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威權體制下的中國大陸,大城小村裡隨處可見到標語,矗立路旁或懸掛於建築物,除了宣導法令要求人民配合之外,意識型態與愛黨愛國固不可省,而對個人品德修養以及文明素質的教化,例如孝順父母、鄰里和睦、勤勞節儉、珍惜糧食、不丟垃圾、不闖紅燈等等,也包含於其中。

在北京(左)與合肥(右)的道德宣導標語 (圖片取材自網路)
中共政府藉著公權力,以標語來「化民成俗」有用嗎?我們先看看一些實例--稍早有擄禁女人當生孩子工具和九男圍毆二女的案件;最近的新聞又有河南.南陽舉辦音樂節,當地人公然翻找參加者的行李,竊取財物;而出國遊客破壞古蹟、隨地便溺吐痰、撒潑蠻鬧,已深植外國人印象之中;喧嘩、佔小便宜、插隊、咆哮爭執、炫富笑貧在其國內也屢見不鮮。以上所述在在顯示,答案是否定的。那麼多官吏特權貪腐敗德,法律不被信任,對人民暴力執法,能奢求百姓遵禮守紀行仁重義嗎?

<國民生活須知>手冊 (圖片取自網路)
然而,當《國民生活須知》與標語被逐漸淡忘許久之後,臺灣人卻悄悄地改變了,普遍表現得友善禮貌,樂於助人,守分排隊,在公共場所保持安靜,拾獲財物會送去招領,不拿無人看管的東西,商家重視信譽,店員客氣周到。這些特質紛紛成為許多外國「油挑伯」(Youtuber)製作影片的題材,備受讚譽。至於為何產生這些變化,到今天無人能完整地說清楚。
國民素質的進步,我認為其動力來自於兩方面--外在的法律約束,以及內在的道德提升。法律通常在有人危及甚至損害他人權益時啟動,道德卻可更早發揮力量,自我克制違法與侵害別人,並與人互相幫助,促進社會和諧。
在民主國家裡,政府的目的就是服務人民、保護人民以及維護社會公平秩序。法律約束的工作,自然由掌握執法權力的政府機關承擔。當社會上有某種行為、習慣,對他人造成傷害或困擾,政府宜乎經由議會通過立法,予以禁止、取締或懲罰。只要執法公正不偏,嚴格無懈,國民當樂於遵守自己選出的代表所制定的法律,久之內化成行為準則。
然而,我覺得,政府不應管到人民的道德,他們怎麼想,怎麼過生活,要做甚麼,不論是道德高尚或卑劣低下,只要不違反法令,公權力都不必也不應插手干涉;政府部門與諸官員不宜藉著文宣或講話,告訴國民怎樣是道德怎樣是不道德。
![佛教團體的公益活動 ([陳傳義]拍攝)](https://resize-image.vocus.cc/resize?norotation=true&quality=80&url=https%3A%2F%2Fimages.vocus.cc%2F0744629d-86fe-4a5e-965f-1d93b2be36e6.jpg&width=740&sign=SamnkxFIJiFFxwb3EsO9vVyYTy-kJL1l0E9LGltuXuM)
佛教團體的公益活動 ([陳傳義]拍攝)
然則,誰來提升國民的道德情操,促使社會更美善?我認為,此目標當交給公民自發達成。由學校教育下一代,使之了解傳統道德信念的價值;由宗教引領信眾修己利他;由知識分子思辨論證該拋棄哪些舊教條,建立甚麼新思維;由公益團體提倡值得追求的理念,逐漸影響於大眾;由輿論透過自由辯論與批判,形成願意遵循的共識。
自從臺灣更加自由民主,政府收斂管控的手之後,國人的公民活動在各方面蓬勃起來。臺灣社會進步文明升級的一部分原因,想必就藏在這裏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