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篇吵架文的收尾,只 focus 言語表現不人身攻擊
坦白說這次沒有覺得自己處理的很漂亮,因為先前這類留言都會遭到我的無視。
這回被激怒是因為我覺得:如果我被人詬病良善的態度,不足以稱為品質好的包容,那這種酸民一不開心就找人碴的行為,又是什麼等級;因為對方是找盡各種理由,合理化傷害人的行為,而且僅僅是覺得自己的權益被坑害,不完全基於客觀事實。
問題是我人也在現場,就算時空重來,人家還是會略過你,讓你聽到不喜歡的發言。
舉手發言能被點的次數就是這麼多,結果同學一個個化身檢察官,對人的發言指手畫腳還不夠,去形成風氣網暴同學,這樣有對嗎;「對不對」這種答案、這個情境很顯然一翻兩瞪眼,我居然還要花時間去阻擋這些人犯錯。
不過是「記吃不記打」的一局,下次應該會再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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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在腦衝,被激怒到我就回了一連串的留言。
「莫忘世上蠢人多」一時間還有點難消氣。
過去一段時間我會花點篇幅解釋,為什麼這麼多的回覆方式裡,通常會選擇的是有點偏的視角:一來在於如果要促成討論空間,不把話說死就可以了;二在於視角通常是我本人深思後決定好的,不一定是最標誌的答案,但應該會相對合適。
不過本人尤其反感貼標籤的溝通方式,有的人不給對手上色就不會講話。
我曾經因為校板在集體霸凌一位發言的同學,跳出來表示自己對於當事者的言論「其實沒有不妥之處」後就一度被找麻煩;當然這是吃力不討好的事情,但當下我真心覺得這些同學行為舉止非常可惡。
霸凌就是霸凌,There's no excuse。
很多時候本人的答案已經包在最初始的回答之中
這就為什麼目前沒有這麼同意,高中得把國文撤下的原因。
因為普遍人在放棄國文之後,也沒有在溝通上有其他的學習,所以重點並不是國文無法實質養成溝通技巧,純粹對他們而言有負擔,只是找到理由證明自己的不想要而已;這次被激怒的原因也相當類似。
已經被我看破手腳就是要來吵架的,那麼你說完了,就是要換我說。
(以下僅重點擷取)
對方起初說:我不爽不能表達意見?你那偉大的包容呢
我回應:正因為我包容你,才沒有請你閉嘴,才沒有用你對待我的口氣對待你
對方接著回:你這種包容沒有比較高尚,這叫沒有批判思考的能力
我回應:批判思考只要求我的立正站好,這又哪門學派
我也就是拿出鏡子讓他看看自己什模樣:自己說自己對,那你爽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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