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做出 commitment 嗎?
我想,「能做承諾」應該是世界上最勇敢的一項人格特質。
承諾需要頂級的勇氣
雖說在現代世界隨意毀壞承諾不難,但無論企業或個人,整體性的崩毀都是從毀壞承諾開始。好像那是一種毒癮,一步步帶個體邁向毀滅。所以若仔細觀察,珍惜羽翼的人從不輕易把承諾掛在嘴上。「信用」是建構團體的基礎,是至高無上的貨幣,雖然我們總說現代社會壞人很多別輕信別人,可社會是沒有「信賴」無法成立的群體。幸而人類漸漸學會懂得沒有 100% 如自己所想的好事,然後在經驗中學習「談判」,用不同程度地妥協體諒來維持「信賴」。
當一個人願意「承諾」,代表他自願在肩膀上背負超乎常人想像的重擔,然後付出某種程度的努力去實現它。職場上的承諾有太多雙眼睛乃至法令規範、軟體工具來幫助人們實現承諾。職場上的承諾關聯當事人們現在與未來的利益,比起一對一個人情感間的承諾,利益屬性更高,大家對承諾的崇高性也更珍而重之。反言之,職場生意上毀壞承諾,是很有可能毀了一個人或一群人的一生。這也導致許多人根本做不出承諾,或是只願意做出自己有把握的、通常是小不拉嘰也沒什麼意義的承諾。譬如只承諾把事情做完卻不承諾把事情做好、投入心力的比重等等,這種承諾聽也沒意義。
人如果放任自己毀棄承諾,當下是便宜行事了(毀壞承諾多是為了便宜行事),可是身而為人的價值也必定直直落。從失去價值的瞬間起,人就如同免洗,不是值得對方好好珍惜的個體。
身份附帶的承諾
有時我們縱然不去保證別人要做到什麼,但身份識別自帶這種意涵。例如旁人預期「業務職」縝密精於計算、對金錢有野心。所以如果他是沒有辦法帶來訂單的人,旁人便覺得他背棄這份職業附帶的承諾等級。人夫人妻的身份是一種表示要從一人生活進展到承擔兩人生活的承諾,自然手足親情也是一種承諾,除非能舉證對方沒有扶養,否則棄養是犯罪。
說到身份帶來的承諾,今年父母快80歲了,我對他們承諾會讓他們過安心的日子。當然我力量也有限,所以我不敢擔保「自由自在」,畢竟父母想住帝寶或環遊世界我還真辦不到,至少能讓他們不要擔憂老後餓肚子或沒有屋簷遮風避雨,生病無人照顧,在子女的愛中過退休生活。我評估自己手上的時間心力金錢,做出承諾。
言之卻步的承諾
我有一種承諾很難輕易吐出,就是當關聯到多人的利益,或是實現與否的關鍵因素不操之在我時,那承諾經常讓我輾轉反側,煩惱非常。
譬如說,我要帶領公司超越幾千萬的業績。下屬的生產力與技能成長一部分操之在我以外的人,而成長多少又取決於個體差異。因為事情充滿變數無法一概而論(那可是人不是貨品),我就只能承諾短期,或是無法承諾到100,視狀況承諾60~80分都有可能。
另一個我覺得很難的就是對另一半說:「永遠愛你」。
我嚮往「永遠愛你」這個承諾帶來的安穩與歸屬感,可我也覺得「人」是一種無論生理或心理都不斷變動的生物,在持續變動下承諾不變本身就很沒邏輯。我想我能承諾的,大概就是「我會對你誠實」「我會優先陪伴你」,或是「我會比誰都珍惜你」這樣策略等級的承諾。每每見到與伴侶結縭十數年仍相愛如昨的朋友,我都覺得他們是非常有肩膀且值得敬佩的對象。不過我每次都是被劈腿的,所以也許我早就做到了,我只是沒發現。
而單身了這麼多年,也許就是因為,我遲遲看不見那個願意和我一起做出承諾的身影。如此,那我便將對承諾的力氣拿來照顧其他更良善的人。
大家願意對別人承諾到什麼地步呢?
你做過最勇敢的承諾是什麼呢?
如果你曾拋棄過承諾,是為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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