有信仰嗎?
談到信仰,我們很快就會聯想到不同宗教所信仰的對象、世界觀或律法。然而,弗洛姆指出,信仰不是針對某個神明或宗教教義,而是一種人對世界的基本態度、一種性格特徵。舊約聖經的「信仰」(emunah)意思是「堅定」,能夠「讓人面對現實而不抱持幻想,卻又能以信仰過活」[2]。
弗洛姆提到,以前人們對抗非理性的信仰(教會權威),是為了展現人對理性的信仰(自由、平等、正義)。然而,現代人缺乏信仰的特色表現於兩面向:要不認為沒有任何東西是確定的(漠不關心);要不服從一個比自己大的權威,放棄自己的思考與判斷(非理性信仰)。
不過,到底什麼是「理性的信仰」與「非理性的信仰」?人活著,一定會有信仰嗎?
非理性信仰:服從權威、消除自我的聲音
弗洛姆論道,非理性信仰的特徵是將權威者的經驗取代自己的經驗,並放棄自己的獨立思考能力。人們會服從一個權威,往往不是經過自己的理性思考,而是因潛意識受到情緒的暗示力量。但我們往往會有個錯覺,以為是「自己同意」的。
例如,相信某政治家會救社會大眾脫離苦海,而盲目跟隨他;或是認為牧師講的都是對的,因為他的話語來自上帝。然而,當被質疑或被問到自己「真正的想法」時,這些人會卡住。因為他們從來沒有聽過自己內心真正的聲音,並進行批判思考。
在極端的狀態,就會形成對獨裁領袖的狂熱崇拜。著名的社會觀察家賀弗爾(Eric Hoffer)就指出,由於狂熱者無法從自我獲得自信,只能藉由消除自我、熱情依附神聖的組織或大業,才能滿足他所渴望的情感依附需求。他更諷刺地寫道:「群眾運動不需要相信有上帝,卻不能不相信有魔鬼。」[3]
理性的信仰:活出創造性的生命
相對地,理性的信仰重視自己的經驗與感受,並相信愛與理性能夠成就人的創造性生活。「創造性」指的是有能力實現內在的潛能,並與自己的力量合而為一。他能藉由理性參透世界,藉由愛建立真誠的關係,藉由想像創造新的事物。
弗洛姆認為,基於人們對理性與愛的深刻體會,我們會相信,只要有適當的條件,人都有活出創造性生命的可能性,因此有辦法建立一個愛與正義的世界。然而,正因為我們還沒達成,所以我們需要信仰,就如母親對新生兒的信心一般。
進一步說,若我們的信仰無法讓我們活出真實的自我,反而是盡一切力量要求人們消除聲音、壓抑自我、扼殺潛能,就不是理性的信仰。例如,只要有關聖經教義的觀念,不是出自個人創造性的經驗,而是來自牧長強迫信徒要相信,那麼這些觀念很可能會變成非理性的信仰。信徒僅是藉由服從來更穩固牧師的權柄,而無法得到生命的滋養。
弗洛姆繼續論道,信仰既存的政治、宗教權力,反而與信仰背道而馳。因為,在權力的邏輯中,只有要求與服從的問題,沒有創造性的想像。
非理性的信仰,會自詡現在就是歷史命定的救贖;但理性的信仰,則相信尚未實現的潛能之成長,總是對未來抱持盼望,因此與權力不相容。
結語:沒有理性與愛的信仰不是真信仰
若綜觀《自我的追尋》,我們可以發現弗洛姆將「信仰─理性─愛」納入同一個框架來論述人的創造性。理性,是探究事物本質與深層意義,並與觀察對象建立親密關係的思考方式,他關心且回應這個世界[4]。愛,則是一種能力,包含關心、責任、尊重和認識。創造性地愛一個人,意味與人的「人性核心」建立關係,因此愛一個人與愛整體人類是無法分割的。[5]
人不能沒有信仰,重點是我們追尋的是理性還是非理性的信仰。我們太常叫親朋好友來信上帝,卻鮮少思考如何信上帝。藉由弗洛姆的思想,我們可以這麼說,沒有理性與愛的信仰不是真信仰。
如果一個信仰,要你戴著面具走進群體,要你相信自己沒有價值,要你審判性傾向多元的人,要你無條件奉獻金錢與時間給教會,要你消音順服領袖,要你相信只要信耶穌就會變有錢,要你執行一些意義不明的宗教規矩,那我們就要退一步反思,自己到底在信什麼。
信仰跟權力不相容,愛也與恐懼不相容。而我深信,愛勝過恐懼。
[1]Erich Fromm,《自我的追尋》(新北:木馬,2015),頁245。
[2]Erich Fromm,《自我的追尋》,頁234。
[3]Eric Hoffer,《狂熱份子》(新北:立緒,2004),頁131。
[4]Erich Fromm,《自我的追尋》,頁132-133。
[5]Erich Fromm,《自我的追尋》,頁128-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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